推 frank1116:你也來 07/16 20:58
推 ETHuang:這篇政見來的太晚了吧.... 07/16 20:58
→ ETHuang:但是有來就是好事!!~推推~~ 07/16 20:58
推 kobekenly:科科馬克叔叔也來參一腳呀 推推 07/16 20:59
→ MAGPIE:1.4點爭議空間太大 07/16 20:59
→ seafish0301:嗯~顧問團 07/16 21:00
→ MAGPIE:直接照舊版規就好啦 現在不穩階段改變太多似乎不太好 07/16 21:01
推 noman2242:1. 要是有人仇家超過三個不是很麻煩嘛?XD 07/16 21:02
→ wayza:沒有親眼所見 沒有直接證據 冒然憑3.5人之言論定罪 未免太過 07/16 21:03
→ wayza:版主及顧問團若無當時在場 水桶是無法服眾 07/16 21:04
→ wayza:就像之前frank事件 沒有證據也只能讓大家自由討論 07/16 21:04
推 season002:frank事件 不服的只有他本人和版主吧 07/16 21:05
推 noman2242:所以打牌就隨時帶著錄音筆就對了 XD 打個牌尋開心而已 07/16 21:05
推 Timsteven:krkr 07/16 21:06
→ season002:總之frank事件真的超白爛的 幾批不同人馬都出來指證了 07/16 21:07
→ season002:版主還可以說一堆有的沒的想幫他脫罪 07/16 21:08
→ djviva:他用自身名譽去證明別人的清白阿,看來是失敗了 07/16 21:09
推 season002:所以交朋友真的要小心 07/16 21:10
推 santangle23:怎麼可能因為一些人指證就永久不能開場... 07/16 22:20
推 onlyfriend:果然是暴躁馬科! 07/16 22:30
推 OHGODXROMAN:推推推~~投你一票 07/16 23:05
推 night123:推推推~~可是我不夠資格去投票...希望你當選別讓愛夾屌的 07/16 23:08
→ night123:又好會戰的人當選他當選MJ就他最大了~~怎麼吵都夾屌的贏 07/16 23:08
推 AlgerTaipei:我覺得第四點蠻好的 但是五個人的認定是不是要有個 07/16 23:09
→ AlgerTaipei:標準 07/16 23:09
推 Luweich:推推推~~投馬克一票 07/17 00:25
推 yuki921:推顧問團!! 07/17 01:34
推 nightplayer:聯誼會三小 喝酒就喝酒啊 瞎咖 什麼時候喝一下啦! 07/17 02:43
推 onlyfriend:推啊!! 馬kr大溼 07/17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