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wqasdfish (飛鳥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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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閒聊] 第二屆飛鳥盃比賽分享
時間Sun Nov 29 20:17:44 2015
最近台北大學預計於12月舉辦日麻比賽
雖然免報名費~但高雄衝台北實在太遠~且比賽時間又太短~不過癮~
小弟就趁此機會邀集雀友~想了個賽制,辦個小比賽
以解無法北上比賽之憾
以下跟大家分享本屆賽事:
《~第二屆飛鳥盃~》
時間(預計):104年12月05日(六) 08時-22時
104年12月06日(日) 08時-18時
地點:高雄小綱場(手洗桌,用小弟未拆封的般若牌)
參賽選手:小劉、鳳雛、小鄧、飛鳥(就是小弟本人)
冠軍獎品:高級燒肉專門店吃到飽餐券x2 (考量到小鄧參賽~本票券南北通用喔!)
(不提詳細價值,比上屆少但不會差異太大,獎品由小弟一人提供)
『因獎品由小弟一人提供,參賽者無須繳交報名費、場地費等
參賽費用完全為零,故無任何金錢交流或價值往來之問題。』
合先敘明。
規則如下:
1.牌局進行採第二屆般若盃規則,惟有一點不同之處:綠一色不必有發。
2.順位馬採過點制度:
這是上次般若賽後討論的賽制之一,本賽事實行之~
起返點均為25000,半莊結束剛好25000視同過點。
順位馬如下:
一人過點:+45 -5 -10 -30
二人過點:+30 +10 -10 -30
三人過點:+30 +10 +5 -45
註:本賽事仍採未滿30000點西入規則,若西四結束四家皆為25000,則順位馬皆為0。
3.有「砍頭賞」:(因日麻對於「斬首」已有定義,避免混淆故以不同名詞闡述)
參考本次北大盃,「擊飛他人者有獎勵」規則衍伸之~
本賽事所謂「砍頭」,亦即「確實擊飛他人」,詳細說明如下:
一、所謂「確實擊飛他人」:係指以「自摸」或「直擊」讓他人低於0點(盒聽),
無法繼續進行該場半莊戰。
故若有選手因不聽罰符或流局滿貫而飛掉,不算被砍頭。
二、一炮雙響擊飛處理:很簡單,被砍掉的頭只有一個,獎勵當然也只有一個。
獎勵給確實把頭砍下來的人(就是上述「確實擊飛他人者」)
舉例如下:
(1)A剩4000點(以下點數均省略"點"),同時放銃給下家B 3900,對家C 2000
按照順序先支付3900給B,又付2000給C,此時A盒聽。
本例為A被C砍頭,C獲得砍頭賞。
(2)A剩4000,同時放銃給下家B 8000,對家C 5200
按照順序先支付8000給B,此時A已經先盒聽
就算還要付5200給C也不影響A已經「沒頭」的事實。
本例為A被B砍頭,B獲得砍頭賞。
「砍頭賞」:同時擊飛一人者,總分數+10
同時擊飛二人者,總分數+30
同時擊飛三人者,總分數+60
被擊飛者,無額外罰則。
三、若因錯和導致自身飛掉者,總分數-10。
P.S.其實「砍頭」與「被砍頭」可以直接置換「擊飛」與「被擊飛」會比較好懂~
大家也可以把他們當作一樣的意思來看待,會比較好理解。
但為什麼本賽事還是要用「砍頭賞」而不是「擊飛賞」呢?
...
......
............
拜託~我誰阿~我「飛鳥」捏~叫「擊飛」多不吉利阿~~XD
4.比賽流程與冠軍界定:
預計第一天進行10場半莊,早上進行5場半莊後,一小時吃飯,下午再進行5場半莊。
第二天進行8場半莊, 早上進行5場半莊後,一小時吃飯,下午再進行3場半莊。
流程可能依實際狀況有所調整,惟賽前會與各選手協調取得一致。
二天賽事,依「過點制」分數+「砍頭制」獎勵分數=分數最高者(分數取至百點)
為第二屆飛鳥盃冠軍。
若分數相同,則依下列標準決定排名:
(1)「砍頭」多者勝。
(2)若上點仍相同,則「被砍頭」少者勝。
(3)若上點仍相同,則「過點」較多次者勝。
(4)若上點仍相同,則由他人拿出1-9p各一張,將牌蓋住洗牌------抽一張比大!!! 囧
5.接受自摸牌可橫放於手牌之上(同第一屆飛鳥盃小劉建議規則)
但不得插入手牌中,自摸時應確實讓人看清楚自摸牌是哪張。
6.第一場半莊開放嘴砲,第二半莊以後參酌小劉及小鄧意願處理。
(同第一屆飛鳥盃小綱嘴砲條款)
7.各半莊間休息至少五分鐘,若想上廁所或處理私事請用本段時間處理,
賽局間真的尿急「經同桌其他三人同意」仍可上廁所,並無任何罰則,
但仍希望大家一貫到底維持比賽品質。
8.參賽者如有疑問或建議,可於賽前反應補充之。
賽局中有問題共同協議決定,若爭執不下無結果飛鳥說了算(?。
以上,希望能比上次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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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wqasdfish (114.39.249.95), 11/29/2015 2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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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zxp86218: 先推一個頭香11/29 20:27
推 refusekkk: 推11/29 20:31
推 Bingojkt: 未看先推,觀眾表示期待11/29 20:50
推 Bingojkt: 飛鳥神預測,怎麼知道我看到一半在想怎麼不叫擊飛賞XDDD11/29 20:54
推 refusekkk: 樓上我還想看你寫的故事11/29 21:04
推 Bingojkt: 最近工作導致拖稿sorry...這禮拜看能不能生一篇出來11/29 21:21
推 ntdenntden: 推11/29 21:24
推 refusekkk: 沒關係 慢慢來 但拜託不要富奸就好 因為太精彩了11/29 21:25
推 qiaffvvf: 有飛有鳥還不是冠軍 鴻運當頭這些不吉利什麼的都是浮雲?11/29 21:58
※ 編輯: ewqasdfish (223.143.176.89), 11/29/2015 23:10:40
推 shadow0828: 推 下周只好去外場打@A@11/30 00:06
推 shadow0828: 順位馬為0人過點狀態下和二人過點是一樣的。11/30 10:10
→ shadow0828: 打錯 是四人過點下(全平點)11/30 10:10
→ ewqasdfish: 樓上說的和我們規則有不同嗎?11/30 14:41
推 shadow0828: 西四後全為平點則順位馬為0 << ...11/30 16:36
→ shadow0828: 還是你的過點是超過25000 而不是25000以上11/30 16:37
→ qiaffvvf: 半莊結束剛好25000視同過點 <11/30 20:50
→ qiaffvvf: 他應該是想要四人全沒動就套0不另作順位修正11/30 20:51
→ ewqasdfish: 第二點第二段就有講,原點以上視同過點。12/01 00:05
→ shadow0828: 大概知道了 也就是說極端狀況(四家平點)12/01 08:42
→ shadow0828: 等同此局四方互角的意思 沒有順位馬的問題12/01 08:42
→ shadow0828: 這樣說沒錯吧?12/01 08:42
→ ewqasdfish: 是,亦即皆為0。和你的理解一樣。 12/01 11:57
※ 編輯: ewqasdfish (223.143.176.89), 12/05/2015 15: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