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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說推文就好 不過內容稍微有點多 還是發文好了 =======================================================================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有個板叫做ID_Multi 專門在處理多重帳號的問題 那知不知道哪種人會被送過去呢? 答案是開分身鬧板的人 可是b板主並沒有鬧板 所以他不會被移送到那邊去 那誰說被水桶不能開分身繼續PO文? 站規?板規? 還是你認為就是應該要這樣 結論很顯而易見的 有一部分的使用者自以為開分身討論是不被允許的 但這是不是本板的規定呢? 不是 其實每個看板的情況都不太一樣 對於開分身討論的容忍程度也不相同 被水桶 是使用者有違反規定的行為出現 有些板主認為人難免犯錯 但不會是故意的 所以只會在使用者有連續犯錯的情況才會去調查是否分身鬧板的情事 而有些板主則是認為既然被水桶了 那就乖乖當個旁觀者吧 但是這些應該是在發水桶公告的時候就要先言明 正確的說 應該是訂定在板規裡頭的 b板主上任以來 一直都很盡責的在為這個板做事 當然在行使公權力的情況下 難免就會得罪人 以古為鑑 這種事屢見不鮮 當事人的下場通常都不怎麼樣 不過人在做 天在看 凡事總要講個「理」字 要討論事情的對錯可以 但是不要一開始就認定自己是對的 跟你意見不同的一方就是錯的 你講的有道理 我就聽 你找得出證據來證明你說的是對的 我不相信別人還能硬凹下去 如果找不到能支持自己論調的證據又不肯退讓 這樣還討論個屁 結論: 我認為要開分身討論沒關係 畢竟這個板並沒有這樣的規範 當然 這還要再詢問一下還有執事的兩位板主 但如果開了分身來討論 口氣還是跟以前一樣嗆 行為也沒有任何改變 再被處分 就等著送去ID_Multi吧 至少到目前為止 個人不認為b板主有什麼錯 他個人一定也是這麼認為 分身發文本身並沒有錯 有錯的是分身發文 還不知悔改 否則他大可請小熊板其他板友幫忙把他的文章轉過來本板即可 所以關於分身是否能夠發文 我想最後還是要請本板的兩位板主出來說明一下 因為 這好像是屬於板主的權力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21.12
IronChef:口氣嗆什麼時候變成水桶的標準? 07/28 23:21
strayzz:這一串文已經不是MLB相關的了... 07/28 23:22
krara:口氣嗆會引戰,然後就有水桶的可能。 07/28 23:22
Jetty:那這樣水桶好像沒什麼意義 反正還有分身 07/28 23:23
larusa:是不相關 只是我認為有些事必須讓要在這邊討論的人知道 07/28 23:22
nick0919:推!!寫的很中肯阿 07/28 23:26
larusa:回一樓 口氣嗆就可能引戰 警告或水桶 看板主囉 07/28 23:27
fantasyeagle:其實水桶只是給人一種警惕吧 網路世界還能怎樣懲罰? 07/28 23:28
Legrand:我覺得這篇有道理 07/28 23:29
Legrand:能不能開分身,本來就沒有違板規 07/28 23:29
dunmax:別再提什麼為版上做多少事,那是兩碼子事 07/28 23:30
bearlex:那到底被水桶開分身po文違反哪一條版規? 07/28 23:31
dunmax:版主本身就是執法的人,自己要這樣幹不就是自己在摧毀他執 07/28 23:31
solessna:版主浸自己水桶 會不會想說沒差 反正還有分身可以po文呢ꤠ 07/28 23:30
rudolph999:紅雀跟小熊是世仇 La Russa怎麼可以最愛小熊 (指) 07/28 23:32
dunmax:行的標準,更何況他這個水桶是他自己宣佈自己水桶 07/28 23:32
littlecore:那水桶意義何在 07/28 23:33
dunmax:這種做事方式還不如不要做事趕快換人 07/28 23:33
larusa:因為小熊是我家那隻 哈哈 希望大家討論歸討論 要理性啊 07/28 23:33
Legrand:我還是覺得水桶是浸鬧板的 07/28 23:34
dunmax:給他版主的權利不是讓他瞎搞,po些新聞就沒事 07/28 23:34
Legrand:分身沒鬧板有差嗎?! 07/28 23:34
solessna:那這樣浸自己水桶不就沒意義了嗎 還是可以po文阿 07/28 23:35
dunmax:一下說浸自己水桶,一下亂改版標,現在又來個分身 07/28 23:35
Legrand:水桶是浸id不是浸人 07/28 23:38
ckhou:那這樣以後大家就多申請ID來鬧版,反正是浸ID不是浸人囉 07/28 23:40
kikory:去組務申訴吧,看mousepad怎麼說 07/28 23:41
RaXePhOnZeRo:b版主還是稍稍等待一下吧 討論變這樣也不是MLB版之福 07/28 23:41
uponupon:有問題請版主或是站務的解決不就好了?這邊吵得出甚麼結論 07/28 23:41
bearlex:來鬧版本來就是浸,跟你是不是分身有關? 07/28 23:42
本板4325 RJJ的文章 我覺得值得大家再看一看 這個板是大家的 要維持討論品質不是只靠板主取締違規 抱著鬧板的心態來著的 我相信大家都不會歡迎的 ※ 編輯: larusa 來自: 218.171.121.12 (07/28 23:44)
dunmax:現在我們似乎在取締版主喔xd... 07/28 23:49
larusa:但樓上似乎也說不出b板主哪裡有錯 有實際的規範存在說水桶 07/28 23:52
larusa:之後不得利用分身發文、推文、或轉文嗎? 07/28 23:53
dunmax:這叫知法玩法,既然你都會提到4325,你也知道要怎麼維持 07/28 23:54
dunmax:討論的品質,那你還在那邊在意有沒有實際的規範存在? 07/28 23:55
Legrand:知道哪條法,犯了哪條法?! 07/28 23:55
larusa:b板主似乎只是轉了一篇好文過來吧 哪來的知法玩法? 不懂 07/28 23:56
dunmax:他知道用分身在這個版上沒有版規可以限制所以就用了 07/28 23:57
dtjaster:怎麼看都像是一群人挾怨報復打落水狗...... 07/28 23:58
dunmax:他卻忘了這個版上很常遇到的問題就是分身,他以後怎麼辦? 07/28 23:58
TsukimiyaAyu:b版主曾經嗆人別開分身來。囧 07/28 23:59
dunmax:真的要分身也技術好一點,不要搞到現在被發現xd 07/28 23:59
larusa:問題不再分身發文啊 在於討論者本身是大便還是黃金 :p 07/28 23:59
TsukimiyaAyu:不過轉過來那篇文確實是MLB板需要的 :D 07/28 23:59
dunmax:為什麼我們對於執法的人要求很高,在現實社會上也是如此 07/29 00:00
larusa:如果你認為分身發文該禁止 那可以請還在執事的板主將這條 07/29 00:00
albertjet:版規沒說被浸不能開分身,而且如果被浸開分身鬧,累犯可 07/29 00:00
larusa:加進去 以免大便"再度"污染了這個板 但現在請別對人不對事ꠠ 07/29 00:01
albertjet:以去站務板申請浸ID吧! 故個人覺得這並不是件違規的事 07/29 00:01
dunmax:對人不對事?所以現在變成我不爽b某?所以故意找碴? 07/29 00:02
dunmax:我是擔心他老兄這樣亂搞,他現在做的事以後都會被拿來吐 07/29 00:03
dunmax:然後MLB整天就在看版主跟板上的人對幹 07/29 00:03
larusa:或許你是覺得板主要以身作則 但本板目前並沒有禁分身發文 07/29 00:03
dunmax:好吧,那就一切照板規囉,算我多管閒事xd 07/29 00:05
solessna:那當初自請水桶是不是有作秀的感覺 反正分身可以po文阿 07/29 00:05
larusa:話說在RJJ大管板時 除特定時期(Playoff)並沒有所謂板規 07/29 00:06
larusa:個人認為自請水桶 主要是自行解除職務兩週 也許應該跟組뀠 07/29 00:07
larusa:務提出這樣的申請會比較好 07/29 00:08
tulas:自請水桶&亂改板標很白目,但他現在分身又沒亂板需要這樣鞭? 07/29 00:10
solessna:這樣感覺是給自己留後路..浸自己水桶就沒太大意義了吧 07/29 00:13
randywin:MLB版放輕鬆點^^" 話說METS跟國民要開打了~~ 07/29 00:14
redwing875:我看到有些人真的是為反對而反對 07/29 00:23
oralboralb:強力支持原po 既然有版規 請以理為先 07/29 00:54
nicetry:那幹麻要水桶?是懲罰這個id還是懲罰這個人? 07/29 02:12
MSme:懲罰行為 07/29 02:23
nicetry:水桶的精神是什麼?不就是把他的權利暫時不讓他使用嗎? 07/29 02:26
nicetry:如果只是不讓他亂板,那不是只需要針對連續犯水桶即可? 07/29 02:29
Yaz:其實讓不適任的人一直佔著位子不走,對他也很殘忍. 07/29 02:43
Yaz:如果他自己不能知所進退,大家應該要給他個痛快. 07/29 02:46
CCfss:懲罰身為版主的這個行為 07/29 03:42
CCfss:到這個地步已經是人人一張嘴 就等著看結果吧 ╮(﹀_﹀")╭ 07/29 03:43
nicetry:我的問題是假設他不是發生在板主身上.. 07/29 03:53
Yaz:不是每個會在板上發文的人都適合當板主, 07/29 03:57
Yaz:這個行為之所以會受到關注正是因為他是板主的身份. 07/29 03:59
Yaz:討論不是發生在板主身上的假設根本完全離題. 07/29 04:00
Yaz:自請水桶和換個ID發文給人的理解會是相同的嗎? 07/29 04:02
Yaz:如果他當初是講不用板主的ID發文而改用分身ID發文兩週 07/29 04:05
Yaz:這樣聽起來還有自請處份的味道嗎? 07/29 04:09
Yaz:有沒有違規和是不是適當原本就是不同的事情. 07/29 04:11
Yaz:如果板主連這麼簡單的道理也搞不清楚,那還是適任嗎? 07/29 04:13
jianxian:廢文 07/29 12:42
redwing875: 廢噓 07/29 13:28
anabyss:分身ID沒有版主權... 這樣說來當初如果是停權不是水桶 07/29 17:02
anabyss:這種爭議也不會有吧 07/29 17:03
anabyss:我能懂水桶的意義就是要讓使用者不能看到這版一段時間 07/29 17:03
anabyss:而用分身就會破壞這層意義 但是我想b版主自我認定是停權 07/29 17:04
anabyss:轉自己的文過來 雖無鬧版但卻有法律上的問題 07/29 17:05
anabyss:當然這不是什麼嚴重的事 又不是有人開分身鬧版 07/29 17:06
anabyss:他個人也很低調 也沒用分身作啥圖利自己的是 07/29 17:07
anabyss:要論規則瑕疵是可 但被鞭成那樣就有點超過了 07/29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