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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980年代中期棒球團的老闆共謀對抗自由球員制度"這篇文章是在"史上25個最大的 運動共謀犯行理論"的書中,先前翻譯過排名第12的文章,這篇則是排名第3。這本書由知 名的運動記者Elliott Kalb和Cris Collingsworth所撰寫,這是一本相當有趣的書,一些 內容可以在google book中預覽。將分(上)(下)兩次翻完 (本文僅貼在MLB版,禁止轉載和抄襲) 第三名:1980年代中期球團的老闆共謀對抗自由球員制度 (上) 出處:史上25個最大的運動共謀犯行理論 作者: Elliott Kalb; Cris Collingsworth 大聯盟球團的老闆長期以來習慣利用一些方法來維持自身的利益。縱觀棒球發展的歷 史,老闆與球員的對抗也都是老闆占到上風。在有自由球員制度之前,老闆利用片面續約 條款(reserve clause)將球員全部的棒球生涯綁在原始的球隊。球員若想在大聯盟打球, 只能遵循這個條款,沒有半點其他的選擇。他們終身需為將他選進球隊或將交易他過來的 球隊打球,否則只能選擇退休,或是轉行放棄打球。 片面續約條款的誕生,其實是1920年代美國最高法院允許大聯盟不受反托拉斯法規範 之下的產物。但到了1970 年代,球員工會聰明的領導人Marvin Miller及聖路易紅雀隊勇 敢的外野手Curt Flood兩人,為了棒球選手贏得了跳脫條款的權利,球員可以與任何他嚮 往的球隊簽約。例如:出生在辛辛那提的球員,便可以與家鄉球隊協議,選擇到紅人隊打 球。而球員原本防守的位置如果被明星球員占住,得不到先發的機會,便可以選擇到願意 給他更多打數的球隊打球。Miller依據逐漸成長的供應與需求,將自由球員逐步地釋放到 市場上。若原本對球隊苦無對策的老闆,可以用購買聖誕禮物的心情選購,在最後一分鐘 簽下了自由球員。老闆們也買下他們鎖定每一位的球員,以罕見創記錄的十年合約簽下了 先發投手。 球員眼見在引入自由球員制度後,他們的平均薪資馬上翻了四倍,在1980年代中期之 前,大聯盟球員的平均薪資是473,496元。是否有成長呢?有的,1969年Curt Flood 的薪 資是九萬美元,是全聯盟最高薪的球員之一。那時只有少數的超級巨星的薪水可以達到六 位數。球團老闆都希望其他球團的薪資可以控制在財務上合理的數字。因此,大夥之間都 有默契會相互“監督”彼此球團的花費。在1985年時,開放的市場上共有35位自由球員, 但只有四位球員轉隊,其中一位是底特律老虎隊正值生涯巔峰期的 Kirk Gibson。很明顯 可以看得出來,就算不是球團老闆集體放棄簽下自由球員,也是進行刻意的打壓。連相當 有名花錢沒有節制的洋基隊老闆 George Steinbrenner,也放手不簽捕手Carlton Fisk, 據報導就在和白襪隊的老闆 Jerry Reinsdorf聊過天後,他便撤銷了與Fisk提出合約的計 畫。球員工會向法院控訴球闆老闆共謀的犯行,球團老闆們卻覺得沾沾自喜。畢竟,沒有 人可強迫他們簽下球員,要求他們增加薪資總額,對吧?而且即使工會可以利用仲裁的方 式對抗資方,對球團老闆罰款,這也只會損及下一回得到FA身份球員的權益,因為球團老 闆可以趁機壓低和他們簽約的薪水。在1986年球季之後,有36位以上的球員變成了自由球 員,但這一次幾乎沒有任何的球員可以拿到合理的薪資合約。   1987美國聯盟紅書是一本大聯盟官方發行的記錄簿,書中描述著“1986年是近五年來 第四次,美國聯盟改寫了史上觀眾進場人數的記錄。在這項新的記錄中,聯盟進場人數首 次突破了兩千五百萬的大關。1986年也是首次有14支球隊的球場進場觀眾的人數都突破了 一百萬,五支球隊觀眾進場人數超過了兩百萬。堪薩斯皇家隊在1985年贏得了世界大賽冠 軍,創下了隊史記錄共吸引了2,320,794位球迷進場看球”。1985 年印地安人球場觀眾進 場的人數增加了一倍。遊騎兵隊球場觀眾進場人數則比前一年增加了60萬。這種觀眾踴躍 進場的榮景也同樣出現在國家聯盟,而棒球比賽整體的收益則成長了 15%。從這些情況看 來,對球團老闆、球員和球迷而言是個三贏的局面。球團老闆真的有必要一直共謀來壓低 球員的薪資嗎? 1986年球季36歲洋基隊的王牌投手Ron Guidry,成為一位想要簽訂新合約的自由球員 。1986年他的薪資是 97萬5千元,這一年他投了192局,投出140次三振,只投出了38次保 送。平均每九局僅投出1.7 次的保送,是全大聯盟中保送次數最少的先發投手之一。才不 過一年前他拿到22勝,在賽揚獎投票拿到第二名,而先前三年他取得41勝29敗,ERA 3.85 的戰績也令人印象相當深刻。在洋基隊的生涯中總共拿到163勝80敗的Guirdy,1986 年的 記錄是9勝12敗,但他在洋基隊30次先發防禦率其實是不差的3.98。 據報導指出,他向要求洋基隊要求一紙兩年每年85萬的合約。因為他和洋基隊在來年 (1987)的1月8日議約的期限前都無法達成協議。球員工會選定1月8日為球員與原球團議約 的期限,如果球團一直無法和球員達成協議,則球員可以和其他球隊簽約,直到新球季開 打後的5月1日球員仍是無約在身,原球團才可以再和球員協議簽約。但事情的發展卻匪夷 所思,那時居然沒有球隊有興趣簽下“路易士安納閃電”。另一項共謀犯刑的證據則是, 1986年洋基隊贏了90場的勝利,僅比紅襪隊少贏了五場比賽。紅襪隊的頭號先發是年輕的 超級巨星 Roger Clemens,其他兩位可信賴的先發投手是Bruce Hurst和Al Nipper。但拜 Oil Can Boyd受傷之賜,紅襪隊後段的先發輪值變得相當殘破。但1987年,紅襪隊並沒有 沒有簽下像Guirdy這樣的王牌投手,卻選擇用棒球浪人Jeff Sellers (7勝8敗,ERA 5.28 ),和Bob Stanley (4勝15敗,ERA 5.01)來當球隊的四號及五號先發。相當奇怪的是,他 們原本可以利用這個機會簽下Guidry,讓後段先發輪值變得更為堅強,也順便減低世仇洋 基隊原本的優勢。但是紅襪隊沒有這樣作,原因無疑是因為老闆間共同的默契。 同樣的在1986年球季後,42歲的Steve Carlton想要找尋新的球隊。1986年他只贏了9 場球賽,即便有著生涯三百多勝的偉大成就,卻沒有球隊願意給他一紙合約。相同的事情 也發生在42歲的Tom Seaver身上,1986年他贏了七場比賽,季後卻沒有球隊想和他簽約。 這樣的情況與20 年後與40歲的Greg Maddux相比,2007年卻可以簽到一千萬合約到聖地牙 哥教士隊投球。同樣的2007 年Roger Clemens卻可以拿到洋基隊合約,而那一年夏天他正 好滿45歲。 球團老闆不僅是在1980年代中期共謀,行徑還相當惡劣。加州天使隊在1986年仰賴37 歲的Bob Boone當陣中的主戰捕手。Boone 蹲捕了144場球賽,守備的優異讓他拿到第四次 金手套的獎項(生涯共拿到七次捕手金手套),不僅如此他還在7場季後賽事中,打出 .455 的打擊率和1發全壘打。雖然這些亮眼的數字,Boone卻沒辦法在季後拿到一紙新約,包括 原球隊或其他球隊都不願和他簽約。大家想看看,Boone 不希望降低薪資!但結果卻是, 為了1987年可以上場打球,他還是不得不接受減到一年以前85萬的薪資。   同樣的,紅襪隊在1986年贏得美國聯盟冠軍之後,也無法和隊中的捕手達成協議。27 歲的捕手 Rich Gedman在1986年打出16發全壘打及67分打點,但是仍然得不到一紙新約。 選擇“耗下去”的結果是,Gedman錯失了春訓和1987年頭一個月的賽事。 有人或許會認為,這是因為球隊不想把希望寄望在有點年紀的投手身上。或是球隊覺 得他們不需要好的捕手也可打完球季的賽事。但國家聯盟優異的第一棒打者,Tim Raines ,那時也是自由球員,他可是史上最佳第一棒的打者之一。27歲的Raines那年的打擊率與 上壘率都是國聯第一。攻擊指數(上壘率加長打率)則排名第二,盜壘次數與三壘安打隻數 都排名第三,二壘安打隻數則排第六。他是一位正值先涯巔峰啟動球隊攻擊火力的開路先 鋒,絕對是當時最有天份的球員之一。 1986年Raines的薪資是一百五十萬。他想到道奇隊打球,但能夠選擇的球隊卻只有教 士隊,教士願意提供兩年共計兩百二十萬的合約,對他簡直是一種羞辱。 Raines能和原始球隊協議的時間需等到1987年的5月1日,而且立刻就原球隊博覽會隊 簽了約。總教練Buck Rodgers在對上大都會隊時將他放進打線,雖然從上個球季結束直到 這場比賽前,他已經很久沒有上場,也沒有面對過大聯盟級的投手。那時我在國家廣播公 司(NBC)工作,為了製播一週賽事(The Game of The Week) [註一]的節目,很幸運的正好 在場見證了Raines傑出的表現。Raines打出了四支安打,包括一支三壘安打和一支致勝分 的全壘打。這年球季的前五場比賽,Raines有四成的打擊率,還打出三發全壘打和七分打 點。不給他合約的所有球隊的總管對他傑出的表現應該都看在眼裡。若非如此,我就不知 道還有那一類的球員可以引起他們的注意。媒體 - 包括球迷 - 主要注意的焦點都在 Raines展現的能耐,即使沒有打過春訓的熱身賽卻仍繳出優異的成績;但大家卻很少關心 Raines這樣優秀的球員為何必須屈就現實,回歸舊球隊打球這種深層的問題。這種感覺可 能是認為球員賺了太多錢了。大家認為即使球團老闆們共謀的事讓人無法苟同,但Raines 和其他的球員仍然拿到了不錯的薪資。 註一:NBC的一週賽事節目已於1989年後停播。   還有的例子是Andre Dawson,他是1986年Raines博覽會隊的隊友。那時31歲的Dawson 因為膝蓋的毛病影響到他場上的表現。1986年Dawson為博覽會隊打出20支全壘打和78分的 打點,這年也是博覽會隊付給他百萬以上薪資合約剛好走完的一年。他膝蓋的傷勢影響他 在人工草皮打球的能力,因此他希望可以轉隊到天然草皮球場的球隊打球 (那時是大部份 球隊的球場都是人工草皮的年代)。Dawson 覺得他很適合前往的球隊是小熊隊,也希望小 熊隊可以和他簽約。他告訴小熊隊的總管Dallas Green,他願意簽下一張空白的合約,再 由小熊隊自行填上願意付給他的薪水。到了1987年3月9日,Dawson終於和小熊隊簽約,拿 到幾乎減半的薪資(50萬基本薪,加激勵獎金)。那年他為芝加哥小熊隊拿到1987年國聯的 MVP,打出生涯新高的49支全壘打,也貢獻了137分的打點。 球團老闆們終於達成了他們的目標,在實施自由球員制度以來,大聯盟球員的薪資首 度不增反減。1987年進場觀眾人數履創記錄穩定往上成長的情況下,自由球員的薪資卻降 低了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242.195
intelb06385:默契封殺? 有某島國的FU 11/14 11:32
jayin07:\(^▽^)/ 11/14 11:32
shiyhsien:原來種花紙蚌只是把人家的構想發揚光大而已,跟世界接軌 11/14 12:12
Fafner:Curt Floyd是誰? 11/14 12:38
leddy:眼真尖,我打錯了Flood 11/14 12:40
DahntayJones:洪: 這一切都是歷史的洪流 (煙) 11/14 12:42
Fafner:抱歉,迴轉條款又是什麼? 11/14 12:45
reddevilkc:天工草皮XDD 11/14 12:54
star01:cpbl玩的 MLB應該早早玩過了XD 11/14 13:00
Sechslee:推 11/14 15:25
※ 編輯: leddy 來自: 61.225.152.143 (11/15 01:41) > -------------------------------------------------------------------------- < 作者: leddy (耿秋) 看板: MLB 標題: [翻譯] 1980年代中期棒球團的老闆共謀對抗自由球員制度 [下] 時間: Sat Nov 14 17:11:04 2009 (本文僅貼在MLB版,禁止轉載和抄襲) 第三名:1980年代中期球團的老闆共謀對抗自由球員制度 (下) 出處:史上25個最大的運動共謀犯行理論 作者: Elliott Kalb; Cris Collingsworth 共謀犯行者 大聯盟理事長Peter Ueberroth 在這件事上扮演角色最為關鍵,但在整件事中顯然很 快變成公認的壞蛋。在1985年時,深獲大家敬愛,後來接任Ueberroth 先生出任第七任大 聯盟理事長的A. Bartlett Giamatti,當時也是大聯盟行政會議的委員,卻沒有受到大家 的質疑。涉及共謀罪刑的球團老闆,則包括了長久經營棒球事業的家族,及剛接手球團事 務的新經營者。O'Mallery 家族擁有洛杉磯道奇隊已經好幾十年了。1980年代波士頓紅襪 隊的擁有權仍屬於Yawkey 家族。Tom Yawkey有44 個球季是一人單獨掌控這支球隊。直到 1976年他身故之後,他的太太Jean 成為普通合夥人及球團的總裁(1978年Yawkey家族將紅 襪的擁有權出售,賣給由Yawkey 太太、Haywood Sullivan與Buddy LeRoux組成的財團)。 Gene Autry則從1961年加州天使隊創立後,便一直是球團的老闆。Bug Selig 則從1970年 密爾瓦基釀酒人隊成立後,便一直擔任球團總裁及首席執行長。一些球隊則是由全新的財 團接手。1984年9月7日Griffith財團決定將明尼蘇達雙城隊售出。Cal Griffith及其家族 經營棒球事業已經接近一個世紀了。他們將雙城隊賣給雙城市內經營運輸、企業及銀行事 業的老闆Carl Pohlad。Jacobs家族的Richard和David兩兄弟則在1986年12月9日買下克里 夫蘭印地安人隊。 球團老闆違反了1981年簽下的勞動協議,在這項的協約中大家同意不會共謀去壓低球 員的薪資。但結果卻是,全部的球團中只有一兩位老闆變節破壞共謀的默契,為了比競爭 對手更強,用高額薪資的合約簽下了自由球員。其中代表性的人物便是好戰的瘋子 George Steinbrenner,他便對著市場上自由球員的好貨猛流口水。 我的理論是球團在簽下自由球員Bob Shirley和Dave Collins ,如果這些棒球浪人的 球員在簽約後可以表現得比以前更好的話,球團老闆們絕對沒有必要共謀對抗自由球員的 制度。大史(Big Steins)在簽下了頂級的自由球員,立即享受到實質的回饋,也讓洋基在 1976, 1977, 1978, 1981 年都進到了世界大賽(1980年則贏得103勝及分區冠軍的頭銜)。 簽下Catfish Hunter和Reggie Jackson兩位自由球員,也幫助了洋基隊登頂變成了實質的 強隊。大史在1973年買進洋基隊後,是第一位真的因為自由球員制度獲益的球團老闆。但 他下一波簽下的自由球員結果就沒有先前那麼好了。 但是回想起來,他用十年約簽下的 Dave Winfield 其實表現得相當優異。當時大家看待這張十年兩千萬的合約,就跟現在的 球迷和棒球界的人士看待A-Rod 十年兩億五千萬的合約差不多。Winfield在1981年的世界 大賽的表現沒有通過大史的檢驗,大史認為他只會在球季前半段打出不錯的成績,因此用 “五月先生”的綽號稱呼他,但實際上Winfield的生涯累積的數字卻是名人堂的成就。第 二年(1982),大史從辛辛那提紅人隊簽來了自由球員外野手Dave Collins 。Collins是一 位速度很快不到30歲的球員,兩年前的盜壘數有79次。但1982年Collins 成為洋基球員後 ,他的的打擊率只有.253,上壘率只有.315,而且盜壘數僅有30次。再下一年(1983),大 史又從紅人隊簽來了Bob Shirley。Shirley是個20多歲的先發左投,看來像是很有價值的 商品。洋基隊與他簽下四年總計兩百萬的合約。Shirley成為洋基球員的第一年只拿到5勝 ,防禦率還高達5.00,穿上條紋聖衣的四年內總計僅先發了38場,共拿到了13勝 (這四年 後來他主要是後援)。 但是,如果Collins真的可以打出洋基簽他時預期的成績,而Shirley真的證明自己可 以在大聯盟贏球的話,又會如何呢?1983年洋基贏得91場勝利,僅比後來贏得世界大賽冠 軍的巴爾地摩金鶯隊少贏七場。Shirley 主投1983年球季的第二場比賽,卻連三局都投不 完。到了6月14日,洋基的戰績僅有29勝30敗,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Shirley。他的成 績是2勝5敗,ERA爆增到5.50。如果Shirley可以拿到14勝8敗,而不是最終的 5勝8敗的話 ,誰敢說洋基一定拿不到分區冠軍呢!   大史從1973年接收洋基隊後,才五年就把洋基隊打造成攻擊火力強大的球隊。1981年 後,他簽下的自由球員都沒有達到當初預期的結果,在簽自由球員時便開始變得縮手縮腳 ,特別是那些無法證明自己是超級巨星的球員。簽了Collins和Shirley這類球員的經驗讓 他覺得和其他老闆達成默契,共謀控制球隊的花費似乎不是什麼壞事。   同時,雖然進場觀看洋基球賽的觀眾很多,但還是無法達到20世紀初洋基球迷蜂湧進 場那種熱潮。1982年洋基球場吸引了超過兩百萬的球迷進場看球,1983年則超過了兩百二 十萬,但1984年降到了一百八十萬。洋基在1980年代進場看球的觀眾人數不是美聯最高, 但通常還是排在前三或前四名。所以可以推論的是,大史企圖是希望透過簽下自由球員來 提高球團的價值,結果卻發現簽下自由球員,不僅無法將洋基隊直接送進季後賽,也無法 增加球場進場的人數。所以在一段時間後,大史認清了事實便決定跟隨其他球團老闆的腳 步,加入共謀對抗自由球員薪資的行列。在同一個時候,大史則不吝惜用洋基農場的頂級 新秀,去交換像是Rickey Henderson這些高價的球員。 我還在設法理解為何克里夫蘭印地安人隊要參與這項共謀。在1986年12月,印地安人 隊被同意出售,球團轉由Jacobs家族掌控。他們買下從1948年以來就沒有贏過世界大賽冠 軍的印地安人隊。然而,1986年印地安人隊最終的戰績是84勝78敗,且有美聯中最高的打 擊率。當年印地安人隊的市政球場吸引了一百四十萬的球迷,是1985年進場六十五萬五千 觀眾數的兩倍以上。只要腦筋清楚的人應該都知道,1986年印地安人隊球季後應該設法投 資,補強球隊明顯薄弱的投手戰力。 克里夫蘭印地安人的王牌投手是蝴蝶球投手Tom Candiotti。那一年Candiotti和47歲 的蝴蝶球投手Phil Niekro 為印地安人先發了60場比賽,球團應該盡全力補進年輕的投手 戰力。但是從1987年球季前幾個月開始,直到開季開打印地安人隊都沒有簽下任何自由球 員的投手,直到4月4日他們才簽下43歲的Steve Carlton,這時離Carlton上次拿到20勝的 球季已經有五年之久。      當然,那年的冬天自由球員市場上還有其他的投手。印地安人隊可以簽勇士隊的投手 Doyle Alexander (1987年留在勇士隊的Alexander,季中被交易到老虎隊後11場先發拿到 9勝0敗,其中還投出驚人的8連勝)。他們也可以選擇投出11勝10敗防禦率4.20的紅人隊投 手John Denny。印地安人隊同樣也可以簽先前提到洋基隊的Guidry。相反的,印地安人隊 所作的卻只是坐著苦等,沒有任何的行動。有沒有進一步的證據指出原因就是共謀的默契 呢? 1987年印地安人隊戰績退步到61勝101敗。Candiotti在他25場有勝敗記錄的球賽僅拿 到7勝。48歲的Phil Niekro則先發了22場比賽,只拿到了7勝。Carlton 則在7月被交易到 明尼蘇達雙城隊。 1987 年2 月18 日,大聯盟球員工會在兩年內對球團老闆共謀的行為兩度提出申訴。 1988年第一次對申訴共謀最後的判定是對球員有利的,1985年變成自由球員其中的七位球 員,被判定為“新型的”自由球員,可以在不喪失現有的合約條件下,自由選擇與任何球 隊簽約。這項規定讓Kirk Gibson 與洛杉磯道奇隊簽下了三年四百五十萬的合約。而1988 年Gibson回報道奇隊的,則是拿到了國聯最有價值球員的獎項,同時打出世界大賽史上最 有名的全壘打之一,在世界大賽的第一戰面對運動家隊終結者Dennis Eckersley擊出兩分 的再見全壘打。 1989年十月,仲裁法官George Nicolau對二度申訴共謀的判決,再度對球團老闆不利 ,要求球團老闆需付給球員三千八百萬的損害賠償。這同時也意味著1986年取得自由球員 的Boone, Guidry, Gedman 之類的球員,得到機會再度變成自由球員。但這項判決對共謀 的罪行懲罰卻不太合時宜,因為事隔三年很多這類球員已經又和別的球隊簽約。再加上, 很多這類球員對申訴仲裁的冗長程序感到失望。例如:在和蒙特婁博覽會達成三年六百三 十萬合約的協議後,變成“新型態”自由球員的Time Raines,還是決定放棄這項權利。 即使判決失利,球團老闆們仍然沒停止他們共謀的小動作。在1987年球季後,在法庭 落敗的球團老闆鄭重表示:“我們認輸了,我們願意開出價錢競標,盡力去簽下自由球員 ”。但他們採取的方案卻是共同合作,相互告訴對方各隊想出的價錢。結果,一年後仲裁 法官Nicolau 判定市場必須是“自由不受任何的阻礙”。如果市場的規則是可以共同參與 ,可以共謀降低合約的價錢,這樣根本不是真正擁有自由球員制度。當球團明知要簽下球 員不能開出這麼低價的合約,為何還是執意向球員提出不合理的簽約條件?原因是什麼當 然顯而易見。   1990年7 月18日,球團老闆們第三度在連續申訴共謀的案件中失利。這回,他們面對 的是六千四百萬的損害賠償(超出了前兩次裁定賠償金相加的總額)。但仍然有數百位大聯 盟的球員薪水不但沒有增加,甚至還有減少的情況。因此比起提高球員的薪資,球團老闆 付出六千四百萬的賠償金還比較划算。但球員工會也不會就此罷手,到了1990年11月仲裁 法庭終於對最終的罰款作出裁定。球團老闆同意付給球員總額兩億八千萬元的賠償金。罰 款則交由球員進行公平分配。在付出這麼大筆的罰款後,球團老闆終究承認他們從球員身 上偷走應該支付的兩億八千萬的薪資。 在1989年開季前,Peter Ueberroth 卸下了棒球理事長的職務,投入其他營利的事業 ,諸如和合夥人Arnold Palmer 和克林伊斯威特合買Pebble Beach高爾夫球場。高爾夫球 場景觀美麗的十八洞絕對不會向Ueberroth 要求更多的薪水,也不會為了拿到更好的合約 更求移植到其他城市的高爾夫球場。 但就球員而言,他們則絕對會爭取自己的權益。以球團老闆的觀點而言,如果他們共 謀事情沒有被逮到的話,Ueberroth 還真的是幹得很不錯的理事長。看看以下歷年平均的 薪資,1985年到1990間的平均薪資大致上沒有改變,但之後則像坐雲霄飛車一樣往上跳升 。在合法的自由企業制度下,像棒球運動一樣蓬勃的事業也看得到類似事情的發展。 大聯盟球員的薪資: 1985 平均$ 473,496 最高薪資:$ 2,130,300 (Mike Schmidt) 1990 平均$ 483,399 最高薪資:$ 3,200,000 (Robin Yount) 1995 平均$ 962,323 最高薪資:$ 9,237,500 (Cecil Fielder) 2000 平均$ 1,921,939 最高薪資:$ 15,714,286 (Kevin Brown) 2005 平均$ 2,479,125 最高薪資:$ 26,000,000 (Alex Rodriguez) 結論: 五個Lee Harvey Oswald的頭像 [註二]。 註二:作者每篇文章後都用1到5個刺殺約翰甘迺迪的殺手Oswald的頭像,戲謔地代表這個 共謀犯刑可能發生的機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242.195
realestate:頭推 11/1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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