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yCobb (0.367)
看板MLB
標題Re: [問題] 為什麼沒人這樣做
時間Sun Jun 17 02:23:42 2007
※ 引述《MauriceLM (rebirth)》之銘言:
: : 棒球規則6.05(L)
: : (L) 無出局或一出局,跑壘員佔一壘,一、二壘,一、三壘或滿壘時,內野手故意
: : 掉落「界內飛球」(包括平飛球)時,形成比賽停止,各跑壘員均應返回原壘。
: : ※1975制定故意落球【原附註】如內野手未觸及擊出之球;任其自然落地,
: : 則擊球員不出局,但適用「內野高飛球」規則(INFIELD FLY RULE)時不在此限。
: : 【註一】本項規定,係指內野手將易於接捕之高飛球或平飛球於落地前,以
: : 一手或兩手確實觸球後再故意落掉時適用。
: 我覺得上面這句話是重點
: 如果內野手"等球落地後"再去處理球
: 這規則就不在此限
: 所以我似乎在哪裡曾經看過
: 一壘有人打者打一個游擊沖天炮
: SS發現跑者太大意沒跑
: 就故意讓他落地
基本上讓球落地就有風險
有一種情況叫不規則彈跳
即使像大聯盟那種好球場
在經過多局的比賽
野手、跑壘者的踐踏
場地難免凹凸不平
是有可能發生不規則彈跳
更不說如果打擊者有好的跑壘觀念
是有可能抓不到打擊者
怎麼看都不值得去賭
除非就像原PO說的
打擊者不積極跑壘可能可以考慮試一下
不過該掌握的出局數還是穩定掌握才是
因為出來跑的,總有一天要還的
: 傳4傳3 and then double play
: 至於用 Ortiz 換 Ichiro 的情形
: 倒是真的沒看過
: 上面兩個跑者在一壘
: 威脅性差個十萬八千里
: 個人是覺得倫理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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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d is a great asset;
but it's greater when it's combined with quickness
and there's a big difference. by Ty Co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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