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sugi:蠻有趣 但有啥特別的意義? 可否再說詳細些 12/12 01:01
推 weian:這樣才能真正反應大家心裡的價值。 12/12 01:04
推 Liederjan:這樣MLB球團就會有人想要出到很高 比如出100M 那如果次 12/12 01:08
→ Liederjan:高的只出30M的話 就會有第一名亂喊價的結果 但大家都這 12/12 01:10
→ Liederjan:麼想 結果就是入札金一樣會提高 甚至可能比現在的高 12/12 01:10
→ Liederjan:如果是現今的情況 假設這個球員價值約20M的入札金 正常 12/12 01:12
→ Liederjan:情形大概只會出到30M左右 但如果採取次高的方式 原本會ꔠ 12/12 01:14
→ Liederjan:出30M的人可能就會出到50M 以便得到交涉權 可能需付出次 12/12 01:16
→ Liederjan:高的入札金低很多 但大家如果仔細思考後 我只要出大約 12/12 01:17
→ Liederjan:40M的入札金來競標 就可以讓出最高的人多付很多薪水 其뤠 12/12 01:19
→ Liederjan:實結果跟現在差不多 不見得會更好 12/12 01:20
→ chitz:Liederjan大分析的有理,但是,不要忘了有次高出價的球團 12/12 01:22
→ chitz:在後面等著簽約!! 12/12 01:23
推 beejet:賽局就對了XDDD 12/12 01:25
推 jshuang:乾脆直接叫經紀人去拉皮條就好了, 連轉隊費一起算 12/12 01:30
→ jshuang:兜好 package 每隊比一比就賣了. 12/12 01:30
→ chitz:如果可以這樣做,早就這樣做了,何必搞一個入札制度? 12/12 01:35
→ chitz:weian大講的才是重點,每MLB球團的真實價值,The one the only 12/12 01:36
※ 編輯: chitz 來自: 61.216.103.64 (12/12 02:08)
→ derry:想太多...那大家都可以亂喊了,反正又不一定出那麼高 12/12 02:35
推 roger744:位什麼不縮短談合約的期限 然後依出價順序一直談下去 12/12 02:47
→ roger744:出價最高者優先談10天 談不攏換第二名 一直輪下去 12/12 02:48
→ roger744:這樣就不會有攔胡的惡意競標發生 球員也會害怕越跟後面順 12/12 02:49
→ roger744:位球團談越沒籌碼而不敢漫天喊價 12/12 02:50
→ roger744:相對也算是對球員一種保障吧?只能根一家球團談 球員一點 12/12 02:51
→ roger744:權利都沒有 12/12 02:51
→ chitz:To roger:球員不是FA,本來就沒有權利可言,球員談薪的權利 12/12 02:54
→ chitz:是架構在日本球團與MLB球團同意入札金額的前提之下的!! 12/12 02:57
→ chitz:To derry:小弟提的制度不一定最好,但是絕對不會是大家亂喊 12/12 03:00
推 b54102:大家,早點睡吧。:) 12/12 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