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lcdruid (hlcdruid)
看板MLB
標題Re: [心得] 我覺得加拿大八局上的那個衝撞是正常的
時間Tue Mar 11 23:07:25 2008
※ 引述《strasse (路)》之銘言:
: ※ 引述《talin5814 (高陽酒徒)》之銘言:
: : 衝撞後兩當事人本來事後也沒怎樣,不知後來這個火怎麼點起的?
: : 在mlb不是也時常會看到?
: 啊!原來昨天那場是MLB的季賽啊?
: 原來如此,那有什麼好吵的呢?
: 不要吵了,在MLB裡面,
: 這種本來就是「合法衝撞」啊!
: 有些人實在見識太少了啦,沒經驗、沒常識、又不懂MLB規則,
昨天那種衝撞是棒球規則認可的
放諸四海皆準 不是只有MLB才可以這麼做
不過大概只有中華隊出賽時 才不成立吧
所以以後棒球規則應該多加一條
凡舉和中華隊比賽的隊伍 不得碰壞雙殺守備 不得本壘衝撞
: 就不要大驚小怪了,好嗎?
: 昨天的那個衝撞和剷腳,我覺得很帥氣啊!
: 完全展現出美式的強力球風,這本來就是比賽的一部份,
: 只可惜沒有幹架起來 :(
: 不然更可以看出美式棒球的豪邁與粗獷!
: 我想在台灣是看不到這種高水準的比賽的,
: 有的話一定是沒水準,技不如人的。
: 不過,昨天王建民怎麼沒有出來替台灣投球?
MLB NYY隊Duncan衝撞捕手
鄉民:就是要這樣啦 撞得好
HLCDRUID:但是這樣好像很沒品
鄉民:你白癡阿 這是合法衝撞 連這都不懂 回去多看點球啦=>HLCDRUID被噓爆
8搶3資格賽 加拿大球員衝撞中華隊捕手
鄉民:真沒品 撞什麼撞
HLCDRUID:但是這是合法衝撞 不是嗎?
鄉民:你白癡阿.........在那裝什麼理性.....=>HLCDRUID被噓爆
所以我終於得到一個結論
要鄉民"認可"的衝撞才是合法衝撞
以後棒球規則得多加附註:球場上任何行為必須由鄉民認可同意之後才成立
話說我為什麼要浪費時間PO這種廢文
麻煩版主把這連串無關MLB的文章刪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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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1.169.119.102
※ 編輯: hlcdruid 來自: 221.169.119.102 (03/11 23:08)
推 IronChef:H大實在是太中肯了,請問您是不是我祖國的同胞? 03/11 23:08
推 sam731215:鄉民跟主捨一樣都有變形蟲好球帶 03/11 23:08
推 zsxdaqwe:中肯 03/11 23:08
推 chrisboxes:我想推最後一句 03/11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