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724727 (小呆)
看板MP
標題[建議] 志願役士兵
時間Sat May 30 20:07:49 2009
景氣不好工作不穩定,想分享一個穩定的工作機會
志願役士兵
二兵 27915
一兵 29480
上兵 31045
優點:穩定,水電優待、醫療保健、終身學習補助、結婚補助、喪葬補助、生育補助、子
女就學補助
缺點:不自由、無法上下班、死板....
畢竟每個人的抗壓性、做事態度不同所以對軍中的看法也不同
本人是憲兵招募員有興趣的可以參考
不希望引發口水戰..謝謝
第三梯次 6月八日至6月19日
第四梯次 8月10日至8月21日
第五梯次 10月12日至10月23日
有疑問或需要由我替您報名的
請留下聯絡方式我會主動跟你聯繫
mail:
[email protected]
一、對象:凡具中華民國國籍,志願服務軍旅,具備下列資格者,得參加甄選。
(一)未役社會青年、常備役體位已服補充兵役或替代役人員,18歲至25歲(自民國73年
1月1日以後至民國8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二)退伍未逾5年(計算至當梯次報名截止日)之常備兵後備役(不含後備役軍、士官
),且年齡在26歲以下(民國72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三)在營常備兵年齡在25歲以下(自民國73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經中校以上編階主
官考核推薦者。
二、學歷: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力。
三、體格標準:
(一)男性:
1、體格須達常備役體位。
2、役齡男子完成徵兵體檢符合常備役體位者,得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體
位證明。
3、徵兵體檢判定未達常備役體位者,發現後一律取消資格或退訓,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不得異議。
4、未達役齡男子、常備役體位已服補充兵役或替代役人員及常備兵後備役人員,必須於
指定醫院實施自費體檢,並取得合格體檢表。
5、常備役體位已服補充兵役或替代役人員除檢具合格自費體檢表外,另須檢具戶籍地鄉
(鎮、市、區)公所徵兵體檢符合常備役體位之證明。
(二)女性:
1、一律於指定醫院實施自費體檢,並取得合格體檢表。
2、身高:155公分至185公分。
3、體格指標值(BMI):17至26。
4、具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報名:
(1)女性骨盆腔(含子宮內膜、輸卵管卵巢)炎症,二、三度子宮脫位、子宮肌瘤、子
宮內膜異位及應力性或急迫性尿失禁。
(2)女子曾行子宮或卵巢摘除手術者。
(三)報考憲兵人員及國家安全局單位者,需符合下列標準:
1、身高:男性165至187公分,女性160至175公分。
2、體格指標值(BMI):男性18至30,女性17至24。
3、視力:兩眼配鏡含1/2散光在六屈光度(配鏡度數600度)以內及無辨色力異常(色盲)
者。
4、無顏面傷殘(胎記、疤痕)、青蛙腿、扁平足、斷指、穿耳洞等明顯因素,及身體任
何部分有刺青(紋身)者。
(四)報考儀隊兵,需符合下列標準:
1、身高:178至195公分。
2、體格指標值(BMI):19至28。
3、無顏面傷殘(胎記、疤痕)、青蛙腿、扁平足、斷指、等明顯因素,及身體任何部分
有刺青(紋身)者。
(五)報考總政治作戰局、軍法司、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陸軍兩棲偵搜兵及軍樂兵人員,
身體任何部分不得有刺青(紋身)。
(六)報考軍樂兵人員,男、女身高均需160公分至190公分,且無顏面傷殘(胎記、疤痕
)、青蛙腿、斷指等明顯因素者。
(七)已在營服役人員符合常備役體位者,免予辦理體格檢查。
第3梯次 6月8日至6月19日
第4梯次 8月10日至8月21日
第5梯次10月12日至10月23日
有疑問或需要由我替您報名的
請留下聯絡方式我會主動跟你聯繫
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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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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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ongda:業績壓力很大齁 05/30 20:08
推 entersoal:一個名額五天榮譽假也是很多的XD 05/30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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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ykt:請問役期多久 退伍及未入伍的算法是否相同? 05/30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