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4940 (我的敵人是自己)
看板MP
標題[心得] 理所當然的結果
時間Fri Jul 22 04:11:29 2011
理所當然的結果~
本人"拿槍or偷槍orA槍"憲兵隊主動偵辦的案子~
不好意思~
七月二十一日,台中地檢署以不起訴處分之~
浪費我的時間~
這段時間,害得我只能看看多部電影
打打麻將,每天睡覺10幾個小時來打發時間
頗悠閒呢!!!
但是實在是對過去故人過意不去~
如果有時間,憲令部應該多注意一下自己的軍紀~
不要隨著妓者起舞~憲兵最近社會版面太多嚕~
這個不起訴處分,送給被我告的網友~~
正式告訴你們~~~
~~~~~~~~~~~~~~~ 換你們當被告了!! ~~~~~~~~~~~~~~~
不管我是不是運氣好
就算是運氣好
我還是不起訴了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相同的運氣~
等著看吧~就換我成原告了
不起訴處分看來對你們頗不利呢!!
-----分隔線------
從前有個兒子~
經常搞一些五四三的瑣事
讓自己業管的範圍數度上了社會版面
搞的自己要被降格
老爸只好出面護航
逆向擴增兒子業管~
老爸真是神通廣大~
兒子真是狗屁倒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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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9.48
※ 編輯: or4940 來自: 125.230.9.48 (07/22 04:25)
→ SwordBuddha:為什麼這個版不能噓?????? 07/22 05:53
→ Nighteyes:喔 然後呢 ? 07/22 06:44
→ dirubest:? 07/22 07:14
→ LuBJames:????? 嘩咻哀督???? 07/22 09:03
→ shezion:我看八成也是不起訴處分 又不是我系上的盧教授 檢座才沒 07/22 09:40
→ shezion:那麼閒哩~ 07/22 09:40
→ Yaunzunsha:SO ? 07/22 10:44
→ raphael01:加油 07/22 12:55
→ summeruse:這是沙毀? 07/22 14:54
→ shezion:他把這當他個版了吧 07/22 14:56
→ jimmy718:把這邊當成個人部落格了... 07/22 14:59
→ mantohu:恩 加油 07/22 15:30
→ jerrygt:噓......你到底想表達什麼 07/22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