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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ttlenature (懂得愛自己)》之銘言: :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661485 : 高雄捷運今天開始收費,卻被民眾發現收費「一國兩制」。原來高雄市65歲以上的老人家 : ,單乘票價只要10塊錢,高雄縣65歲以上的老人家卻沒有優待,必須付12元,讓高雄縣的 : 長輩不滿的表示,覺得很像次等公民。 : (中廣新聞網溫蘭魁報導) : 為了讓高雄人習慣搭捷運,捷運公司特別優惠收費的前三個月,如果持「一卡通」的話, : 單乘不論搭多遠,只要12元,65歲以上老人家優待只要10塊錢,不過,有戶籍設在高雄縣 : 的老人家拿著證件要購買敬老票卻發現,無法享有10塊錢敬老票的優惠,而是和一般乘客 : 一樣,得花12元,有老人家不滿的表示:捷運紅線目前明明有兩站在高雄縣境內,也就是 : 橋頭糖廠站和橋頭火車站,為什麼高雄市和高雄縣65歲以上的老人家待遇不一樣,有如次 : 等公民。 : 對此,高捷公司公關處長黃一中表示:高雄市65歲以上老人家之所以可以有2塊錢的優惠, : 是因為2塊錢由市府社會局吸收,但是,高雄縣政府社會處卻沒有補助。 : 高雄縣社會處長吳麗雪表示:捷運只通過高雄縣少數幾個鄉鎮,將等捷運橘線通車,並且 : 估算出高雄縣有多少老人會搭乘捷運,才能決定要編列多少預算。 就捷運公司的立場,少收的錢應該要由政府補,這樣才合理! 但實質上,這個所謂的合理,與他在台前向人家收多少票款沒有關係... 依老人福利法第25條(http://0rz.tw/fc3SM) :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 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 換句話說,捷運公司再怎麼樣就是只能收半價(核定票價的半價), 違反這個規定,多收任何一毛,就屬違法! 同時,依老人福利法施行細則第6條的規定: "老人憑國民身分證或政府核發足以證明老人身分之證件, 享受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之優待。" 他的憑證只需證明他的年齡達法定的"老人"標準, 沒有問他設籍在哪裡,所以以本法第25條所規定的福利搭車,沒有戶籍問題! 至於牽扯設籍與戶籍的問題,應該是地方政府要不要補助長輩連原本的半價都免付, 就是從付50%變成付0%,或是每月限定某額度或某次數以下不用付(ex.北市) 想怎麼補助,這是地方政府和地方議會要橋好的事情. 但捷運公司沒有做到只收半價,是公然違反中央法規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55.138 starbuckser0:轉錄至看板 Kaohsiung 04/08 20:47
cgadpp:推!但即然有違中央法規,為何各機關沒有落實? 04/08 20:51
starbuckser0:更正原本最後一行,高縣改回社會處了(恨~~) 04/08 20:56
※ 編輯: starbuckser0 來自: 163.15.155.138 (04/08 20:58)
victor77:那不設籍在台灣的老人呢...像觀光客有優待嗎 04/08 21:56
jiannfcu:沒有國民身分證... 04/08 22:28
※ 編輯: starbuckser0 來自: 163.15.155.222 (04/09 03:32)
starbuckser0:修掉一句話,若不具足夠價值了. 還勞駕版主解m,謝謝 04/09 03:33
btpenguin:法條都出來了我能不M嗎XD 04/09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