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aow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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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高捷進站拍婚紗要收費
時間Sat Aug 2 05:07:16 2008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4&ShowDate=20080802&
IssueID=20080802&art_id=30814582&NewsType=1&SubSec=71
縮址:
http://0rz.tw/734xd
高捷進站拍婚紗要收費 2008年08月02日蘋果日報
【周昭平╱高雄報導】高捷車站設計特殊、公共藝術作品華麗,常吸引新人拍攝婚紗及電
視、電影及廣告拍攝;但高捷公司表示,即日起進站拍攝婚紗或電視、電影、商業廣告均
需申請並付費。此外,民眾若販售高捷《光之穹頂》、《凝聚的綠寶石》等公共藝術照片
或影像,將會吃官司。
販售照片吃官司
高捷的中央公園站、美麗島站等,站體富設計感、站內公共藝術更吸引人,不少民眾前往
拍婚紗等。高捷今年三月規定,進站拍婚紗或電視、電影及商業廣告等,都須先申請並收
費。以拍婚紗為例,每人每次費用為七百元。高捷公共事務處經理江惠頌表示,收費辦法
公布至今無人申請;高雄市民則大罵高捷此舉是搶錢。
其實台北捷運也從去年十月一日起,針對進站拍婚紗等開始收費,其中拍婚紗也是每人每
次七百元,但僅限在旅客人數較少的新北投支線與北投站等地拍攝。
此外,高捷表示,外籍藝術家都保有作品著作權,高捷正與這些公共藝術創作者洽談授權
,擬將高捷公共藝術作品印在馬克杯上販售,「任意使用會侵害著作權,將依法追究。」
台北101前年也規定商業廣告、戲劇拍攝101入鏡,皆需取得授權並收費,101公關協理劉
家豪昨表示,平均每月會收到五至十件申請,只要非以營利為目的、不是以台北101為販
賣主體,多半不會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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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229.83
推 atb:商業使用要收費還蠻合理的 08/02 06:03
推 jizuo:某新聞標題: 高雄捷運 果真"高不可攀"! 囧 08/02 07:28
推 lawson:正常 藝術創作原本就有智財權 欲商業運用應尊重機制 08/02 09:54
推 b90343024:二樓是TVBS的標題 我看到還傻眼一下 08/02 10:26
推 handsomejan:著作權法58條一般人有主張合理使用的空間 08/02 11:30
→ handsomejan:之前101的案子,智財局也有類似解釋。 08/02 11:31
推 pikochu:那可不可以請AVBS把它們形象廣告裡用到美麗島的鏡頭刪掉?? 08/02 13:43
推 flyplayer:很合理阿 08/02 13:56
推 HCCLandRover:憤世嫉俗哈哈哈。 08/02 14:26
→ doubleabyss:cynical 高捷? 08/02 14:29
推 egojustin:光之芎頂真的是很漂亮~利用人家的作品來行商業行為~本就 08/02 23:56
→ egojustin:要合理的付費啊!!這不是小學生應該要有的觀念~TVBS未經 08/02 23:58
→ egojustin:作者的許可運用在電視廣告行銷~本就錯在先~拿人家的作品 08/03 00:00
→ egojustin:行銷~還酸人家高不可攀?質疑這不是免費的嗎? 08/03 00:00
推 willyt:十樓果然維持水準。 08/03 01:04
推 Kazamatsuri:樓上確定沒數錯?XD 08/03 20:49
→ pedi:給樓上,我想應該沒有..XD 08/04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