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聯車介紹-3
車外標誌(Exterior Signage)
車外應至少配置標誌項目如下:
(1) 車廂地板上方
A 車輛各自編碼
B 列車駕駛室車門
C 旅客車門緊急釋放裝置
D 輪椅位置
E 側面數位顯示板
(2) 車廂地板下方
A 設備模組
B 駐車煞車釋放握把
C 煞車隔離閥
D 頂昇塊
E 高壓警告
F 牽引動力隔離開關
G 填充蓋位置
H 電池隔離開關
(3) 列車駕駛室前端
A 本捷運系統標誌
B 數位駕駛室車頭碼(列車編碼)
車間走道(GANGWAYS)
一般需求(General Requirements)
車輛於無駕駛室端須設置分隔(split)或整組(one-piece)之車間走道,
其高度至少1900mm,寬度為1200mm至1400mm之間。
車間走道中心線須與車輛中心線一致。
車間走道地板須為具有彈性、耐久使用的防滑表面,
所有車間走道蓋板及踏板間之接合,於車間走道使用之壽期內之各種運轉條件下
皆能維持其功能。車間走道地板須具必要的護件,以避免因地板運動產生之磨損。
分隔車間走道之設計須可確保不會影響車輛聯結與解聯作業之需求。
任一分隔之車間走道定位及/或固定裝置應不需任何輔助工具而能在軌道層輕易且
快速操作,且固定/聯結機構的操作應無法於車廂內進行。
在地面層可輕易目視車間走道是否已正確的聯結。
車間走道之分隔配置係於其中間分開,以確保每一車間走道半部皆是相同型式及
可替換的,而與車輛的方位性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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