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聯車介紹
旅客資訊
一般需求
A. 應提供固定在駕駛室外部前方之可目視的電子式目的地顯示器,
此顯示器正常時應可自動控制,但仍可讓司機員手動控制。
B. 每一車廂每側至少應配置二具外部可目視的目的地顯示器,
該顯示器須可自月台上清楚辨識。
C. 每一旅客車門上方應設置一具內部可目視的目的地顯示器。
(2) 自動操作
A 資訊顯示應由ATO啟動並於全部的正線上自動操作。
B 系統必須能更新顯示即將進站列車位置的旅程資訊。
(3) 手動操作
A 視訊及音響的資訊應可以由司機員來手動操作。
B 顯示資訊應可經由智慧型人機介面(HMI)來選擇及操作。
此人機界面的操作按鍵應儘量減少並允許傳送前能複查及確認這些資訊。
C 當ATP/ATO定位資訊無法使用時,通信系統應具有手動操作的功能。
(4) 車外顯示
A 當月台門關閉時,車外顯示器應可自車站月台邊便能清楚的辨識。
B 顯示器應以中、英文清析的顯示。
C 車頭外部顯示器之設計,應可確保任何顯示器光線不會散射至駕駛室。
顯示器僅可由駕駛室控制,當駕駛室關閉或偵測到不正確資訊時,
顯示器將設定為空白不顯示。
D 最小目視距離係表示所有字體皆可辨識,所有天候條件下最小目視距離應為50m。
E 詳細之資料格式及內容應提送業主審核。
(5) 車內顯示
A 車內顯示器應由ATO操作,且同步的顯示目前停靠站、下一個停靠站及終點站。
B 顯示器應以中英文及交替顯示。
C 當廣告媒體不顯示時,可顯示列車的終點站,當緊急事件發生時,
司機員應優先顯示預設之程式訊息顯示給乘客。
(6) 自動播音系統
A 自動播音系統應由ATO啟動,並連結至車廂廣播系統。
B 自動播音系統應能夠自動播音,包含但不限於開門、關門、列車到站、離站、
下一個停靠站及主要車站之轉乘資訊。
C 自動播音系統應具有傳送預錄之緊急訊息能力。手動播音應優先於自動播音。
D 自動播音系統應無須使用特殊設備即可快速調整。
E 自動播音系統應有足夠記憶容量能允許增加額外20個車站的播音能力。
(看來桃園捷運還可以再延伸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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