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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貓纜禁飲食 暫時無法管 【聯合報/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 2007.04.18 04:02 am 貓空纜車預定6月底7月初上路,但相關乘客使用規範至今仍未擬定,車站內雖 張貼禁止飲食的標誌,卻也缺乏法源依據。 台北市交通局表示,目前貓纜相關管理規則正研擬中,若要制定強制性且有罰 責的法令,通車前勢必來不及,營運初期僅能以柔性勸導因應。 市長郝龍斌昨天率領市府官員數十人視察貓纜,貓纜 3月11日已完成系統測試 ,隨即由台北捷運公司進駐,現正進行為期六周的人員教育訓練及模擬演練。 郝龍斌說,貓纜不但是休閒遊憩的運具,更是全台灣第一座具有大眾運輸功能 的空中纜車;第一次試乘的體驗,感覺既舒適又平穩,加上貓纜票價低廉,他 鼓勵民眾多加搭乘。 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表示,未來貓纜周一至周四營運時間從上午10時至下午 8時,周五至周日上午9時至凌晨12時。票價核定為30元至50元(搭一站30元, 每加一站增加10元),65歲以上老人半價, 4歲以下免費。該公司正評估來回 優惠、或動物園門票聯合折扣或當地居民通勤折扣等事宜。 蔡輝昇說,纜車車廂原則上可搭載6至8人,平日可允許1至2人搭乘,但周末假 日需視人潮狀況調整,未來也將規定幾歲以下的小朋友需大人陪同等,或規定 如心臟病、高血壓等人不宜搭乘等條文。 他強調,安全方面,車廂內都有廣播系統及對講機,萬一停車可以對乘客進行 情緒安撫,車廂門也能強制開啟,不會有民眾遭夾傷的危險。而當風速超過 7 級(17m/s)系統會停止運轉。 至於貓纜能否比照捷運禁止乘客在車站或車廂內禁止飲食,交通局長羅孝賢說 ,捷運屬大眾運輸,有大眾運輸法規範;貓纜定位為遊憩設施,因此沒有強制 禁止的法源。 若要維護車廂的潔淨舒適,可考慮訂定自治條例,才有法律約束力,時程上, 通車前不可能完成立法。如遇有乘客在車廂內跳動或逗留月台影響他人搭乘等 ,目前也沒有相關罰責規定。 【2007/04/18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808609.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66.34
JCC:這還要法源? 不過 怎不把他當捷運系統的一部份啊? 04/18 09:16
ericdm1105:對阿,既然屬於台北捷運管轄 04/18 09:27
mstar:文中不是就有寫了?「貓纜定位為遊憩設施」 04/18 09:45
ericdm1105:囧? 因為這樣就不適用大眾捷運法嗎? 04/18 09:46
mstar: 所以不適用「大眾捷運法」 04/18 09:46
mstar:從大眾捷運法§3 來看,的確是不適用 04/18 09:47
choper:可以把它定位成大眾運輸嗎... 04/18 13:32
yukiss:要帶乾糧上去吧 不然卡在上面怎麼辦!? 04/18 22:53
trtc:比較可怕的應該是那句「如遇有乘客在車廂內跳動」 也沒辦法 04/19 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