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aowei (不期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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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貓纜工程款未付清 北市:附屬設施未驗收完
時間Wed Oct 8 22:14:2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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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08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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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纜工程款未付清 北市:附屬設施未驗收完 2008/10/08 21:10:38
(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八日電)台北市議員莊瑞雄今天指出,貓空纜車已通過正驗與複
驗,不過,市府至今仍未付清工程款,顯然有問題。台北市政府新工處表示,貓纜主體設
施都已驗收完畢,部分附屬設施因變更設計,尚未驗收完成,才延遲付清部分款項。
新工處長吳俊賢下午在市議會答覆莊瑞雄質詢時表示,未驗收的附屬設施包括變更設計的
廁所、公車停靠站等。
吳俊賢說,貓纜保固期自正驗結束後開始,保固期依設施而定,自兩年至五年不等,結構
體與工程保固期為五年,貓纜第十六號墩柱也屬結構體的一部分。
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日前會勘貓纜第十六號塔柱,質疑鑽探地點與塔柱所在位置不符,
影響地質研判的正確性;吳俊賢表示,兩者相距約五十公尺,但是,第十六號塔柱所在位
置為堅硬岩盤。
莊瑞雄質詢時說,貓纜去年營運至今,台北捷運公司營收新台幣七百三十萬元,平均每人
次賺一點一元,市府宣布貓纜停駛時,指稱將損失四千五百萬元,因此推估一個月內將有
四千五百萬人次搭乘,顯為不合理。
莊瑞雄也質疑,台北市政府為了興建貓纜而建貓纜,若貓纜發生重大危安事件,應有人負
責。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長羅孝賢表示,會負應負的責任;負責營運貓纜的台北捷運公司總經理
蔡輝昇說,他的進退由市長決定;興建單位新工處長吳俊賢則指出,他是事務官,應承擔
何種責任,將聽從長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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