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mex (tomex_ou)》之銘言:
: : 從木柵動物園坐至淡水,車程也要近1小時,
: : 若整個車站內不得"飲"水,是否會太嚴苛點?!
: 對於法條中的"飲食"定義的推論,
: 我是認為那是果汁或食物等非必需之物品也
: 應該不包括純淨之飲水或藥品之服用。
: 任何制度上的條文,不可能清清楚楚寫上每個字的定義
: 但我們執法上一定要作最利或符合正常舉止的推論。
: 看到猛吞條文不消化的婦女作為,不禁搖頭嘆息。
: 在台北,這樣的人真的不少~
: 乃以法害仁也。
: 所以,原則上儘量不喝水,但遇到旁人真的喝一點點
: 不是那麼猛喝暢飲的那種,我是不會出來制止的
: 畢竟,我們又不是小學生,專挑毛病報告老師賺取尊嚴的那種 :)
我記得之前不是有討論過喝水的東西
那個時候捷運公司不是有說過
似乎是特殊情況下可以喝白開水-如吃藥等等......
正常情況下連白開水都是禁止的喔
但是說真的喝白開水我是覺得不會怎樣吧沒必要如此糾正
剛剛去看捷運網站似乎沒有寫很清楚
http://www.trtc.com.tw/c/service.asp?catid=%E7%9B%B8%E9%97%9C%E6%B3%95%E8%A6%
8F&small=%E6%8D%B7%E9%81%8B%E9%81%95%E8%A6%8F%E5%8F%96%E7%B7%A0
(怎麼那麼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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