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學校公佈之教務會議(97.03.26)紀錄
http://tinyurl.com/5mpexx Page.20
與
註冊組最後更新(97.06.24)之明新科技大學學則
http://tinyurl.com/5p8nkh Page. 4
第三十八條
二、日間部: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生,
連續兩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
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
身心障礙學生不適用因學業成績退學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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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逝而去的心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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