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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弄清楚, 我申訴的部分是個人資訊內容, 而非與板務文章內相相關的簽名檔, 這兩塊我的認定不一樣。 況且這種認定同樣是採取檢舉模式, 如果你沒檢舉,我也不知道, 難到你要概括承受責任擴大到所有可上 ptt板的板友? 此外,依檢舉之日(8/04)今天起算, 到8/11之前我未處理才算是違反你所引用的組規。 況且,一來你沒在PoleStar板提出檢舉, 二來這邊是組務板,我不是小組長,無權處置。 ※ 引述《dewbj (無生堂)》之銘言: : 1.申訴之版名:PoleStar : 2.申訴之版主:WinDaNcE/frela : 3.申訴之原由: : 如小組長最新公告所言: : 文章代碼(AID): #1EER-qmp (Magic_Center) [ptt.cc] [公告] 檢舉 PoleStar板?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312407476.A.C33.html : 本小組內之廣告規範至今尚未統一 : 故於統一規範之前 仍採取各板板主自行定義廣告行為並取締之制度 : 根據 PoleStar板 WinDaNcE 板主於本板之檢舉文: : 文章代碼(AID): #1ECVAkFb (Magic_Center) [ptt.cc] [檢舉] dewbj life板板主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311896238.A.3E5.html : 以此文提供之證據可以得知 : 該板板主對於廣告規範之定義包含以下四點: : 1.使用者於個人名片檔中之內容 屬該板認定之廣告管理範圍 : 2.使用者於外部個人網誌連結中之敘述 屬該板認定之廣告管理範圍 : 3.使用者於外部個人網誌連結中闡明自己為職業命理師 屬該板認定之廣告行為 : 4.使用者於外部個人網誌連結中列載服務項目與帳號 屬該板認定之廣告行為 : 以上 推測他人認定模式,並以此為事實基礎,這屬於邏輯上的一種謬誤。 這種謬誤名稱叫做"稻草人"。 我的認定模式是單純個人資訊與板面有關的個人資訊。 也就是板友身份與板主身份。 : 因本人並非該板使用者 最後一次於該板發言為 2007/03/30 : 與新院規於本板公告(2011/01/07) : 新組規於本板公告(2011/01/31) : 該板板規公告(2011/04/06) : 皆距之甚遙 不必依該板廣告認定處罰 根據我個人的認定模式以及你的身份內容。 故提出檢舉,不論檢舉成不成立,皆與 Polestar板無關, 此份檢舉主要與本組群對商業行的認定模式有關。 剛好被我發現 dewbj有這種連結,因此特地提出檢舉, 不論檢舉成立與否,主要是希望能有個明文共識出現。 : 但該板使用者 如 aki0530 於名片檔中: : 《ID暱稱》aki0530 (寂月) 《經濟狀況》小富 : 《登入次數》91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330 篇 (劣:0)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 《上次上站》08/04/2011 11:23:33 Thu 《上次故鄉》122.117.26.114 :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我是在Polestar版回答紫微斗數的aki,歡迎有疑惑網友能多來版上po文章問問題 : 無論是論命或學術方面均可,我會盡自己的能力,提供網友最詳細的回答 : Polestar版在哪? 11 國家研究院 政治, 文學, 學術 : 9 MagicWitch 研究 Σ命理研究院 : 15 PoleStar 命理 ◎紫微斗數 討論區 : 由於aki目前已另有生涯規劃,因此在論命方式及項目上皆有重大變更 : 詳細情況請網友點選下列網頁,若有任何疑問,都歡迎您能夠來信詢問 : http://www.wretch.cc/blog/aki0530/34417661 : 轉錄子容老師的一篇文章:「善用心的縮小燈和放大鏡」 : http://www.wretch.cc/blog/aki0530/34601901 : 祝蘇貞昌生日快樂! : 與簽名檔中: : 對於每一篇回文,aki都是十分認真誠懇的為網友提供意見及解答的 : 無論結果如何,都希望問命者能夠以樂觀的方式看待 : 「天助自助者」,唯有靠自己才能夠改變,我會在背後盡力為大家提出建議 : 往後的論命方式有重大變更,歡迎有需要的網友們點選下面的網頁: : http://www.wretch.cc/blog/aki0530/34417661 : 如果您對網頁內容有任何疑問,都可以隨時寫信來詢問 : 皆張貼其個人外部網誌連結 列載服務項目 論命費用 匯款帳號 : 距院規 組規公告日起(2011/01/31) 至今已逾半年 : 以上內容皆屬該板板主認定之廣告行為 卻無處理 這是曾經在 life板與 Polstar板共同活躍過的 aki, 在你對我提出檢舉之前,既然你已經知道,為什麼你身為life板板主, 當初為什麼沒有處理? 況且處理爭議事務應以檢舉之日起算, 也就是你在 8/04日對此提出檢舉, 因此我要在8/11日前進行處理。 但由於你檢舉的地方不是 PoleStar板, 故我無權處理,難到 aki跑到其他板活動, 你在這檢舉其他板板主也可以嗎? 那樣一來不就是對人而非對事? 請問你這樣處理事情的思考方法對嗎? 這樣合理嗎? 這樣對人不對事的行為適合管理 life板嗎? 這樣對人不對事的行為適合擔任板主嗎? 順我者生?逆我者亡? : 依小組公告 板主自律守則第五條: : 5.板主需定期管理看板與精華區,若板務逾七日╱精華區逾三 :  個月無管理,以失職論處(警告一次)。 (2011.05.09修訂) : 註1.板務逾七日無管理之定義例如出現非法文章一星期未經版主管理 : 或有爭吵違規文未見版主出現管理等等 : 逾七日未處理板務 廣告文章 已屬違規行為 : 應以失職論處 予以警告一支 : 另關於本人另案檢舉: : 文章代碼(AID): #1EC2uGWY (Magic_Center) [ptt.cc] [檢舉] PoleStar板主群違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311780368.A.822.html : PoleStar看板上多篇未處理之廣告文章 : 根據前任小組長doze 於 2004/06/10 之公告: : 文章代碼(AID): #10oDXGXs (Magic_Center) [ptt.cc] [公告] 本群組廣告規章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086904400.A.876.html : 明文規範本小組除 Magic_Info 外 所有看板皆不可張貼廣告文章 : 無論商業性質 或非商業性質廣告 皆屬違規 : 其中營利性質的機構 根據前組長doze 於 2004/06/13之解釋文如下: : 文章代碼(AID): #10pCW7yt (Magic_Center) [ptt.cc] Re: [公告] 本群組廣告規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087162375.A.F37.html : 無論營利機構所舉辦之活動是否收費 皆視為商業廣告 : 故無論是否為免費資訊 皆不可於看板廣告 : 此規公告施行至今已逾七年 而PoleStar板板主群仍未實施管理 : 已屬違規 : 應以失職論處 予以警告一支 : 另 板主本有義務主動稽查看板文章是否符合規範 : 除非因涉及個人爭議 或舉證需要 : 否則公開違規文章並無檢舉之必要性 : 板主即可逕行處理 : 板主逾七日未主動稽查看板文章 未處理違規廣告文章 : 即屬違規 可於組務檢舉 : 本人並無違反行政程序之虞 : 懇請小組長重新審議該板板主群 : 關於廣告文章 及個人廣告之違規行為 長期怠職未處理一事 : 依組規各給予一支警告 : 謝謝 : 4.以下附上申訴之原件: : 文章代碼(AID): #1EER-qmp (Magic_Center) [ptt.cc] [公告] 檢舉 PoleStar板?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312407476.A.C33.html : 文章代碼(AID): #1EC2uGWY (Magic_Center) [ptt.cc] [檢舉] PoleStar板主群違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311780368.A.822.html 從今天(2011/08/04)日以前, 當初對於商業行為的認定屬於各板主自行認定, 如果你當時不滿意,當時在 PoleStar板就應提出檢舉。 -- 火鳳遊日耀月簾 雲龍纏月舞星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19.152 ※ 編輯: WinDaNcE 來自: 123.240.19.152 (08/04 19:24) ※ 編輯: WinDaNcE 來自: 123.240.19.152 (08/04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