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弄清楚,
我申訴的部分是個人資訊內容,
而非與板務文章內相相關的簽名檔,
這兩塊我的認定不一樣。
況且這種認定同樣是採取檢舉模式,
如果你沒檢舉,我也不知道,
難到你要概括承受責任擴大到所有可上 ptt板的板友?
此外,依檢舉之日(8/04)今天起算,
到8/11之前我未處理才算是違反你所引用的組規。
況且,一來你沒在PoleStar板提出檢舉,
二來這邊是組務板,我不是小組長,無權處置。
※ 引述《dewbj (無生堂)》之銘言:
: 1.申訴之版名:PoleStar
: 2.申訴之版主:WinDaNcE/frela
: 3.申訴之原由:
: 如小組長最新公告所言:
: 文章代碼(AID): #1EER-qmp (Magic_Center) [ptt.cc] [公告] 檢舉 PoleStar板?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312407476.A.C33.html
: 本小組內之廣告規範至今尚未統一
: 故於統一規範之前 仍採取各板板主自行定義廣告行為並取締之制度
: 根據 PoleStar板 WinDaNcE 板主於本板之檢舉文:
: 文章代碼(AID): #1ECVAkFb (Magic_Center) [ptt.cc] [檢舉] dewbj life板板主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311896238.A.3E5.html
: 以此文提供之證據可以得知
: 該板板主對於廣告規範之定義包含以下四點:
: 1.使用者於個人名片檔中之內容 屬該板認定之廣告管理範圍
: 2.使用者於外部個人網誌連結中之敘述 屬該板認定之廣告管理範圍
: 3.使用者於外部個人網誌連結中闡明自己為職業命理師 屬該板認定之廣告行為
: 4.使用者於外部個人網誌連結中列載服務項目與帳號 屬該板認定之廣告行為
: 以上
推測他人認定模式,並以此為事實基礎,這屬於邏輯上的一種謬誤。
這種謬誤名稱叫做"稻草人"。
我的認定模式是單純個人資訊與板面有關的個人資訊。
也就是板友身份與板主身份。
: 因本人並非該板使用者 最後一次於該板發言為 2007/03/30
: 與新院規於本板公告(2011/01/07)
: 新組規於本板公告(2011/01/31)
: 該板板規公告(2011/04/06)
: 皆距之甚遙 不必依該板廣告認定處罰
根據我個人的認定模式以及你的身份內容。
故提出檢舉,不論檢舉成不成立,皆與 Polestar板無關,
此份檢舉主要與本組群對商業行的認定模式有關。
剛好被我發現 dewbj有這種連結,因此特地提出檢舉,
不論檢舉成立與否,主要是希望能有個明文共識出現。
: 但該板使用者 如 aki0530 於名片檔中:
: 《ID暱稱》aki0530 (寂月) 《經濟狀況》小富
: 《登入次數》91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330 篇 (劣:0)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 《上次上站》08/04/2011 11:23:33 Thu 《上次故鄉》122.117.26.114
: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我是在Polestar版回答紫微斗數的aki,歡迎有疑惑網友能多來版上po文章問問題
: 無論是論命或學術方面均可,我會盡自己的能力,提供網友最詳細的回答
: Polestar版在哪? 11 國家研究院 政治, 文學, 學術
: 9 MagicWitch 研究 Σ命理研究院
: 15 PoleStar 命理 ◎紫微斗數 討論區
: 由於aki目前已另有生涯規劃,因此在論命方式及項目上皆有重大變更
: 詳細情況請網友點選下列網頁,若有任何疑問,都歡迎您能夠來信詢問
: http://www.wretch.cc/blog/aki0530/34417661
: 轉錄子容老師的一篇文章:「善用心的縮小燈和放大鏡」
: http://www.wretch.cc/blog/aki0530/34601901
: 祝蘇貞昌生日快樂!
: 與簽名檔中:
: 對於每一篇回文,aki都是十分認真誠懇的為網友提供意見及解答的
: 無論結果如何,都希望問命者能夠以樂觀的方式看待
: 「天助自助者」,唯有靠自己才能夠改變,我會在背後盡力為大家提出建議
: 往後的論命方式有重大變更,歡迎有需要的網友們點選下面的網頁:
: http://www.wretch.cc/blog/aki0530/34417661
: 如果您對網頁內容有任何疑問,都可以隨時寫信來詢問
: 皆張貼其個人外部網誌連結 列載服務項目 論命費用 匯款帳號
: 距院規 組規公告日起(2011/01/31) 至今已逾半年
: 以上內容皆屬該板板主認定之廣告行為 卻無處理
這是曾經在 life板與 Polstar板共同活躍過的 aki,
在你對我提出檢舉之前,既然你已經知道,為什麼你身為life板板主,
當初為什麼沒有處理?
況且處理爭議事務應以檢舉之日起算,
也就是你在 8/04日對此提出檢舉,
因此我要在8/11日前進行處理。
但由於你檢舉的地方不是 PoleStar板,
故我無權處理,難到 aki跑到其他板活動,
你在這檢舉其他板板主也可以嗎?
那樣一來不就是對人而非對事?
請問你這樣處理事情的思考方法對嗎?
這樣合理嗎?
這樣對人不對事的行為適合管理 life板嗎?
這樣對人不對事的行為適合擔任板主嗎?
順我者生?逆我者亡?
: 依小組公告 板主自律守則第五條:
: 5.板主需定期管理看板與精華區,若板務逾七日╱精華區逾三
: 個月無管理,以失職論處(警告一次)。 (2011.05.09修訂)
: 註1.板務逾七日無管理之定義例如出現非法文章一星期未經版主管理
: 或有爭吵違規文未見版主出現管理等等
: 逾七日未處理板務 廣告文章 已屬違規行為
: 應以失職論處 予以警告一支
: 另關於本人另案檢舉:
: 文章代碼(AID): #1EC2uGWY (Magic_Center) [ptt.cc] [檢舉] PoleStar板主群違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311780368.A.822.html
: PoleStar看板上多篇未處理之廣告文章
: 根據前任小組長doze 於 2004/06/10 之公告:
: 文章代碼(AID): #10oDXGXs (Magic_Center) [ptt.cc] [公告] 本群組廣告規章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086904400.A.876.html
: 明文規範本小組除 Magic_Info 外 所有看板皆不可張貼廣告文章
: 無論商業性質 或非商業性質廣告 皆屬違規
: 其中營利性質的機構 根據前組長doze 於 2004/06/13之解釋文如下:
: 文章代碼(AID): #10pCW7yt (Magic_Center) [ptt.cc] Re: [公告] 本群組廣告規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087162375.A.F37.html
: 無論營利機構所舉辦之活動是否收費 皆視為商業廣告
: 故無論是否為免費資訊 皆不可於看板廣告
: 此規公告施行至今已逾七年 而PoleStar板板主群仍未實施管理
: 已屬違規
: 應以失職論處 予以警告一支
: 另 板主本有義務主動稽查看板文章是否符合規範
: 除非因涉及個人爭議 或舉證需要
: 否則公開違規文章並無檢舉之必要性
: 板主即可逕行處理
: 板主逾七日未主動稽查看板文章 未處理違規廣告文章
: 即屬違規 可於組務檢舉
: 本人並無違反行政程序之虞
: 懇請小組長重新審議該板板主群
: 關於廣告文章 及個人廣告之違規行為 長期怠職未處理一事
: 依組規各給予一支警告
: 謝謝
: 4.以下附上申訴之原件:
: 文章代碼(AID): #1EER-qmp (Magic_Center) [ptt.cc] [公告] 檢舉 PoleStar板?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312407476.A.C33.html
: 文章代碼(AID): #1EC2uGWY (Magic_Center) [ptt.cc] [檢舉] PoleStar板主群違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311780368.A.822.html
從今天(2011/08/04)日以前,
當初對於商業行為的認定屬於各板主自行認定,
如果你當時不滿意,當時在 PoleStar板就應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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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鳳遊日耀月簾
雲龍纏月舞星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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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19.152
※ 編輯: WinDaNcE 來自: 123.240.19.152 (08/04 19:24)
※ 編輯: WinDaNcE 來自: 123.240.19.152 (08/04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