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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ish2007經版友申訴,其版主資格不符一案,判決文如下: 經查ID_Finance判決文#1FGBvu_M, 內有: HSNU_1120 長期為看板成員及非成員用於不當更動帳號數值行為, 板主 dokelung 卻從未有回報或其他管理作為,視為提供更動帳號數值之工具, 依不當更動帳號數值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七款及第十條, 處有效文章數及帳戶歸零、分身帳號砍除、停權八週、罰單五張, 並解除其於本站所有職務,兩年內不得擔任本站公職。 於 HSNU_1120 以大量無意義內容文章提高自身有效文章數者, 依依同辦法第二條第五款及情節輕重處分如下。 jo6m062929、jimmy112030、paobob、ifish2007 處有效文章數歸零、 分身帳號砍除、停權七週; 查,該判決文顯示判決雖無停止ifish2007之公職,但犯刑重大,並且文章 數歸零後,就未達本組要求版主200篇文章的要求,因此拔除版主職務。 查,dewbj申訴的ifish2007版主適任問題,仍有兩項爭議: 一、該判決文並無解除ifish2007之公職,解除的是dokelung的。 二、本組群申請版主需200篇,但沒有說,當版主後,沒有200篇即撤除版主。 三、惟,ifish2007擔任版主以來,從未在版上有管理之痕跡,也沒有任何文章 、公告出現,似乎並沒有擔任版主之現象。 【附註】 一、此案仍可上訴,ifish2007本人可在本版上提出管理方針和方法,或提出 曾經管理看版的痕跡,經由組長群討論,可重新判決。 二、200篇之要求尚待更高站方或群組方解釋,此案屬個案,並不適用他案。 組長paulnewman -- 展現絕對的強悍 \ \ / ▁▄ 就是我的正義 / \ ▎ ) // ∕ ( ) |≡ / |/ ▅▄▇▄ ▁▂▃▄ /\ | 0m /__ \ / ﹦/ \ ▁◢ / |▍ ) ˋ__ /__/ \ \ ▇▇ ▆▅ / ▎▁ ─ ˊ ̄ ̄ ̄  ̄\\ HayaS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