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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說的是違規與否的決定掌握在版主或組長的手上, 並非其他使用者。 當然使用者可以提出建議,但做出最終決定的是版規及版規使用者。 一個判決不可能滿足所有人的願望。 此外,並非所有事情都可以用量化的方法來討論, 否則質性研究為何有存在的必要? 本串回應至此,已稍嫌偏離本版宗旨,此後回應將逕行刪文。 -- ╔═══╗═══╗═══╗═══╗═╗═╗ nyctenvoy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7.186.6.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76495799.A.529.html
rechris98: 感謝版主稟公執法,杜絕爛訴 10/15 14:36
gkc: 那請提出質化的評斷標準~!! 以及如何評斷""為主""的依據~!! 10/15 22:03
gkc: 質化研究不是一句""我覺得""就結案吧~!! 10/15 22:03
gkc: ""我想說的是違規與否的決定掌握在版主或組長的手上"" 10/15 22:07
gkc: 你這句話等於是說沒有評判標準的情況下即使違反其他旁觀者 10/15 22:07
gkc: 的常識認知,只要想偏袒誰都版主或小組長說了算?? 10/15 22:08
gkc: 既然如此我想不用浪費時間了~群組版見吧~!! 10/15 22:08
gkc: 那你的質化標準在哪?? 拿出來啊~~~既然是博士判決就要有博士 10/15 22:17
gkc: 的水準。 10/15 22:17
gkc: 再來你說並非所有事都可以用量化,很抱歉本人質化量化論文 10/15 22:22
gkc: 都寫過,請問這件事哪裡不能用量化,你連我都說服不了。 10/15 22:22
gkc: 同樣論點拿去說服你的教授一樣不會過。 10/15 22:22
rechris98: 版主都已經判決了 gkc不服請上法院告版主跟我好嗎 10/15 23:51
gkc: 你的話如果群組長沒給你懲罰,確實下一步就是請你上法院。 10/15 23:58
rechris98: 去告吧 讓法院認證誰是對的 10/16 00:05
gkc: 說的好~在這請Pasaword公開公告,如果98被起訴,表示有違法 10/16 00:07
gkc: 之虞,請發公告,如果98被起訴,則罪加一等,請小組長判處 10/16 00:08
gkc: 命理小組黑名單給予命理小組全站水桶,並且請小組長辭去斗數 10/16 00:09
gkc: 版主的職位,因為還要版友告到法院才能明辨是非應考慮適任度 10/16 00:09
gkc: 同時,請小組長在斗數板上舉行板主投票直選,換一個真正有法 10/16 00:10
gkc: 治素養、斗數專業,同時又有民意基礎的版主。 10/16 00:11
gkc: 而未來不要再出現眾人都撻伐甚至旁觀者都呼籲不要姑息養奸。 10/16 00:11
rechris98: 還想搞控嚇 先告的贏再來談吧 10/16 00:12
gkc: 卻發生管理者不顧民主的民意意見做出""我說了算""而不符合 10/16 00:12
gkc: 中華民國法律的判決。 10/16 00:12
rechris98: 請gkc不要再腦補幻想好嗎 都還沒告贏 10/16 00:13
gkc: 當然要先承諾好阿~~不然到時候就算你被起訴小組長最多是 10/16 00:14
gkc: 心不甘情不願判水桶,本身並沒為自己的不合中華民國法律判決 10/16 00:15
gkc: 付出應有的政治責任。 10/16 00:15
gkc: 甚至他還可以說:(我當初又沒承諾) 10/16 00:15
gkc: 既然98覺得告不成,表示認為自己會贏,會贏就大方承諾嘛~!! 10/16 00:16
rechris98: 誰在抹黑 誰又在誣告 就上法院吧 10/16 00:19
rechris98: 法院才能還我清白 我很期待 10/16 00:20
rechris98: 你是當我沒錢請律師嗎 10/16 00:22
gkc: 你有沒有錢請律師我沒甚麼興趣,到是你可以先轉法律版問問 10/16 00:23
gkc: 你的說法符不符合誣告的條件,我只能說呵呵。 10/16 00:24
rechris98: 有什麼廢話跟我律師談就好 我等你阿 10/16 00:25
gkc: 沒問題~上次查了你的IP基本上你屬於板橋地檢署的管轄範圍。 10/16 00:26
u9003096: 個人建議gsk直接去告98,必竟告不告也不是要和誰談條件 10/16 00:27
u9003096: 或要誰先承諾才告,説到底也是意氣之爭,一直這樣爭侵 10/16 00:27
u9003096: 不侵權也是浪費二位的時間,也只有法官才能判,站方和 10/16 00:27
gkc: 有空先去預演一下吧。 10/16 00:27
u9003096: 版主也不能幫任何一方背書対錯,人生苦短,何苦蹉跎於 10/16 00:27
u9003096: 此事? 10/16 00:27
gkc: U大當然阿~我已經說了如果上訴群組長,他也仍無法伸張正義 10/16 00:28
gkc: 我一定告。 但是~ 10/16 00:28
gkc: 一方面,也要小組長先承諾負施政責任啊~!! 10/16 00:28
gkc: 因為一切的源頭都來自於他不肯依智慧財產權依法行政判罰。 10/16 00:29
gkc: 我檢舉智財法,他扯表特版的肖像權法。 10/16 00:29
rechris98: 誰會被告還不知道歐 10/16 00:29
gkc: 還要搞到版友鬧上法院,而且他還讀到博士,那更應該對法理 10/16 00:30
gkc: 更嚴謹才對。但搞到法院不就表示自己也該負責任?? 10/16 00:31
gkc: 所以要求小組長辭職負責很應該。又~~~為何小組方至今都不願 10/16 00:31
gkc: 依照民主讓版友投票選出邏輯、法治、專業兼具的版主,而讓 10/16 00:32
gkc: 某些鬧版者得不到制裁?? 10/16 00:32
gkc: 明明一件很簡單的事在版上開放民主投票表決,既沒有黑箱作業 10/16 00:33
u9003096: 組長一定不可能幫你判侵權或違不違反智財法,只有法官可 10/16 00:34
u9003096: 以判,站長也沒權力的 10/16 00:34
gkc: 私相收授、內定人選靠關係之嫌,又有民意基礎,為何遲遲不做? 10/16 00:34
gkc: 但U大你有看我上面的證據嗎?? 站規有提到(請使用者遵守智慧財 10/16 00:35
gkc: 產權法和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幾個字,我還用黃字標註。 10/16 00:35
gkc: 而98的行為我也引用經濟部智財局的官網講解。小組長還扯營利 10/16 00:36
gkc: 硬是要無視智財局網站上寫的(即使不營利仍算違法)的告示。 10/16 00:37
rechris98: 講的很像ptt是gkc家開的 10/16 00:38
rechris98: 我就說此事就讓法官定奪即可 gkc搞恐嚇版主這招不可取 10/16 00:40
gkc: 哪裡恐嚇??? 我不過是請小組長負政治責任而已,像國民黨主席 10/16 00:41
u9003096: 你的引用在訴訟中只是陳述的一部份,上了法院,98也一 10/16 00:41
u9003096: 樣會有他的陳述,而能決定誰對誰錯的,尤其是否有違法 10/16 00:41
u9003096: 之虞,只有法官判決出來才行 10/16 00:41
gkc: 輸了一樣要為敗選下台負責。 10/16 00:41
rechris98: 以後若人人不符版主判決就恐嚇版主 ptt也不用開了 10/16 00:42
gkc: 請注意喔~你的判決是依法有據,連旁觀者看了都說推文說好。 10/16 00:43
gkc: 不是我個人主觀。 10/16 00:43
gkc: U大所以我才說阿,如果法院起訴不就表示小組長錯判了?? 10/16 00:43
gkc: 那就表示連我都能輕易看出對錯的東西,如果小組長不能那考慮 10/16 00:44
gkc: 去留相當應該。 10/16 00:44
rechris98: gkc根本就還沒上法院告贏 就想恐嚇版主更改判決 10/16 00:44
gkc: 沒關係,同時也可以先群組版見,如果群組長判定是錯的。 10/16 00:45
gkc: 那也能證明小組長的判決須修正。 10/16 00:45
u9003096: 所以你更應該直接去告,判決下來才能看誰対誰錯 10/16 00:45
gkc: 請注意你的修辭有誹謗之嫌,我哪一句恐嚇版主更改判決?? 10/16 00:45
rechris98: 群組長根本也還沒判 誰會贏還不知歐 10/16 00:46
gkc: 我是說如果法院起訴你,那請小組長更改判決。這不是很應該嗎? 10/16 00:46
gkc: 難道法院起訴你了,小組長的判決被證明是錯判,還不用改嗎? 10/16 00:46
rechris98: 請你不要在魔力神殿廢話好嗎 ?這裡不是讓你濫訴的 10/16 00:46
rechris98: 想告人 請上法院 10/16 00:47
gkc: 明明就是你先扯的。笑死人了,你被告都是依法有據,何來濫訴? 10/16 00:47
gkc: 上次被人抓出不懂斗數,還有甚麼好說的? 10/16 00:48
rechris98: 我哪裡不懂 我不是都用斗數替版友解惑了 10/16 00:48
gkc: 說實話,我請小組長公開承諾與你98何干?? 明明就是你在亂入 10/16 00:49
rechris98: 也有人回饋說很準阿 10/16 00:49
gkc: 是阿~只不過是(一個時辰出生的人有上萬喔)~!! 10/16 00:49
gkc: 這點就被抓出來了,被抓出是斗數皮占星骨。 10/16 00:50
rechris98: Gkc又不是版主,版主判我正常可解命就好了 10/16 02:21
rechris98: 真不知gkc在囂張什麼,以爲ptt life是你開的? 10/16 02:21
gkc: 你忘了你被警告喔~!! 10/16 02:42
rechris98: 目前我在任何版都正常回文,想公然毀謗小心吃官司 10/16 09:00
rechris98: 散播不實謠言抵毀抹黑本人,我將與律師研究如何提告 10/16 09:02
rechris98: 我目前在ptt都正當回文推文,想再抹黑的人請自重 10/16 09:03
gkc: 請阿~我已經買好零食等你如何證明這是""不實言論""了~!! 10/16 12:32
gkc: 上次也有個背信棄義之徒和公司律師討論後告我妨害名譽~~!! 10/16 12:32
gkc: 結果連檢察官都覺得是鬧劇一場直接派檢事官問完案就不起訴 10/16 12:33
gkc: 結案。因為偵查庭認為我說的完全有根據~~!! 10/16 12:33
gkc: 而你這次要告正好,到時我就可以看到法院認證我說的是事實了~ 10/16 12:34
gkc: 對了~到時候請你透露一下你請的律師是誰?? 讓我笑一下。 10/16 12:35
rechris98: 有種快告,廢話少說 10/16 12:46
rechris98: 我又不是沒跑過法院 10/16 12:47
gkc: 笑話我跟小組長說話,是你自己來插花了,嗆廢話少說挺好笑的 10/16 12:48
gkc: 基本上你跑法院我不意外,因為你的所作所為被告根本是天理 10/16 12:48
gkc: 昭彰。 10/16 12:48
rechris98: 廢話超多耶,紙老虎你腦補夠了沒 10/16 12:55
gkc: 惱羞成怒了?? 還罵人紙老虎,罪證又多加一條了XDD 10/16 12:56
gkc: 連上法院的時程都不懂,看來你不只被踢爆斗數,連法院經驗 10/16 12:56
gkc: 我都懷疑你是做夢夢到或是校外教學參觀。 10/16 12:57
rechris98: 我沒說法院會先判,是版主會對gkc做出懲處 10/16 13:00
gkc: 先收拾你吧~~畢竟他可是為了你被罵姑息養奸喔~!! 10/16 13:10
rechris98: 好怕歐!我好怕 10/16 13:14
gkc: 對了~如果要我幫你硬凹並無中生有檢舉條規,記得通知我一聲~ 10/16 13:16
rechris98: Gkc你少腦補了,判決出來未必對你有利 10/16 13:16
gkc: 對阿~如我遇到恐龍判決者那的確是對我不利,相信群組長不是~ 10/16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