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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hoo (yhoo)》之銘言: : 在敝人申請下台的同時,也請不要繼續對其他人士再騷擾、攻擊 : 由敝人代表,板主群整體辭紫微斗數板職位 : 並且,申請北派斗數板廢板 : 敝人在此保留法律上的權力,希望事件到此為止 : 建議板務方面希望由這次非相關人事擔任板主一職,例如dewbj、frela : 紫微斗數板暨北派斗數板 板主yhoo筆 申請主動辭職是合規定的,但是申請廢版,或是要求指定其他人 擔任版主,似乎是不太合目前規定。 以下是ptt連署版的相關規定: 廢版的條件: 1.超過一個月無廣告以外的本站文章發表。 2.看版與原來申請的目的不符合。 3.長時間無版主管理的看版,除了性質特殊,不設定版主的看版外。 4.由全體版主經看版使用者同意申請廢版...。 ※ 2.是指申請一般性質的討論看版,可是卻拿來當成個人版使用 或是常常用與看版主題無關的東西灌水。 3.目前這項規定先用於班版、校友、社團及團體版,若此類看版 長達一個月以上無版主管理,將列入待廢看版處理。 4.提出廢版申請後將於版面公告,一週內無人提出異議則廢版。 再節錄國家研究院組務版的規定如下: 申請廢除看板 連署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數 達200篇以上 2.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廢除看板連署 連署條件 1.超過一個月無廣告、轉信文或是灌水文以外的本站文章發表 2.看版與原來申請的目的不符合者 3.由該看板全體板主同意並於該看板辦理兩周以上之廢板投票,過半數 使用者同意後,至組務板申請廢板者。 4.一年內被列入兩次待廢看板者,第三次直接廢除。 看板廢除途徑 一 板主申請廢除   由該看板全體板主同意並於該看板辦理兩周以上之廢板投票,過半數使 用者同意後,至組務板申請廢板者。   二 小組長主動宣告廢除  1.看板處於無板主狀態達兩週以上,小組長得發表警示公告於該版 兩週內若無符合資格之使用者申請連署版主 則小組長得直接報請群組刪除該看板  2.無正式板主且超過兩個月皆無通過試閱投票之板主產生之看板   小組長得以直接報請群組刪除該看板  3.超過一個月無廣告、轉信文或是灌水文以外的本站文章發表   小組長可在此看板發表公告宣告看板進入觀察狀態並限期於兩週內改善   期限內並無改善則撤除該版所有板主並公告該板已符合1.條文之警示條件    4.看版與原來申請的目的不符合   小組長可在此看板發表公告宣告看板進入觀察狀態並限期於兩週內改善   期限內並無改善則撤除該版所有板主並公告該板已符合1.條文之警示條件  5.一年內被列入兩次待廢看板者,第三次直接廢除。 三 使用者發動連署廢除 連署程序 組務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及罷免理由認可後,請於Aboutnew版發表連署文章並進行連署 若未經組務確認程序,即逕行發起連署,組務應直接宣布連署無效。  1.連署資格   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數 達200篇以上 2.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廢除看板連署   3.申請者必須在該小組組務板詳細敘述廢板原由並負責答覆小組長之所有疑問   否則小組長可逕行宣告申請無效 若無小組組務板,則至群組組務板向群組長申請  4.連署申請人不得於組務版及該相關看板以外之其他看板 以任何公開或非公開方式進行不當拉票行為 經審酌有此一行為,組務得直接宣布連署無效 非連署申請人若有上述行為,則提報組務會議經各小組長投票決定連署效力 5.凡是廢板投票案不成立之看板,三個月內不得再有使用者針對該看板發動連署   四 站方宣告廢除 我建議既然要離開,就讓版務依照規定延續下去,或是也依照規定 廢除,而不是依照個人喜好,畢竟版上所以的文章心血,要完全歸屬 為版主所有,似乎說不過去。依版主個人意願廢除,也不合情理。 當然啦~如果小組長有不同看法,要再開先例,也就不在話下了。 -- ███ █ ◢██ ███ ◢██    By Koalabook███   █ █  █▅▅ █▄◤ █████◥█◤████████    █ ◥██▍█▅▅ █◥◣ 虎爛版ID:ralos    ███   ██◣ █    █ ███ ★★★★★職業:塔羅占卜師 ████   █▄◤ █    █ █▅▅ 終極會員證編碼:No.0528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68.142 ※ 編輯: ralos 來自: 59.124.168.142 (05/25 20:38) ※ 編輯: ralos 來自: 59.124.168.142 (05/25 20:40)
foreva:路過插話一下 乾脆三版合一 就沒廢板的問題 05/25 23:38
solarjeff:剛初若非樓上f大英明,在下也不會順應因緣成立新版。 05/26 00:44
aki0530:兩位大大請不要酸來酸去了,既然都過了,就試著放下吧! 05/26 01:03
aki0530:眼前最該思考的是,oohy等人下台後的Life版問題 05/26 01:04
aki0530:為避免"一言堂獨大"的情形再次發生,Aki絕對反對併版!! 05/26 04:15
foreva:如果我不這麼做 你會願意服務大眾嗎? 05/26 09:57
solarjeff:你應該先看一下我過去在紫微斗數板(PoleStar)上的文章 05/26 12:52
solarjeff:服務大眾有很多種方式,在下有自己的方法。 05/26 12:54
dragonboy:我很支持併板 別浪費網路資源... 05/26 23:07
dragonboy:不然就是學術討問規討論 論命規論命區 05/26 23:08
dragonboy:另外 學術殿堂架的ptt 還是少點商業廣告 請去廣告區吧!! 05/26 23:11
dragonboy:蠻懷念以前單純的命理討論的日子........ 05/26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