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定板主之資格限制是否可溯及既往?
新法之適用對象是否應以公告日後之對象為主?可否回溯?
希望小組長可以給予說明,謝謝 ~
另外,根據板主自律守則第一條所言,"本守則規範板主非僅限於帳號",
若有其他分身帳號,為顧及個人隱私而不願揭露時,
想請問小組長,面臨這種情況板主要如何處理才恰當?
建議是否可以利用信件方式回信給組長澄清?
或是有其他可以顧及板主隱私且又不會違反板主自律守則第一條之內容?
謝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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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鳳遊日耀月簾
雲龍纏月舞星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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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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