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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名稱: 關於板規四。違規後再次申請發文的處理方式 ─────────────────────────────────────── ◆ 投票中止於: 07/18/2009 19:21:27 Sat ◆ 票選題目描述: 板規四的部分,修正辦法調查。 板主砍除違規未申請的文後。您認為再次申請發文的處理方式為? ◆投票結果:(共有 723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砍文後.才提申請者。覺得申請不必給過 105 票 14.52% 14.52% 砍文後.才提申請。覺得3日後才可提申請 247 票 34.16% 34.16% 砍文後.才提申請。覺得7日後才可提申請 217 票 30.01% 30.01% 砍文後.不犯板規.站規下,可馬上提申請 154 票 21.30% 21.30% ─────────────────────────────────────── ◆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virtueKyoKo 的建議: 這次事件關係到時效問題,讓訊息在時效內達到最有效的告知,才是目的 版主所說的其他版重複發文,那些版我都沒去過,我也不會使用查詢功能= =||| 最近很紅的高絲特賣一樣充斥版面,反而讓我覺得會不會太氾濫了點? ○使用者 flowerking 的建議: 7日後申請有點變相的浸水桶處罰的意味,不過還是可以以後我覺得還是可以發文拉 ○使用者 annasuiannie 的建議: 總覺得板規既然已經寫得清楚明白 就沒什麼好爭議的 版主您是公正的^^ ○使用者 Cordelia 的建議: 版主執法確實辛苦 但是在沒有相關規範的情況下 還希望能公正而不過當 ○使用者 shoot75321 的建議: 不看板規就發文,那要版規何用?一再地重新申請發文,想累死板主們嘛? 人家是喜愛美妝版才擔任職務,可不是領薪水的 ○使用者 daff0408 的建議: 選可以馬上在申請的原因在於 板主不一定要給通過阿XD 可視申請者行為而定 是真的不知道呢 還是故意犯規來衡量 板主辛苦了~ ○使用者 tmtj 的建議: 我覺得初犯可再給機會,但要記警告,集滿三支警告,同ID就不可再申請... ○使用者 wakaba0531 的建議: 版主們真的很用心耶^^ ○使用者 pekosan 的建議: 違規文章限制太嚴苛會導致看板使用率變低 美保和髮型板都有這樣的趨勢 美妝板目前的情報與使用心得相當齊全 不希望因為板規導致情報變少 ○使用者 Dvallina 的建議: 我覺得真的是問題文,但是字數過少或標題不合這種可直接再申請啦 廣告問卷等等文之類的就直接浸水桶就好了啦!! ○使用者 jaseai 的建議: 給予警醒即可 似無過分嚴苛之必要 ○使用者 bwl 的建議: 視板規於無物的態度實在不可取。放寬只會增加板主處理板務困擾~~ ○使用者 anatakeitap 的建議: 發文前看版規是最基本的 ─────────────────────────────────────── ◆ 總票數 = 723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