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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AU (24)》之銘言: : 首先讓我們看板規四: : 板規四 欲發表美妝活動、比賽、問卷…等,請先將內容寄給「板主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違者:砍文+警告一次 : ● 活動、比賽、問卷…等,發文前需先來信徵得板主群同意 : ● 內容需與彩妝相關、非營利性質。 : ● 請發群組信給 isix、aova、vasary、fino0127 板主,通過即可發文 : 並在信件內容中留以下字樣 : ※ [通告] 共 5 人收件 : ※ isix aova vasary fino0127 您的id : ------------------------------------------------------------------ : 方便板主群審閱與回覆,否則很可能沒有回音。 : 規定中並無說到:不可再次申請,但也沒有說到可以再次申請 : 但是:請發群組信給板主,通過即可發文 : 通不通過,應由版主群判斷 : 所以我想這是要看版主的自由心證 : 再者 : 違反版規應該是先寫信與"版主群"做討論比較洽當 : 雖說對板規有所疑問 : 但是如此於公開版面質疑版主執法過當及版規的不公正性 : 這... : 版規也是歷年版主群心血所成 : 如此行為未免也太失禮了 我一直很想知道...為什麼版規這樣基本的跟大家息息相關的事情, 正是「不可以公開討論」的事情? 如果該使用者是衝著誰來的,那真得很糟糕;可是如果是就事件覺 得版規有不洽當之處而提出來大家討論,有何不可? 我也曾經寫信給某版版主,詢問版面現行的規定相當不合理也沒那個 必要,我第一時間想發文,原因很簡單,因為覺得該版規所有的進來 的使用者都有被影響到,應該也有體會到其不便之處,很想公開尋問 難道沒有人有相同的感受? 有時候不是大家沒感覺,而是沒有人提出 來,沒有人先講出來;或者是,沒有機會講。(會寫信是發覺沒有一個 標題分類有符合這種需求的。) 版主如果已經下判決,那來信詢問就是讓版主解釋自己判決的過程和 結果,這是很被動的也幾乎是於改變現狀無補。解釋完了,然後? 這個問題先擺著,此事件只是順道把這個問題帶出來。 : 又 : 原PO確實已於今日在其他各版也PO了相關訊息 : 相信已經達到宣傳效果 : 我實在不懂此篇的目的何在 : 因為內文部份似乎又是在為該項活動做宣傳 : 如果要討論,板上多數版友都是將關鍵字眼帶過 : 而非像原PO這般PO文明指自己的目的 : 真的讓我覺得你有在間接打廣告 : 最後 : 違反版規本來就是原PO不對在先 : 如同你犯罪去自首後,能跟條子說:我都自首了,可以不辦我嗎? : 你說,有可能嗎? 這個比喻太衝了(請該文作者見諒)。 不如這麼說: 今天你沒敲門就突然進了教授的辦公室, 教授可以很生氣的質問你為什麼沒敲門,也可以要你回去敲門再進來。 但教授可以說:「你不用進來了,就算你以後有敲門也一樣!」嗎? (如果比的不好,鞭小力一點~~^^) : 版主處理我個人認為沒有什麼問題 : 但是版規是需再修改 : 省的下次又有爭議 : 小小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2.233
canmake:這位學生已經這樣敲了好幾個教授的門了= = 134.71.145.55 07/09 08:29
kidoradult:至少六個 還有教授罵他呢(劣文) 210.70.63.235 07/09 08:54
MSSM:如果我是教授,我會或許會這樣說...就像有些 61.228.81.220 07/09 09:38
MSSM:教授明定出來的規定你還犯,你能怪教授把你當 61.228.81.220 07/09 09:39
MSSM:掉嗎? 61.228.81.220 07/09 09:39
MSSM:(我的例子好像也挺爛的) 61.228.81.220 07/09 09:40
bluechilly:重點就是板主不是沒有經過思考就不讓她220.130.141.241 07/09 09:50
bluechilly:再申請。而且經過查證後覺得沒有讓她PO220.130.141.241 07/09 09:50
bluechilly:文的必要。原PO提出的問題合理,板主的220.130.141.241 07/09 09:50
bluechilly:決定也合理 :)220.130.141.241 07/09 09:51
bluechilly:嗚,打錯了。是"而是"經過..220.130.141.241 07/09 09:51
MSSM:而且我覺得,就像若對法院判決不服,也應是向法 61.228.81.220 07/09 10:16
MSSM:院提出上訴,而非向群眾提出(我又舉了爛例) 61.228.81.220 07/09 10:19
yuu0826:不好意思喔 身為當過菸酒生的我必須說 140.129.77.9 07/09 11:49
yuu0826:真的會有教授說你以後不用進來了 就算你敲 140.129.77.9 07/09 11:49
yuu0826:過門也一樣~ 140.129.77.9 07/09 11:49
blacksswan:遇過不管怎敲門都不開門的教授 61.229.97.119 07/09 12:46
lavaever:樓上...XDD 122.124.67.185 07/09 13:03
saniyan:我比較贊同這篇~有疑慮當然可以提出來討論 58.114.188.37 07/09 13:14
lovelyaiko:也同意版規應該是可以拿出來被討論,且 115.162.250.67 07/09 15:06
lovelyaiko:也認為版規四的罰則可以在更明確一點, 115.162.250.67 07/09 15:07
lovelyaiko:但同時也覺得原原PO打廣告意圖過分明顯 115.162.250.67 07/09 15:08
lovelyaiko:即使不違版規、也是為反站規,因此若版 115.162.250.67 07/09 15:09
lovelyaiko:欲以違反站規為由而不同意其發文,倒是 115.162.250.67 07/09 15:23
lovelyaiko:可以認同~(原原PO最重要是不服版主第二 115.162.250.67 07/09 15:24
lovelyaiko:次發文時拒絕的理由吧?) 115.162.250.67 07/09 15:24
aova:板規已經說了有關板務先私下寫信版主 203.70.98.170 07/09 19:31
aova:如果與板主協商未果 才來板上公評 203.70.98.170 07/09 19:32
aova:不然板面都是覺得自己受委曲的文 203.70.98.170 07/09 19:32
aova:那大家都有話說 板主們都不能砍 這樣也不太好 203.70.98.170 07/09 19:33
IKU713:推這篇論點 124.8.231.102 07/09 21:09
icythesummer:其實美妝版已經很溫馨了,如同a版主118.171.137.133 07/09 22:53
icythesummer:所說,已經明文規定與版務有關,必須118.171.137.133 07/09 22:54
icythesummer:先寫信與版主溝通,若沒有結果才到版118.171.137.133 07/09 22:56
icythesummer:上讓大家參予討論,不然真的會讓大家118.171.137.133 07/09 22:56
icythesummer:覺得版主都欺負人,那以後版主誰願意118.171.137.133 07/09 22:57
icythesummer:做呢?吃力又不討好~118.171.137.133 07/09 22:57
dolphin15:其實美妝版管理上比起很多板已經算是很 125.233.0.6 07/10 12:31
dolphin15:寛鬆很體諒板友了 我也遇過寫信板主鳥都 125.233.0.6 07/10 12:31
dolphin15:不鳥你的啊 更不用說是公評了 125.233.0.6 07/10 12:32
dolphin15:所以這次的事件 我覺得板主的處理無不妥 125.233.0.6 07/10 12:32
secretworld:推這篇論點,不覺得是打廣告+1 61.230.11.126 07/10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