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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但要懷抱希望。──《基督山恩仇錄》,大仲馬(Alexandre Dumas) 安華毫無疑問是大馬政壇史上最富傳奇色彩的政治人物之一,他一度位局副首相的高位, 卻在一夕之間鋃鐺入獄,政治生命瀕臨終結,隨後又戲劇性的「東山再起」,成為權傾一 時的反對黨黨魁,重返權力的核心。 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沒有人會天真到將大馬民主改革的希望寄託在實力薄弱的反對 黨身上,反而傾向於「癡癡」的等待國陣什麼時候又來個內鬥,分裂成AB兩隊,然後期待 被鬥垮的一隊和反對黨勢力結盟,將零零落落的在野勢力統合起來,與國陣進行殊死一戰 ,過去的1990年大選以及1999年大選都可作如是觀。 1998年,安華因為國陣內部的派系鬥爭而被前首相馬哈迪鬥垮以後,以「烈火莫熄」的強 力旋風促成了替代陣線的成立,然而在野勢力這一次空前的大團結並沒有在1999年大選對 國陣構成致命性的威脅。一直要到今年大選,替陣才有如一顆潛伏的地雷,突然爆發出前 所未有的驚人破壞力,把國陣的半壁江山炸得粉碎。 雖然民聯在這次大選中並沒有一舉執政,但距離執政門檻僅差30個國會席次,使得安華能 夠頻頻以撲朔迷離的「916變天」來刺激國陣已然十分脆弱的敏感神經,讓整個政局發展 的主導權巧妙的落入了在野陣營的手中,簡直把執政黨國陣當作小孩一樣玩弄於鼓掌之中 。 當然,巫統畢竟不是省油的燈,還企圖炒作雞姦案來打壓聲勢如日中天的安華,然而隨著 安華在峇東埔補選狂勝以後,人民彷彿為安華投下了信任票,讓雞姦案的政治效應暫時緩 和了下來。 為什麼民聯在308大選中獲得空前佳績以後,安華仍那麼猴急想要在916政黨輪替?完全沒 有中央執政經驗的民聯真的做好執政的準備了嗎?在目前政局仍不穩定的情況下奪權,會 否讓已經日趨白熱化的政治內鬥愈演愈烈,甚至一發不可收拾? 安華曾跨下海口說他擔任首相後,將取消新經濟政策以及承認獨中文憑,站在族群平等的 立場,我們自然樂觀其成,然而更為根本的民主改革在於廢除國陣執政時期的種種限制人 權的惡法,包括《內安法令》、《印刷機與出版法令》、《煽動法令》和《大專法令》等 ,讓我國恢復成為真正民主的國家,但是修法卻需獲得國會三分之二議員的同意,因此即 便安華成功奪權,最根本的民主改革其實仍無望順利進行,這不禁讓我們質疑這種半調子 的政黨輪替會有太大實質的意義嗎? 如果原有已經百病叢生的政治體制無法進行有效的體制內改革,那麼即使民聯上台執政, 也只不過是「換人做做看」,我們難保民聯不會仿效國陣,利用原有的體制來鞏固他們的 權力,結果忙了老半天,大馬政治依然原地踏步,這無疑是我們最不樂於見到的。 安華急於奪權,可能有感於這次在野黨大勝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奇蹟」,如果錯過了這次 執政的機會,很可能要再等個一、二十年,在晚年歷經了許多人生磨難的安華顯然已經沒 有耐心去慢慢積累民聯的執政經驗以及群眾基礎,以實力把國陣鬥垮,反而採取比較投機 的方式奪權,企圖一圓當年只差臨門一腳的首相夢。 安華個人的權力慾望會不會讓大馬難得一見的兩線制雛型變成過熟的蘋果,提前潰爛?我 們只有靜觀其變。 光華連結: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08/09/15/12.html 網誌:http://www.wretch.cc/blog/gohcheemun/839254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205
dragoncat:如果沒有更動到憲法條文是不需三分之二修法啦笨蛋... 09/16 11:06
dragoncat:真是盲頭蒼蠅為反而反...寫不熟悉的課題功課也不做一下 09/16 11:10
carrotoast:你這個笨蛋,所有惡法皆依憲法有據 09/16 21:20
carrotoast:找大馬憲法來看,再大放厥詞吧 09/16 21:21
Realthugz:到底誰對呢?? 戰一下啊 我要長知識~ 09/16 23:11
oldfatcat:翻一翻憲法,什麼都知道了 (茶) 09/16 23:17
soso82:916變天?那真的有變天了嗎?? 09/17 00:01
soso82:聽說安華上任會承認獨中文憑連帶甚麼中國台灣文憑都承認耶! 09/17 00:03
Realthugz:我連不上malaysiakini... 09/17 00:14
Realthugz:疑? 又連上了 之前狂連都不行 09/17 00:15
soso82:so?? 09/17 00:32
asamlaksa:目前先暫時解禁了,之前被禁的部落格 09/17 13:15
c5237f:行動,行動...不要再PO文了~~~~~~沒意義 09/23 00:55
GcupJolin:多讀點書再來吧 09/26 02:20
> -------------------------------------------------------------------------- < 作者: dragoncat (28) 看板: Malaysia 標題: Re: [光華] 安華何以這般猴急? 時間: Thu Sep 18 12:38:13 2008 隔行如隔山,真是懶得跟你這旅台阿斗費神... 只舉ISA這例子就夠,這裡有個基本常識: ISA是根據憲法149條而成立,法令不是憲法本文。 我國憲法規定,修改憲法必須達到三分之二門檻,除非你要修改憲法, 否則像ISA這類低位階的法令,根本不需要三分二國會議員投贊成票廢除與否。 我國憲法半世紀以來早被國陣修改得面目全非, 這也是為甚麼308反對黨否決國陣壟斷三分之二席次有它的重要意義。 換句話說,只要反對黨議員出席率高於國陣議員的情況下, 就可能以多數票通過廢除《1960年國家內部安全法令》(Akta Keselamatan Dalam Negeri) (我們華文慣用的內安法令是譯自ISA,其實有點失焦,此處不表) (但是國會開會跟提案表決等程序也是很複雜的一件事情,此處也不表) ISA的前身是英國佬為了對付馬共而制訂的《1948年緊急條例法令》, 英國佬實行戒嚴直到1960年解除, 那年納吉的老豆就直接將它修改成ISA(後來至少修改超過20次), 更重要的是ISA原有的目的已經不復存在, 法令的《前言》清楚交代法令真正目的是為了對付共產黨而非任何其他目的, 而且ISA也抵觸了1997年詮釋(修改)法令, 當然更不用說這法令根本就沒有rule of law。 另外有個很重要的常識,自從《1969年緊急(公共秩序與預防犯罪)法令》頒布以來, 嚴格而言,馬來西亞到現在都還未解除緊急狀態(解嚴)! 至於ISA的歷史,自己延伸閱讀吧: 去找楊培根、辜瑞榮、萊思雅丁等等等的書來看,先充實基本常識才來寫專欄。 歷史因素,新加坡也有ISA: http://en.wikipedia.org/wiki/Internal_Security_Act_(Singapore) 一切始作俑者就是這個英國佬 http://ms.wikipedia.org/wiki/R.H._Hickl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48.36.99 ※ 編輯: dragoncat 來自: 60.48.36.99 (09/18 13:23)
Realthugz:有認真有推 09/18 17:23
ajino:隔行如隔山,沒必要把別人貶成這樣... 09/18 17:34
oldfatcat:看在認真回文的份上推一個 09/18 17:39
NexToU:長知識推一個 09/18 18:01
asamlaksa:竟然還沒解嚴 長知識推一個 09/18 20:27
GcupJolin:好文推一個 09/18 20:32
dragoncat:抱歉,這版上我只對他有意見,只是乘勢打落水狗。 09/19 10:39
Fishg21945:推一個good job XDDDDDDDD 09/20 14:52
zhening:也來噓一下 講話的方式有很多種 沒必要這樣 09/24 10:23
> -------------------------------------------------------------------------- < 作者: carrotoast (狗日) 看板: Malaysia 標題: Re: [光華] 安華何以這般猴急? 時間: Fri Sep 19 23:01:09 2008 文章po出來,本來就非常歡迎大家討論 但是謝絕流氓和自許為專家的偽專家 龍貓則剛好集流氓和偽專家之精髓於一身,實在是百年難得一見 關心政治本來就是每一個公民應有的基本素養,所以沒有"隔行"的問題 只有你這種活在侏儸紀時代的恐龍才會有這種前現代的陳腐思維 關於廢除惡法,最低門檻確實只需過半數,這是我原文的筆誤 但是我們不要忘記,這些所謂惡法,其實並沒有違憲 只有ISA和其前言自相矛盾,但是憲法本身其實允許政府因為國家安全理由對付可疑的罪犯 所以,如果大馬的憲政制度要達到真正的民主化,單單廢掉幾條法令是不夠的 必須要讓憲法本身從對人權的限制回歸到對人權的保障,否則只是治標不治本 雖然治標也是當務之急 反對黨到目前為止應該沒有成功廢過任何惡法,以現在民聯的國會議員人數來說 偶爾在國會超過半數應不成問題,但是仍不見他們在這方面有任何可觀的建樹 可見透過簡單多數來廢掉法令在實際運作上可能還是會面對很多問題 如果能夠透過三分之二國會議員的同意廢除惡法,相信成功的可能性和正當性會大得多 ※ 引述《dragoncat (28)》之銘言: : 隔行如隔山,真是懶得跟你這旅台阿斗費神... : 只舉ISA這例子就夠,這裡有個基本常識: : ISA是根據憲法149條而成立,法令不是憲法本文。 : 我國憲法規定,修改憲法必須達到三分之二門檻,除非你要修改憲法, : 否則像ISA這類低位階的法令,根本不需要三分二國會議員投贊成票廢除與否。 : 我國憲法半世紀以來早被國陣修改得面目全非, : 這也是為甚麼308反對黨否決國陣壟斷三分之二席次有它的重要意義。 : 換句話說,只要反對黨議員出席率高於國陣議員的情況下, : 就可能以多數票通過廢除《1960年國家內部安全法令》(Akta Keselamatan Dalam Negeri) : (我們華文慣用的內安法令是譯自ISA,其實有點失焦,此處不表) : (但是國會開會跟提案表決等程序也是很複雜的一件事情,此處也不表) : ISA的前身是英國佬為了對付馬共而制訂的《1948年緊急條例法令》, : 英國佬實行戒嚴直到1960年解除, : 那年納吉的老豆就直接將它修改成ISA(後來至少修改超過20次), : 更重要的是ISA原有的目的已經不復存在, : 法令的《前言》清楚交代法令真正目的是為了對付共產黨而非任何其他目的, : 而且ISA也抵觸了1997年詮釋(修改)法令, : 當然更不用說這法令根本就沒有rule of law。 : 另外有個很重要的常識,自從《1969年緊急(公共秩序與預防犯罪)法令》頒布以來, : 嚴格而言,馬來西亞到現在都還未解除緊急狀態(解嚴)! : 至於ISA的歷史,自己延伸閱讀吧: : 去找楊培根、辜瑞榮、萊思雅丁等等等的書來看,先充實基本常識才來寫專欄。 : 歷史因素,新加坡也有ISA: : http://en.wikipedia.org/wiki/Internal_Security_Act_(Singapore) : 一切始作俑者就是這個英國佬 http://ms.wikipedia.org/wiki/R.H._Hickl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205
soso82:對嘛 旅台阿斗太難聽了~搞得所有旅台生都是ㄚ達一樣@@" 09/20 08:22
c5237f:行動,行動...不要再PO文了~~~~~~沒意義 09/21 22:31
Realthugz:A little less conversation, a little more action plz 09/21 22:37
Realthugz:我在推歌詞配合推文啦~ 09/21 22:37
lontano:各位旅台大馬同胞 不要再想怎麼留在台灣了 家鄉需要你們 09/24 11:33
Realthugz:如果可以往外走沒有打算要留台耶 又不是只會中文 = = 09/24 12:43
Realthugz:該回去的是唸社會組的 留下來評大馬的政治有點人家吃麵 09/24 12:45
Realthugz:你喊燒的感覺... 09/24 12:45
soso82:樓上正解~ 09/25 03:00
carrotoast:隔岸才不會被火燒到阿,只有笨蛋才會在大馬罵政府... 09/25 15:50
Realthugz:沒藥救了... 原來在大馬是一堆笨蛋被關 好心酸 09/25 17:49
gyps:推文太讚了~ 09/25 19:27
Rencai:想噓推文「該回去的是唸社會組的」這句話 09/25 22:27
Realthugz:那就噓啊 反正那不是我要表達的重點 09/26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