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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板上有人問關於如何辦理結婚和居留的手續 手癢也來分享一下 想當初我們也是從各板取得不少資訊 該是時候做回饋了 以下是以我們在去年8,9月辦的經驗為主 若有人的經歷不同,歡迎分享(但請不要戰我們沒做好功課) 我拿之前po在msn spaces的文章稍加修改 大家就當做看故事吧 (有點長,不好意思,本人第一次馬來西亞板po文,順便賺P幣 :p ) 我們註冊結婚的過程,堪稱一波三折 原本打算趁老公來馬來西亞處理相關事情時(拍婚紗照,下聘及wedding party等) 就在此註冊,再把結婚證書帶回台灣 到戶政事務所補登記結婚事實,就大功告成 誰知,卻是一連串大考驗的開始... 我們懷著「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情來到新山的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簡稱JPN--國民登記局,即辦理出生/死亡證明,身分證,護照,結婚註冊的地方) 向官員說明來意,呈交相關文件 她就左翻翻,右看看的說:外籍配偶需入境滿一週後才能提出申請 而且註冊後還得等三週後才能領到結婚證書!! 瞎~密~三個星期!! 這還不包括要把結婚證書拿到外交部和TECO驗證的時間咧! 老娘飛台灣的機票都已經訂好了,後面還有一大堆行程的 哪有那麼多黃金時間等? 之前在網路上蒐集資料時,別人的經驗裡都沒有提到這項啊 跟官員說明,我們沒有那麼多時間等,要申請快速的LESEN KHAS(要加RM100) 她竟然回答,條例已經修改,已經沒有這個東西,而且這是給本地人申請的 外國人都得乖乖等三個星期,還冷言冷語地說"mana tak ada masa?" 這真是大大地出乎我們意料之外,堪稱晴天霹靂 在那裡死盧活盧地,她就是一副「你死你家事」的樣子 是因為看我們太嫩嗎,老實說,我幾乎當場傻在那裡 腦袋一片空白,只想到:等了那麼久,好不容易把人給等到了 卻卡在這裡,結不成婚,怎麼辦 頓時百感交集,委屈難過一股腦兒嘩啦啦地洶湧而至 再也忍受不住,我就這樣淚灑JPN ~~>_<~~ 經人指點,也許到Putrajaya的JPN總局還有一線生機 (中央總是比地方來得power大嘛) 另一條路,就是乾脆整個計畫大翻盤 先在馬申請我的單身證明,然後回台灣註冊公證 (不過老公之前在台灣跑了很多地方, 花了很多錢申請的單身證明和戶籍謄本就全白費了) 老公說:「能用錢解決的就不是什麼大問題」(這是真理~) 沒錯,如果只是多走些冤枉路,花些冤枉錢,受些冤枉氣 那就當作是老天給我們的考驗吧 因此,我們更加不能被打倒 ......可是,能不能不要那麼坎坷啊,讓我們順利點不行嗎 至於鳥不生蛋的Putrajaya,自己有車子去會好很多 我們都是靠taxi,單單講價和等車子就很累人了(有些taxi佬不願意去) 懷著「命運之神不知又會如何刁難」的不安 來到JPN總部二樓的婚姻註冊處 一大清早就擠滿了好多要註冊結婚的男男女女 還有一海票的家人朋友到場見證祝福 每個人臉上都洋溢著幸福快樂的笑靨 實在令我們倍感心酸 別人結婚,我們也結婚,怎麼我們卻像待宰羔羊般 總是帶著焦慮忐忑的心情,祈求上蒼能多眷顧我們就好 同樣向官員說明來意後,得到的答案如下: 因為我身分證的住址是新山,所以一定得回到新山的JPN才能辦註冊 總部會給我一份文件,讓我們可以在新山辦快速取件 但是有多快呢? 在我們英明政府領導下,7至10天原來就算是快的了 這樣算一算,時間還是不夠 乾脆更改作戰計畫,申請我在馬的單身證明(Single Status)回台公證 首先得填一份表格(RM 5) 然後到JPN斜對面的Mahkamah去宣誓(RM 4) 拎著收據回到JPN,拿到「一週後取件」的單子 乖乖等待一週後拿到單身證明才能再跑其他單位驗證了 一週後...順利領到單身證明,著實令我們的心頭大石放下不少 不過還沒完結喔 還得去同樣在PutraJaya的馬國外交部(Wisma Putra)驗證 下午1點至2點是午休時間,千萬別這個時間跑去 需換證進去 繳個RM 10,等了半小時後就領到蓋了外交部章的文件啦 最後一關就是去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簡稱TECO)覆驗 請注意,他們只有早上收件,下午是領件 沒搞清楚可能會讓自己白跑,我們就在當場看到別人遭殃,差點趕不上飛機的窘境 在TECO蓋個章驗證文件需要多少大洋咧? 答案是:RM 55!!若是要當天領的急件,還要多加50%(所以我們繳了RM 82) 拎著不知蓋了多少章的單身證明 回台灣後還得拿去外交部覆驗 才能去地方法院排期公證 但相比之下,台灣的部分實在很容易搞定 而且公證當天就能領到結婚證書 然後去戶政事務所登記,老公身分證上的配偶欄就出現我的名字啦^^ 而我們也正式成為已婚人士了 居留的部分,因為我現在跟著老公在日本 還沒辦理,所以就請更有經驗的人來說吧 不過重要的文件是馬國良民證和馬國的結婚證書 異國婚姻手續複雜難搞(外加之前遠距離的折磨) 心臟還真的得強一點才負荷得了 在吉隆坡的那段旅程,真不是普通的累 要跑一堆官方單位,人生地不熟,自己又沒有車子(就算有我也不懂路) 僅能依靠氣死人的大眾交通工具(LRT, KTM etc.)和「不敲詐會死」的計程車 公家機關人員愛理不理、凡事慢吞吞的態度 捷運公車班次少又嚴重誤點 和計程車司機討價還價 無能為力只能乾等的心情...... 諸如此類一堆鳥事情,外加隨時可能發生的突發狀況 都讓我們身心俱疲,心力交瘁 若不是兩人互相安慰扶持,用力地搞笑娛樂對方 真不知道怎麼撐到最後啊(茶) 囉哩叭嗦的,不好意思 po上來是因為,官方的資訊不難找,但是實際跑過的經驗卻是困難重重 僅此提供參考,以便讓大家在規劃時能更加妥當安排自己的行程 衷心希望各位台馬戀都能順利開花結果,有情人終成眷屬 :) 以下是一些官方參考資料: 馬來西亞籍人民與中華民國籍人民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一、 欲先在馬來西亞登記結婚步驟如下: 1. 台籍該方須於台灣準備以下文件(備一正二副本為妥): a. 個人單身證明英文翻譯本(申請流程詳見附件) b. 戶籍謄本個人部份英文翻譯本(申請流程詳見附件) c. 個人護照正本(驗身份用,驗畢歸還)及副本 2. 檢具以上文件至馬國任一地方婚姻注冊局注冊,領取馬國結婚證書,譯成中文 (可自己翻譯或委託當地翻譯社)。 持中譯本至馬國任一地方法院審核譯文(RM50) → 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一份 RM10,當天領件) → 駐馬台北經濟文化中心(TECO)複驗 3. 回台灣後到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補登記在國外結婚事實,所需準備文件請自     行洽詢之。 二、 欲先在中華民國登記結婚步驟如下: 1. 馬籍該方須於馬來西亞準備以下文件: a. 個人單身證明英文本(RM5,申請流程詳見附件) b. 個人護照正本(驗身份用,驗畢歸還)及副本一份 2. 檢具以上文件至台灣任一地方法院登記註冊,申請英文結婚證書二份。     法院核發之英文結婚證書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 → 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     心複驗 3. 攜帶已驗證之台灣英文結婚證書一正一副,並準備馬籍該方的出生證明、雙方護     照(正本及影本各一份),半年內(逾期罰款)回馬國地方婚姻註冊局補登記     (規費RM20)以補發馬國結婚證書。(有些地方婚姻註冊局需經馬國外交部覆驗     台灣英文結婚證書,詳情請自行洽詢相關單位.)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馬來西亞外交部) Wisma Putra Complex No. 1, Jalan Wisma Putra 62602 Putra Jaya Tel : 603-8887-4000 Fax: 03-8889-1717, 8889-2735 http://www.kln.gov.my National Registration Department (Jabatan Pendaftaran Negara 國家注冊局) Kementerian Hal Ehwal Dalam Negeri, Lot 2G5, Presint 2, 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62100 W.P. Putrajaya Tel: 03-8880-7000 http://www.jpn.gov.my 駐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 Malaysian Friendship and Trade Centre, Taipei. (MFTC) 105台北市敦化北路102號8樓 Tel: 02-2713-2626 Fax: 02-2514-9864 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s and Cultural Office (TECO) Level 7, Menara Yayasan Tun Razak, No. 200, Jalan Bukit Bintang, 55100 Kuala Lumpur. Tel: 603-2161-4439, 2161-5508; Fax: 2161-7478 駐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簽證處 Malaysian Friendship and Trade Centre, Taipei. (Visa Section) 105台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2樓 Tel: 02-2716-7075, 2716-7580 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Bureau of Consular Affairs,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Taiwan. 台北市濟南路2-2號 Tel: 02-2343-2965, 2343-29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126.151.102 ※ 編輯: bluewind5576 來自: 61.126.151.102 (03/25 18:19) ※ 編輯: bluewind5576 來自: 61.126.151.102 (03/25 18:20)
sabrina0528:覺得該 m 起來,好文! 03/25 19:31
rambutan:推~妳寫了我就不必寫了XD 不然結婚已經兩年,有些細節忘了 03/25 20:17
zuckersugar:好用心喔~~祝你們幸福喔*^^* 03/25 23:17
wanquan:要習慣他們的服務態度吧,之前不是有一首歌裡面有提到嗎?XD 03/26 00:55
meigu:超級好文!!!!!!!!!!!實用方便而且很溫馨!! 03/26 02:44
soso82:感覺整體上的流程還是不懂>.< 只覺得很曲折坎坷 嗚~~~ 03/26 10:34
ycis:推拉 03/26 11:34
kosong:推 詳細的血汗經歷...這樣看下來我就打消結婚的念頭(誤)XD 03/26 12:36
rambutan:咦,你是新山人?我也是!是寬柔的同學嗎? XDDD 03/26 13:22
LavenderSuki:藍風現在是在北國還是台灣? 03/26 16:16
bluewind5576:我一年內都會在日本 03/26 16:44
LavenderSuki:那...哪天申請到簽證飛北國,一定找你 03/26 20:16
> -------------------------------------------------------------------------- < 作者: setapak (dan) 看板: Malaysia 標題: Re: [心得] 台馬聯姻--披荊斬棘的結婚路 時間: Wed Mar 26 14:07:06 2008 很實用的資訊... 網路上分享知道的 ^^" 咯咯@豬窩 - 知識分享 http://tw.myblog.yahoo.com/lolo-com/archive?l=f&id=38 (如果blog主人也是版友,介意的話麻煩跟我說, 我會d掉~ ^^") blog主人是先在馬來西亞辦單身證明 然後回台註冊 再來一趟回馬補登記 (p/s:雖然個人覺得先辦單身證明,再回台註冊,半年內回馬補登記花的錢 好像比兩人先在馬來西亞註冊,後回台補登記貴上一倍(單機票就多一趟來回了) 可是前者花的時間,算起來會比後者少蠻多的(至少台灣排公證到註冊只要三天, malaysia要外國人入境的第7天才可以去排,兩個星期後才能通過) 所以... 看兩人的時間如何配合調配,再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49.49 > -------------------------------------------------------------------------- < 作者: yayogakk (Ya-Yo Gakk) 看板: Malaysia 標題: Re: [心得] 台馬聯姻--披荊斬棘的結婚路 時間: Wed Mar 26 16:13:08 2008 原文吃光光 也來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我(台籍)與男友(馬籍)去年辦理登記 我們採取先在馬公證再回台灣登記的方式。 若先在馬申請單身證明,飛到台灣辦公證與登記後, 半年內要回馬補登記,不然要罰錢。 先在馬結婚再回台灣的則要(結婚日)30天內,超過也是罰錢。 1.在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英文戶籍謄本]三份 費用: NT$150(第一份),第二份起每份NT$20。 天數: 六個工作天。 申請個人戶籍謄本即可,在[配偶]欄位為Blank。 一般戶政人員會請您提供本人及父母的護照影本,以便確認英文姓名。 英文的只能在戶籍地申請喔。要記得帶身分證。 戶籍謄本背面會有章戳印日期(很重要)及字號。 2.在地方法院申請[單身證明](單身事實宣誓書)兩份 費用: NT$750(五張內),超過五張每張NT$200。 天數: 當天辦理當天取件。 單身事實宣誓書會與英文戶籍謄本釘在一起成為一份[單身證明]。 宣誓書正面會有地方法院的章戳印日期及公證人簽名、鋼印。 千萬不要把釘書針拔掉! 地方法院會請您影印一份給地院存檔用。 對了,地院只收七天內的戶籍謄本,所以日期很重要。 3.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文件證明]兩份 費用: NT$400(正本),NT$200(副本) 天數: 三個工作天。 三天後拿到還是一份兩張,在單身宣誓書背面蓋有日期及收費章戳還有鋼印。 外交部也會請您影印一份做為存檔用。 這裡也只收七天內的單身宣誓書。 4.在駐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申請[文件複驗]兩份 費用: 免費(真是佛心來的) 天數: 兩天(今天早上辦,隔天下午領) 一樣在宣誓書背面蓋日期及機關專屬章戳。 也要影印一份給中心存檔用。 我忘記中心要不要看外交部的日期了。 5.買機票坐飛機到馬來西亞(記得辦簽證) 6.馬來西亞外交部申請[文件證明]兩份 費用: RM 10(一份)。 天數: 現場辦理等候領件。 一樣在宣誓書背面蓋機關專屬章戳。 7.原本可以在Putrajaya的JPN總局辦理,不過有點意外。 總局辦結婚登記的組長在我們到達馬來西亞時正好出國, 所以我們的快速件(Exps)要回到地方(IC上的戶籍地)JPN辦。 這邊狀況有點混亂,不過還好遇到會講華語的行政人員。 拿著單身證明跟護照申請[信件] 這是由JPN總局發的信件,有封印,不可以偷偷拆開來看哦! 這封信主要是讓您可以在地方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用的。 8.在地方JPN申請[結婚登記] 費用: RM 100+30 (100是辦快速件的代價) 天數: 七天加一天 要填快速件申請表,為什麼要快速結婚的原因寫得越急迫越好。 我們是寫因為在台灣工作只能請幾天假,飛機是幾號的, 回台灣登記的文件還要拿去馬國外交部及TECO驗證,需要至少三天, 所以一定要在幾號前辦好結婚登記。 櫃檯看了看還說 "嗯,這個原因很好。" 然後就要您等七天,等他的電話或者七天後打電話到JPN問通過沒。 神奇地是怎樣都不會接到電話,怎樣電話也都打不進去。 第八天直接正式穿著踏入JPN。 拿著收據及結婚登記表給他,要我們等一下, 約等半小時後就可以公證了。 在一間小房間,還有佈置裝潢成要結婚的樣子。 公證人兩位,要有IC的喔。 JPN官員先念一遍馬來文版的結婚誓詞,再念一遍英文版的。 還問我聽不聽得懂,確定不是被騙來的。(我是被騙的-_-) 然後大家在結婚證書上簽名(官員、兩位證人、兩位當事人)。 (現在還是覺得那兩張藍色色紙印的結婚證書很像假的) 9.在法院申請[文件翻譯]及[文件證明] 費用: RM 30 天數: 當天(確切不知道,因為我們剛好遇到好心的嫁到馬來西亞的台灣翻譯官) 好玩的是拿到手寫翻譯,因為翻譯官說今天電腦壞掉, 別台電腦沒有中文輸入可用。 這張翻譯的結婚證書更像假的, 看法院在上面的章戳才比較可信一點。 10.在馬國外交部申請[文件證明] 費用: RM 10(每份) 天數: 當場辦理等候領件。 馬來文版與中文譯版的都要驗證,所以是RM 20。(各一份) 外交部章戳會蓋在馬來文版的背面、中譯版的正面。 11.到TECO申請[文件證明] 費用: RM 55(馬來文版),RM 110(中譯版),快速件則成1.5倍。 天數: 三個工作天(今天上午辦,後天下午領),快速件當天下午領。 TECO會將馬國外交部驗證過的馬來文版結婚證書影印,正本還給您。 還要附上雙方的護照、還有台籍方的戶籍謄本。 戶籍謄本只收三個月內的。(不用各方驗證) TECO的章戳及特殊的文件證明專用貼紙會蓋在影本及中譯版的背面, 但這兩張會釘在一起,千萬不可以拆開。 12.終於要回台灣了(剛好兩個禮拜,其實第12天就完成了) 13.在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登記 費用: NT$ 50(換身分證用) 天數: 當場辦好 身分證、照片、戶口名簿、結婚證書(原文及譯本都要)  辦好後會換一張身分證給您,配偶欄有名字的哦。 在馬來西亞辦這些真的需要車子,不然會瘋掉。 還好有好心的大哥及嫂嫂充當導遊及翻譯。 兩份驗證的單身證明: 一份地方JPN收走,另一份我忘記在哪收走的。 未驗證的戶籍謄本則由TECO收走。 其他的注意事項如前位網友所寫,希望可以幫到有需要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44.136
davidyee:這篇也很用心 推一個 @@ 03/27 22:23
> -------------------------------------------------------------------------- < 作者: yayogakk (Ya-Yo Gakk) 看板: Malaysia 標題: Re: [心得] 台馬聯姻--披荊斬棘的結婚路 時間: Wed Mar 26 16:22:09 2008 ※ 引述《setapak (dan)》之銘言: : (p/s:雖然個人覺得先辦單身證明,再回台註冊,半年內回馬補登記花的錢 : 好像比兩人先在馬來西亞註冊,後回台補登記貴上一倍(單機票就多一趟來回了) : 可是前者花的時間,算起來會比後者少蠻多的(至少台灣排公證到註冊只要三天, : malaysia要外國人入境的第7天才可以去排,兩個星期後才能通過) : 所以... 看兩人的時間如何配合調配,再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吧~ 嗯~當初覺得半年內不會回馬來西亞,所以選擇先在馬公證的方式。  不過,在我們到JPN總局及地方JPN時,  她們都沒有要求入境七天後(我原本也有查到這一條規定)  我是入境第三天就去辦理申請登記了,  難道遇到好心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44.136
bluewind5576:果然有各種情況,如果當初我們也像妳那麼好運就好了泣 03/26 16:48
rambutan:我也是覺得每個人遇到的狀況不一,都是看運氣的 03/26 17:06
yayogakk:想起來了,總局的好心人說速件等7天就是入境7天了(誤)~ 03/26 17:37
rambutan:(小小聲)我的結婚證書沒有經外交部驗證,新山的婚姻註冊局 03/26 17:43
rambutan:有收耶.....XD 我現在才知道要驗證 03/26 17:44
rambutan:我是說台灣發的結婚證書英文版,要拿回新山去登記 03/26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