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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PCMAX (左岸沉思)》之銘言: : 其實我覺得 : 這場比賽最值得討論的是裁判 : 而且不光是主審 : 還包括了邊審 : 首先 : 上半場一開始的時候 : 萊曼一個禁區外用手接球的動作 : 這個球依照規則第十二章 : 應該紅牌出場 : 但裁判並沒有做出判決 : 後來看重播 : 站得最近的邊審眼睛根本沒在看場內 : 執法不夠專業 這一球我也覺得好怪 可是主播好像說什麼他腳站在線外可是球還在大禁區線內 就帶過了 也沒特別再提到 不過看重播是很明顯整個人都已經在外面抱著球了 : 第二次 : 亨利在自己的半場 : 並沒有越位的問題 : 但是裁判卻吹了越位 : 雖然我是曼聯球迷 : 但這球實在是有夠ooxx..... : 好像邊審沒讀過足球規則似的 : 回家好好看第十一章啦 : 第三次 : A.Cole在禁區邊上一個用手肘把球擋出去的動作 : 很難說是不是故意的 : 但如果要給一個十二碼也不為過 : 但這個球裁判認為不是故意 : 也說得過去..... : 只是很遺憾 : 上半場曼聯打得比較活躍 : 只可惜該進球的機會沒有把握 : 下半場開始之後 : 兩隊都打得很悶 : 雙方犯規都越來越多 : 最具爭議性的范尼的那記坐飛機 : 絕對應該給黃牌 : 但是犯規歸犯規 : 而且裁判也不是沒有吹 : 既然裁判已經吹范尼犯規了 : vieira的伸腳就有點愚蠢 : 根據足球規則第十二章 : 犯規的定義第一項 : 踢或(企圖)踢對方球員 : 只要伸腳裁判就可以給牌 : 而不是有踢到才算 : 而且黃牌規定第一項的非紳士行為 : 還有紅牌規定的第二項粗魯行為 : 都可以引用 : 而且只要有明顯意圖都可以判罰 : 所以這張黃牌 : Vieira拿得理所當然 : 何況 : 就最基本的社會道德價值而言 : 別人偷你東西不代表你可以去偷他的東西 : 別人打你不代表你也可以打他 : 同樣的 : 范尼犯規不代表Vieira就可以報復 : 我看到有人說 : 范尼總是故意引人犯規 : 這不就跟強姦犯怪罪被害人長得太漂亮 : 強盜犯怪罪被害人太有錢是一樣的道理 : 如果你不犯規 : 別人又能如何...? : 說到這裡 : 我不得不說公道話 : 我不完全同意soccer在槍板的說法 : 范尼的犯規如果依照規則 : 跳向或衝撞對方球員 : 並不需要給牌 : 如果要給牌 : 必須引用黃牌規則第一或第三 : 第一是非紳士行為或非運動行為 : 但這必須裁判認定范尼是純粹故意犯規 : 而不是有意爭球 : 第三條是必須連續違反規則 : 後來邊審給主審意見後 : 加給一張黃牌 : 但是如果沒有補上這張黃牌 : 也沒有什麼好奇怪的 : 這個動作畢竟是有站在迎球位置上的動作 : 需要裁判的主觀認定 : 不管給不給牌都可以被接受 : 最後 : 在補時階段的十二碼 : 雖然我當時是看得很爽 : 但是我也認為不應該給 : 因為畢竟時間只剩一分鐘 : 爭議性太大 : 雖然keown的推人動作可以給犯規 : 但不給也不會有太大影響 : 至少跟一開始萊曼的禁區外用手拿球 : 或是A.Cole的疑似禁區手球相比 : 爭議性更小 : 前面兩次犯規沒有吹 : 最後關頭吹這個推人搶球 : 不引起爭議才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4.17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