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cel (hancel)
看板MapleStory
標題Re: [發問] 請教一些懂法律的鄉民 特別是懂著作權法的
時間Fri Mar 13 13:09:45 2009
※ 引述《snowkyo (討厭取暱稱)》之銘言:
: #19RsYYY2
: 在此篇有分離楓之谷音樂的教學
: 也就是用程式把Sound.wz的音樂分離出來
: 但是在巴哈,卻有 正義魔人 出來砲轟
: 說該種行為犯法,還要我去看六法全書
: 他們說 即使你分離音樂後 沒有任何販賣 網路傳播 公開播放
: 只在自己電腦撥放,依然構成犯法行為
: 還舉了某X大宿舍被搜索的事件
: 那請問,用這篇的方法分離音樂真的有犯法的可能嗎?
: 假設不販賣 不網路流傳 也不公開播放
: 僅僅自己聽 在不開啟楓之谷的狀況下聽楓之谷的音樂
: 我想看看是正義魔人的嘴砲過頭,還是真的有犯法之嫌
: 因為該篇還有M文,如果真的有犯法可能,那就代表版主把違法的文章M了XD
如果使用條約有約定修改檔案是違規的話,這樣橘子是可以告民事
訴訟(不過我猜她們會懶的告),就像外掛其實也是違法的,所以賣
WOW外掛的才會被玻璃渣告到連本帶利的把錢吐出來.
如果沒有的話,只要你分離出來的東西不販賣不分享就不會違法,
不然的話就是侵犯著作權法會被告民事跟刑事.賣音樂的人會被告
(營利,這個逃不掉的),把檔案下載的人應該不會(複製,不過可以
用本來就合法擁有楓之谷檔案來抗辯),分享檔案的人有可能會
因為公開散播檔案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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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8.182.56.5
推 et494107013:不知你是否知道有張大盾牌叫"學術使用 59.124.15.46 03/13 13:14
→ et494107013:分離的行為若冠上學術使用,且註明24 59.124.15.46 03/13 13:16
→ et494107013:小時後刪除,以台灣的著作權法告不了 59.124.15.46 03/13 13:18
→ boafans:學術真的是...140.124.183.165 03/13 13:20
→ GTO2:問題是你要"證明"你學術使用 且無營利 163.21.152.229 03/13 13:31
推 ilanese:一本書分三部分影印,學術使用…… XD 61.231.234.167 03/13 13:59
推 jacka1:好奇問一下 如果我presentation拿ms的音樂 218.167.167.40 03/13 15:10
→ jacka1:當背景音樂 算不算學術使用呀? XD 218.167.167.40 03/13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