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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天確實貼它本名了 不過它現告我的 還告輸 我貼它個資沒差吧 法律是這樣寫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34.1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45068595.A.176.html
ZIDENS: 他要舉證你有蒐集利用意圖 不會過的吧 04/19 21:17
cloudlaba: 個資法實務上是怎樣 04/19 21:17
cloudlaba: 我只知道名字也沒用八 04/19 21:17
XROCK: 有沒有用無所謂 你確實就是貼了 而且連結的到當事人 04/19 21:19
XROCK: 乖乖蹲一個月吧 04/19 21:19
scmono: 我記得你貼的王它名字不是只露出一個字ㄇ== 04/19 21:19
ZIDENS: 板規反正是有違規 法律的部分說起來很麻煩但過的機會很低 04/19 21:20
yulis: 他被駁回不就是埃低跟現實人物連結不起來 04/19 21:21
yulis: 你直接幫她爆破 以後連結得起來你不就會告輸了 04/19 21:21
ZIDENS: 而且法律第一步是要求修正 不修正才有裁罰 04/19 21:21
ZIDENS: 你修正了 高機率沒事 04/19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