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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打架方面,每個人看法不一樣 很多想像到底時不實際要真的打過才知道 就像某A漫作者娶了老婆才知道有些事情是人類辦不到的~ 可能有人天縱英才,骨骼精奇,天生的練武奇才,第一次就能照劇本把所有人放倒 不然依我的經驗,通常對方和自己的身體好像都不太配合我的想法 何況打架又不像電影裡打過一次對方就領便當回家,沒死的人都可能再來找碴 在法律上正當防衛能夠成立的時點是自己或他人的權利"正要"受到侵害的時點 所以要看具體的情況怎麼樣 例如對方三個人圍著你,老大揪著你的領子吐你一口口水說哩跨三笅 然後你先下手為強,現在就偷捅他一刀把他放倒,不算正當防衛 更誇張一點,他拿刀砍你,你發揮了無比神奇的擒拿功力把他的刀搶下來 然後順手捕他一刀,這樣也沒有正當防衛,因為侵害已經結束了 你要在他砍你的時候砍他才算正當防衛(銳劍真好用~) 但是大家都知道這樣很不現實,不可能會這樣,他都拿出刀子了還要等他砍我才能砍他 哪有這種事情 因此比較可能的解釋方向是立即可以實現的侵害 例如依個爸爸喝過酒就會拿平底鍋打他媽媽,每次都這樣 今天他爸爸又喝的醉醺醺回家,剛拿起平底鍋他就給他爸一記悶棍 這樣就可以成立正當防衛 大概的概念就是這樣,反正當你被三個人圍起來不代表你就會被打 被打了也不代表你會被打死,被十個人圍起來我勸你還是不要動手比較好 你只要打了人,就像車禍就算你被撞只要有違規還是會對事實認定產生影響 台灣的正當防衛判定比美國嚴格,基本概念就是這樣 你打死人打殘人就靠你的口才或律師的功力去說服法官相信你在幹掉對方的時候 正受到立即不法的侵害囉 因為我相信對方也會盡全力狡辯,就算最後你沒事案子拖個半年一年 法庭上法庭外的紛紛擾擾也夠打亂你的生活了 所以口氣就算了,韓信當年給那個惡少一點教訓的話他就一輩子逃命中了 有時候做事情前先想想值不值得,不過就是一口氣,為了那種人拿自己的時間身體去換 好像有點不划算 ※ 引述《Hambowbow (@0@)》之銘言: : ※ 引述《HBLHBL (HBL)》之銘言: : : 之前一直在想要不要PO : : 不過.....有興趣的人就參考參考吧 : : 看了一系列討論關於幹架的文 : : 以下就做幾點補充吧 : : 1.人是很耐打的 : :   不要幻想自己可以一拳就解決對方,那種機率是很小的 : :   除非對方只是挑釁而已,並沒有真的想跟你拼命 : : 2.會跟對方扭打 : :    : :   不要幻想自己可以跟對方像武打片那樣拆招解招 : :   如果對方真的想跟你拼命的話,恐怕互毆的成分會比較高 : : 3.你一定會受傷 : :   這是最基本的認知了,如果沒有被打趴的覺悟,就不要隨便惹事,也不要隨便耍帥 : : 4.很有可能被圍毆 : :   只有互相約好要單挑的情況,才會是一對一 : :   但就算是約好單挑,也難保對方不會約好樁腳等著痛毆你 : :   除非你也帶了一群人準備群毆,不然逃命要緊 : : 5.學到的武術技巧可能只能用來保命 : :   如果你只是想要盡可能地全身而退,不想惹麻煩的話 : :   武術的技巧可以有很好的發揮,讓你不至於被打死 : :   但如果真的要跟對方拼命的話,體格跟力量恐怕還是最主要的關鍵 : : 我的觀念是 : : 男生一輩子一定要打過一兩次架 : : 也許是為了朋友 : : 或者為了喜歡的人 : : 也可能是為了自尊 : : 甚至是為了其他奇奇怪怪的理由 : : 不管怎麼樣 : : 我覺得那是一個成長的過程 : : 人在成長的時候,需要學習溝通,學習合作 : : 當然也需要學習如何處理衝突,尤其是肢體的衝突 : : 人需要透過經歷那樣的情境 : : 才會懂得謙讓 : : 因為知道那個後果,知道那個嚴重性 : : 可是 : : 也就一兩次就好,多了就不好 : : 因為打架一定會受傷,而且可能是很嚴重的傷 : : 甚至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好,尤其是過了青春期以後 : : 很多事情並不依定完全是正面的或負面的 : : 但幾乎所有的事情過量或過度都是不好的 : : 打架也一樣 : : 如果你問我會不會去教訓那些飆車族 : : 非到必要的時候,我會選擇摸摸鼻子就算了 : : 就像前面講的,打架一定會受傷 : : 我不需要為了一時之氣而讓自己受重傷 : : 反正那些飆車族如果沒有被別人打死,遲早也會出車禍被撞死 : : 以上是個人看法 : 一點淺見 超淺的QQ : 如果真的遇到避都避不掉的情況 : 對對方作出嚴重性的傷害應該可以吧??? : 雖然說人是很耐打的沒錯 : 不過還是有些弱點沒辦法鍛鍊 : 交戰的時候就直接拿尖銳物品插眼 攻擊下體 : 如果人數不多 折斷對方的手腳之類的 : 抱著殺死他的心態去應對 : : 似乎不失為一個方法...@@ : 也不用特別練過武術吧? : 我覺得是決心的問題 : 有沒有想要不顧一切豁出去的去傷害對方 : 我在想哪天被挑釁到無可忍耐的地步 : 我應該會讓對方留下一輩子的傷害 : 把對方戳瞎戳聾 手腳關節全部折斷 然後推到馬路上撞車之類的 : 台灣人的特性就是以和為貴 :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常常被欺負都不吭聲 : 總覺得這樣蠻不好的 -- Donnez-moi une fin heureus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07.12
chind:第三行XD 02/19 13:01
in0205:推一個有舉例 ^^ 第三行也是實際的很~ 換成練武也是~ XD 02/19 13:04
TSFM:還有手段的問題,比如他正要拿刀砍你,你卻拿磚頭爆他頭來防 02/19 13:18
TSFM:衛,這就防衛過當了....有些案例很誇張,法官會要求"把拿刀的 02/19 13:19
TSFM:手打掉就好"...而且不管事實如何,就像原PO說的都會拖很久, 02/19 13:21
TSFM:所以蓋布袋比較好(誤*n) 02/19 13:22
masktrue:把拿刀的手打掉勒= = 我拿刀 叫法官把我的手打掉看看... 02/19 13:25
masktrue:一般人對小刀的危險性認知似乎非常的不足... 02/19 13:25
TSFM:所以沒事逛逛書店,翻一下刑法的書,都中文也不會很難懂 02/19 13:29
TSFM:然後就知道被告了大概要怎麼辯 :~ 02/19 13:30
loading1:看了還蠻無奈的 02/19 14:00
masktrue:一刀就足以致死了 還要等人砍你了才能還手= = 02/19 14:19
unknowsay:結論是,找到厲害的律師才是最重要的啊XD 02/19 17:15
maskzero:還有 最好有深厚的司法背景 讓人不得不買帳的那種... 02/19 20:12
maskzero:人脈豐厚+輩份極高(十個審判長 七個喊老師好 一個喊學長 02/19 20:13
maskzero:好...法界是一個...很...分明的社會... 02/19 20:13
maskzero:漫畫電影影片看看就好 套招跟真實人生 絕對不同 這是真的 02/19 20:14
maskzero:補充一下 其它兩個是看到你 會主動站起來致意... 02/19 20:16
maskzero:漫畫電影影片 看看就好了 這是真的... 02/19 20:16
sirsevenstar:有關正當防衛的問題請去問法律版,通常刑法的東西 02/23 20:51
sirsevenstar:不能單從字面上去解釋,所以才有法律專門職業的存在 02/23 20:53
sirsevenstar:互毆容易敗訴的原因通常是訴訟法舉證上的困難,而 02/23 20:55
sirsevenstar:並非刑法實體規定的不合人情。 02/23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