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xidk (search)
看板MartialArts
標題Re: 不用再爭吵了
時間Sun Apr 22 03:09:30 2007
※ 引述《RalphHsu (正拳一直線)》之銘言:
: 我是認真的~
: 我希望雙方在鬥毆前,能簽個切結書還是什麼的~~
: 確保不會有一方突然賴皮要告對方傷害......
: 切結書內容要怎麼研擬就請雙方自己去協調~~~
: 不然告不告得成是一回事,被告一方常常跑偵查庭就夠你累~~~
: DV拍攝一定要,刑事組會很樂意看~~~
: 萬一又有一方提告,這東西也派得上用場~
小弟不懂事給點意見,私竊為這是實在是小事
打架本來就有勝負,爭執或意見不同找個出口也很正常不過
我的疑問是,為什麼大家都要跳出來給意見,都要擺個看別人輸贏的姿態
我打過幾場架,有些是被迫,有些是切磋,
我認為重點是,大家有沒有辦法藉由切磋換取心得或寶貴經驗,
如果只是一點爭執,就得被拱出來輸贏,我覺得被拱的人欠缺考量
拱別人的太愛看熱鬧了吧
我相信,如果生性愛打架切磋,或是經驗一堆的老手,早就私底下在物色對手
或是到處尋師訪友,或是潛心苦練,畢竟一山還有一山高,讓自己進步比較有用
打不爽的,真的損人不利己
另外給點意見
似乎雙方毆鬥,傷害對方身體的行為,實屬違反法律,對方要告你,
簽切結書時事實上也沒什麼屁用,畢竟就是違法阿
我以前踢人家館時,對方老師還要我簽生死狀,懂點法律,就知道純屬笑話
架還不是照打,
約鬥切磋的默契,再於對方和自己都有體認造成傷害的事實,
基本上,大夥很多私下玩的,是連規矩或護具都兩免的原始遊戲,
我之前有跟外國人打的太激烈,一個翻肘打在我眼窩
我整個眼球都凸出來,瞳孔兩邊不一樣大,也是摸摸鼻子看眼科,算啦
如果連這個都沒有共識,那還是打打籃球,健健身就算啦
總之只是想說,很多時候,過個手就能解決的問題,
不需要把門派傳承,有辱師門的大招牌扛在肩上,
侷限自己,彼此也不會進步,輸贏不是罪惡或榮耀阿
大家都是愛動手腳的好男兒,快快樂樂流流汗建立默契就好啦
臉宏頸子粗,何必呢?
練武之人已經算稀有人口,希望大家都能健康快樂交朋友
講垃圾話的年代已經離我遠去嚕,
開開心心練拳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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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20.43.71
推 brianeric:蠻推的 人家私下約就好 我們湊什麼熱鬧 04/22 10:23
噓 tigotigo:私下約問題才大吧 真的擦槍走火沒有人制止 04/22 16:14
→ taxidk:如果連擦槍走火面對衝突的心態都沒有,那還要打什麼呢? 04/22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