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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不想po文的 可是看了真篇真的很無奈 進來說點話 我不認為我在筆戰 發文的版友與楊青我一概不認識 m大所謂的定論 大概是違反板規就都刪除吧(希望我沒有誤解) 但這樣smoke版友和k版友的發言幾乎被完全漠視了 為什麼m大認為這件事已有定論了呢? 我覺得這樣反而透露出決定權的不平等關係 定論由誰決定? 多數人認為的就是定論嗎? 若是違反板規 就事論事 推文視為發文 那在楊青文中回不理性推文的人 難道不需做任何處置嗎? (這點也是smoke版友提出來 我也在c版主的文章下推文請他再看看) 我想板上與武術無關的推文也不少 但其實鄉民有時都是笑笑看過 不會太認真 再說兩位版友也指出 有些文章仍是與武術有關係的 即使是一行文 也有言簡意賅之妙 (再說版規是說文章過少且離題者才算違反版規) 不曉得各位版友有沒有看進去 還是抓住違反版規就是違反版規這點批? c版主在k版友的文章中也推文 如果不是連續四篇 可能不會水桶了 顯示出這件事有模糊地帶 我也同意如果事情單純一點就好了 不過很多事情並不是非黑即白 人生也難以單純吧 希望我這篇文跟武術有關 ※ 引述《maskzero (武心)》之銘言: : ※ 引述《SMOKE (-_-;)》之銘言: : :   小弟不才,是個鄉民。 : :   這篇文章是想對數日前楊青前輩被浸水桶一事發表一些個人的意見。 : 文略 : 先講 我很忙 沒時間筆戰 也不想筆戰 : 有爭論的話 我的文 我自己先刪.... : 關於此事 : 我想這件事已經有定論 應該沒什麼好需要說明才是 : 再者 楊青兄對此事也未提出異議 : so 不妨就此打住... : 違反板規 不論輩份 親疏 關係 就照板規來做事 : 就事論事 我想這會讓事情單純多了 : 這世界 很多事情如果能單純一點 就沒那麼多是非了.... : 就這樣吧 期待大家還是以武論武... : 武心 擬會議議程、召開會前會、排定活動、寫書稿、備課、外語... : ps: 最近聽說交通大執法 跟各位武友提醒一下 紅燈千萬別右轉 : 還有某些路口即使是你已停好兩段式轉彎 全部都是紅燈 還是千萬別立即轉彎 : 號誌未變 小心 1800 元等著.... 聽說已經有一位好心的凱子 : 捐了 3600 元 養政府了.....靠...自己最好 (  ̄ c ̄)y▂ξ : ※ 編輯: maskzero 來自: 61.230.66.202 (08/31 22:01) : 推 wjd2001tw:推! 很多事情如果能單純一點 就沒那麼多是非了. 08/31 22:11 : 推 getout:凱子是你嗎? 08/31 22:59 : 推 masktrue:應該是...-.- 08/31 23: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94.6
jdemon:照版規處理與違反版規就刪除 兩者好像有點差距.. 09/01 01:40
turnmeon:啊 的確 對不起 不過我的重點是在後面啦 09/01 01:45
chind:是有模糊地帶 但是 我若不刪除這連四篇的文章 也會有人提出 09/01 02:02
chind:版主袒護 之類的話語 "版主 你他X的瞎了眼是不是" 之類的文 09/01 02:03
chind:章標題可能也會出現 09/01 02:04
turnmeon:若有這種標題 則屬人身攻擊了吧..相提並論很怪.. 09/01 02:17
audisue:我想C的重點是有人會說"版主袒護" 變成執法不公 09/01 02:57
tkdmaf:我想那四篇加起來四行文和武術也一點關係也沒有。 09/01 09:39
tkdmaf:到底有誰是真正看過那加起來四行文再來說話的? 09/01 09:39
tkdmaf:還是說其實沒看過卻來猜測那加起來四行文的內容? 09/01 09:40
tkdmaf:唔!原來我記錯了!是一篇一行文、一篇二行文。 09/01 09:43
tkdmaf:一篇擅自使用公告,一篇是無關文章。 09/01 09:43
tkdmaf:外加還有一篇也是無關文章! 09/01 09:44
tkdmaf:在精華區刪文暫存的資料我剛剛才找到。 09/01 09:45
tkdmaf:看完那五篇,認為不該水桶、不該處置的請問有何高見? 09/01 09:47
tkdmaf:基本上現在在武術版爭版規處置這種事情也是本末倒置。 09/01 09:48
turnmeon:已有其他版友回了 樓上還請看清楚 09/01 16:55
turnmeon:看過那些文 幾位版友也看過 樓上不必過激 好好看懂文章吧 09/01 17:00
tkdmaf:不!問題重點不是在於我是不是重新看懂文章! 09/01 18:02
tkdmaf:而是在於版規的執行和處置是版主的權利! 09/01 18:02
tkdmaf:致於原文的推文,並沒有涉及人身攻擊或是謾罵........... 09/01 18:04
tkdmaf:最多就是認人錯誤,版規倒沒規定認錯人要怎麼罰喔! 09/01 18:04
tkdmaf:而最後其實這篇不管是發文還是推文,也和武術沒關係! 09/01 18:05
tkdmaf:當然我是絕對傾向犯了板規就要處罰的。這和是誰無關! 09/01 18:06
tkdmaf:我之所以不回文的原因就是因為無關。 09/01 18:06
tkdmaf:另外附帶一提:SMOKE提到關於對楊青不友善這件事。 09/01 18:08
tkdmaf:或許本身就是一個極大的誤會。 09/01 18:08
tkdmaf:當然誤會是我造成的,因為第一個說ALEXYANG63不是楊青的人 09/01 18:09
tkdmaf:就是我,也許因之眾人以為我對楊青不友善。 09/01 18:09
tkdmaf:實際是對於誤認ALEXYANG63不是楊青,認為是有人刻意鬧版。 09/01 18:10
tkdmaf:而後眾人對之的情形就是都以為不是楊青,是另有他人。 09/01 18:10
tkdmaf:待其後確認是楊青本人時,楊青的連續文章又給人有鬧版面 09/01 18:11
tkdmaf:的感覺,那個時空點就是大家誤認會發這樣文的應該不是本人 09/01 18:11
tkdmaf:非常錯亂的時間。 09/01 18:11
tkdmaf:但是楊青的文章犯版規是事實,那是版主權利義務的事。 09/01 18:12
tkdmaf:實際上在楊青有上線的時候我就已經水球過去道歉了。 09/01 18:12
tkdmaf:簡化來說就是:我和眾版主誤會楊青是一回事。 09/01 18:14
tkdmaf:但楊青的文章本身犯版規又是一回事。 09/01 18:14
tkdmaf:而楊青和其他的人的事情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09/01 18:14
tkdmaf:但不管那一回事都和"武術討論"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09/01 18:15
tkdmaf:故得證:其實根本沒有討論這些問題的必要性! 09/01 18:15
tkdmaf:有一行打錯字,是眾版「友」不是眾版「主」 09/01 18:16
DIDIMAX30CM:t大說的"不管那一回事都和"武術討論"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09/02 12:00
DIDIMAX30CM:個人認為您下的這個結論太過於牽強了,此事是由部份版 09/02 12:02
DIDIMAX30CM:友提出,更是由版友們在武版上表達看法與意見,就您個人 09/02 12:04
DIDIMAX30CM:的這班陳述,不知是否可讓版友們認為是做為漠視其陳述 09/02 12:06
DIDIMAX30CM:和異意上的表達,其實是不被受重視的來做為解讀呢? 09/02 12:09
DIDIMAX30CM:再者您用"故得證:其實根本沒有討論這些問題的必要性" 09/02 12:11
DIDIMAX30CM:更直接表達了您對權利與權力上的認知,是相當為"混淆" 09/02 12:13
DIDIMAX30CM:的,所以若有版友對您提出請您看清內文,我想真的是有其 09/02 12:17
DIDIMAX30CM:必要的,在此事件也許有其失當之處,過度陳述"權力"做為 09/02 12:19
DIDIMAX30CM:事件重心,想必還是無法與以"服眾"的,望您發言慎慮才是 09/02 12:22
tkdmaf:回樓上!那你可以告訴我"關係"在那嗎? 09/02 13:30
tkdmaf:我只理解一件事:違反版規就必須處置。 09/02 13:32
tkdmaf:除非版主執法失當,否則其他的無關的討論的確沒意義。 09/02 13:33
tkdmaf:而PTT本身就有規定:版主有制定版規及執行的權利。 09/02 13:33
tkdmaf:不管大家想對這項權利義務有多少無限上綱。 09/02 13:34
tkdmaf:這都是PTT給予版主最高的實質權力。 09/02 13:34
tkdmaf:就算是新警察,在不知法情形下犯法也是莫可奈何非罰不可。 09/02 13:35
tkdmaf:總不能你殺了人,說你不知道殺人有罪,法官就放你走吧! 09/02 13:36
tkdmaf:這個版並沒有禁止陳述個人意見異議的地方。 09/02 13:37
tkdmaf:唯獨版規是版主所制定的,要異議也是私信給版主吧。 09/02 13:37
tkdmaf:版規這東西反而是最不應該公開異議陳述的,除非你要投票! 09/02 13:38
DIDIMAX30CM:就"關係"一詞,是否可做為該事物之相關,為解釋。 09/02 14:52
DIDIMAX30CM:那就此事件之當事人,依上述多位長時間在武版武聚的版 09/02 14:54
DIDIMAX30CM:眾所言,並非不能或完全不解其意義吧!(就認識當事人的 09/02 14:54
DIDIMAX30CM:版友所言,版友們並不是為不得其具結的未滿8歲小孩,更 09/02 14:54
DIDIMAX30CM:不是精神礙者)故為當事人為武版版友,不是嗎!發言是否 09/02 14:55
DIDIMAX30CM:為過當,雖然版主有其的裁定權利,但版眾發言絕不是您t 09/02 14:55
DIDIMAX30CM:大所說的"無限上綱",具t大所說"無限上綱"是否為用詞 09/02 14:55
DIDIMAX30CM:錯誤,以為此作結論不是更為不當,又如你所陳述"違反版 09/02 14:56
DIDIMAX30CM:規就必須處置",那版友們討論這件情事是否又有違反版 09/02 14:56
DIDIMAX30CM:規之明定規則,為何你要用"沒有討論這些問題的必要性" 09/02 14:56
DIDIMAX30CM:來阻卻版友陳述其意思,是不是因為您個人,有做什麼對 09/02 14:56
DIDIMAX30CM:不起某些版友,才有此心虛表現呢! 09/02 14:57
DIDIMAX30CM:故此"明人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若你陳述真有 09/02 14:57
DIDIMAX30CM:理由也不用心虛成這樣。 09/02 14:57
DIDIMAX30CM:再則,雖法律有其明定,但也有"比率原則"為要件,依照當 09/02 14:57
DIDIMAX30CM:事人的一行文,在實質上根本就不能跟您所說的"殺了人 09/02 14:57
DIDIMAX30CM:,說你不知道殺人有罪,法官就放你走吧!"來做為比較 09/02 14:58
DIDIMAX30CM:。敢問這樣您是不是很欠缺思考,所以才做種回應呢! 09/02 14:58
DIDIMAX30CM:版規是版主所制定的,但其裁定方式也只是"遊戲規則", 09/02 14:59
DIDIMAX30CM:在ptt有些版更是會適時更換版主,避免該版出現上報的 09/02 14:59
DIDIMAX30CM:不當爭議。那又跟您單方權力性所陳述的"根本沒有討論 09/02 14:59
DIDIMAX30CM:這些問題的必要性"差距甚遠,你還是多想想您到底想表 09/02 14:59
DIDIMAX30CM:達什麼!再發言吧... 09/02 15:00
jdemon:..恩 免洗ID 09/02 15:07
turnmeon:雖是分身 但D大的推文甚為理性平和 邏輯清楚 09/02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