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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xidk (search)》之銘言: : 我的經驗 我在預計或打算要打的心態下 我是先叫我女友離開現場 叫她到下個路口 : 或附近便利商店等我 你如果慎重一點 也可跟他約定如果幾分鐘內你沒去找他就報警 : 至於互毆 基本上 兩個人對打 打架 就算他先打你 你想一想再打他 都算互毆 : 正當防衛只有在他打你的一舜瞬間還擊才算 而且法律上很難認證 除非他拿開山刀 : 你把他幹倒 或特殊的情況 要不然條子來都當互毆辦 : 互毆通常並不會怎樣 如果對方沒重傷 通常會叫雙方簽和解書了事 你面對條子態度 : 好一點 通常條子就會覺得你是普通市民 對方是混混而偏袒你 對方受傷你不可以 : 強調你打怎樣打的 你要含糊其辭 說 他先打我 我很怕 不知道怎麼辦 推拉之間他就受傷 : 了 原則就是 態度要低 : 至於更重要的是 要跑的掉 這點要針對重點下手 速度要快 不要幹王八拳 : 上手一封 一拳眼匡 鼻樑 人中 或咽喉貫插頂進去 通常一般貨色就了了 或上手他手來 : 擋就踢閉門 或穿心腳 對方倒了 或退了數步 看他有怯意 就快走 : 要是騎車 開車吵架 則要注意爭吵中對方的動作 他突然走回駕駛座或行李箱 則你一定 : 要跟緊 對方可能要抄傢伙 在他拿東西之前就要動手 : 另外 如果遇事你都會思慮這麼多 那你還是乖乖走人 因為想那麼多就打不起來 : 我的經驗來說是這樣 呃……很謝謝您的分享, 不過呢,有一點可能您沒有注意到。 一般來說我們碰到小混混,會有個「接戰規則」(我自己取的名字,有點好笑:p) 比如說像是一開始一定會發生了激怒小混混的事情(像擦撞啦什麼的), 然後小混混會開始叫囂(「媽的,你看到我不會閃啊?」) 然後雙方一言不合(「賠我五千元,不然就給你好看!」) 最後才會真的打起來。 這段「談判」時間內,盡是可以清場的時間。 看到兩方怒氣沖沖大聲嚷嚷,不要說同伴,連路人都不敢靠近過來。 這跟我的情況大相徑庭。 事情一發生全無徵兆,以他揮我一拳為開始,那時腦子連思考下一步該怎麼辦都 稍嫌不及,又哪來的時間交代同伴呢^_^ 我是個普通大學生,以前再怎麼「出生入死」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想忘了它。現在看到我的人,都覺得我是個親切幽默的人,跟好勇鬥狠之徒全然 扯不上關係。 因此,我更不可能平常就先交代朋友「那個如果我跟人家打架時,你要去哪哪哪等我」 因為,我根本就不會給別人留有愛打架的印象。 我已經得到教訓了。我不犯人,人仍然會犯我。 我想,有空還是給女友委婉地機會教育一下好了: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