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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ddee (好痛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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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分析] 初微(29)
時間
Mon Jul 18 03:18:42 2005
※ 引述《PttFund (批踢踢基金只進不出)》之銘言:
: 請證明對於黎曼可積函數, 移除有限個點 (也就是說給予不同其原先之函數值),
: 並不會影響積分存在性, 以及其積分值.
僅需證明移除一個點時的情況, 設 f 是黎曼可積函數, 將其移除一個點後是函數 g, 令 F = f-g, 易證 F 是黎曼可積且積分值為 0, 故 g = f-F 是黎曼可積且積分值 與 f 相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17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