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我好像也曾這樣地喜歡五月天他們"
我曾經很喜歡一個女孩,雖然我年紀不是很大,但那的確已經過了有一段時間了。
我不認識他,他當然也不認識我。充其量我們也只不過是同一間學校罷了......
如果說我和他有什麼交集,大概也只是那一次在合作社排隊要結帳的時候,我就排
在他的後面,老闆娘找了我他剛剛付錢的那張五十元紙鈔。就是這樣,沒有再多了...
我當然很珍惜那一張紙鈔。雖然一樣是國父板著臉的大頭和充滿油漬的縐褶,但我
就把 它放在我的書桌前,像是她就在我的書桌前每天等著和我對望一樣。我甚至
背下了那一 張紙鈔的號碼,DL914694BZ,我當時甚至背不起來自己的身分證號碼。
在那個荷爾蒙正旺盛分泌的年紀裡,我千方百計地想和她接近。在那樣的時候,誰
還管莫耳數或是扈杭甬鐵路是從哪裡到哪裡這種就算我不知道還是一樣可以活到七
老八十的 事情。我偷偷摸摸地跟蹤她回家,就像懸疑的電影裡頭演的一樣。我想像
自己是James Bond,我得用技術性的方法讓她不知道我正跟縱著她,尤其是她那一票
尖酸苛薄又長舌 多嘴的姊妹掏。大概花了半個小時,我跟在後頭約五十公尺的地方
閃閃躲躲地,最後我 終於知道了她家的住址。只是糟糕的是,我不知道那是幾樓...
回家的路上,我去了電動玩具店和死黨在那裡玩雙眼鏡蛇,耗了一整個晚上,用本
能和 直覺搖動著左手的搖桿和右手的按鈕。就在忙著投著下一個五元好應付第四
關的魔王的 同時,忽然覺得:我要知道她的住址幹嘛?!她住在哪裡與我何干!?
靠!又死了一隻,看樣子要快準備下一個五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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