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篇PO在這裡適不適合,
如果不行,請版大通知,我會自D!
12月13號是我23歲的生日,
懷著快樂的心情跟死黨去「朝聖」。
這是死黨送我的生日禮物,
對我來說,真的很難忘,
試問,能有多少機會,
自己心中最愛的樂團在自己的生日當天開演唱會?
因為是五月天,所以最後只能待在場外也沒關係,
我們汗顏地並沒有徹夜排隊,
(我好像真的很不熱血吼)
幸運地,即使我們接近五點才到中足,
但還是有排到搖滾C區九千六百多號…
雖然還是等了很久才輪到九千號進場。
期待的心情在我們衝進場後,
煙火引爆演唱會的開場,
我想,那是我這二十三年來最美的煙火了!
在溫柔後接著唱「突然好想你」,
好貼近我最近的心情。
跟前任閃光並不是因為不愛了才分開,
而是因為距離太遠、彼此太忙,
導致爭執頻起,於是我們協議分手,
但,我們都知道對方心裡真的很不好受。
在13號前幾天,我試探性地問他,
有沒有考慮復合?
他回答,復合但爭吵的問題點還是在。
雖然我也很清楚明白,但…就是很不甘心。
他跟我說,他心裡愛的是我,
但不敢保證,不會因為寂寞而跟別人在一起。
讓我原本對他很安心的安全感頓時瓦解,
我知道分手了,我不該擔誤他的幸福,
但我就是很想貪心很不想放手。 (淚)
這些日子,那些話語,
在我的生活中並不造成什麼影響,
雖然常讓我不自覺陷入自己的思維。
但那天,在中足,五萬人的人群中,
看著主唱大人距離我這麼、這麼地近,
用他獨特嗓音緩緩唱起「突然好想你」,
我看著猶如神祇的他,
眼淚
默默、緩緩地落下了,
幾乎是跟著第一句歌詞出現。
死黨發現了,將我的頭挽靠在她的肩,
隨著歌曲,我愈發哭得愈厲害,
很想很想他,在那當下,
但因為說好了,只當朋友,
所以緊握在我手上的手機,
發話鍵遲遲不敢按下,
我好害怕,如果錯過了他,
我還會有幸福的可能嗎?
周日送死黨坐車後,
我獨自散步回家的途中,
默默的又紅了眼,
想的是他,腦中的旋律是「突然好想你」。
我不知道我的眼淚還能浪費到什麼程度,
但我知道,五月天的歌,
正讓我恢復正常中。
想說的話很多,
但打出來的卻只有這些,
我不知道五月天對其他人的意義,
這麼說,可能有人會覺得太誇張,
但對我來說,
就像披頭四之於五月天那種神聖意義。
五月天,謝謝你們。
因為有你們,我才有抒發情緒的可能,
不然我可能又麻木地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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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裡最自私的膽怯,是我明明知道 你愛我,
而我 還假裝只是朋友。
愛情裡最殘忍的曖昧,是你明明知道 你愛我,
而我們 卻只是好朋友。
兩個人,不勇敢,怎麼愛?
-橘子-只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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