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retch.cc/blog/jing7485/15587496
我決定我自己的DNA
十年前的夏天,我認識了搖滾樂。
我聽著瘋狂世界,一群學生模樣的搖滾青年,唱著屬於自己的歌。
五月天,一個曾經讓我徹夜排隊睡倒在市立體育場外面的天團,
那一晚,是我第一次為一個心中的搖滾樂團排隊,
人行道上臥倒了一個又一個軀體,我們幾乎年紀相仿大概15、16歲,
正當凌晨4點多一台呼嘯而過的轎車灑了一堆冥紙給我們這群"屍體",真是有夠酷!
但說什麼都要繼續排下去,就算被笑我們也不在乎!
這也是我此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為心愛的樂團夜排。
一眨眼10年了,前天我去看了五月天在小巨蛋的演唱會,
唱到溫柔那首歌的時候,我一個人坐在位子上沉默了好久好久。
10年了,這個樂團竟然一直沒有變,那招你妳你妳你,還在呢!
原本對於觀看這場演唱會還充滿期待又怕受傷害的自己(可能覺得自己老了,不相信人世
間還有純真,很怕看不到那個10年前最愛的樣子)
老實說,唱到溫柔的時候,我真的很想哭,讓你自由,那句寫的真的太好了。
就算過了10年,我還是會為了同一首歌,同一件事情感動,
聽著阿信唱,
I LOVE YOU無望 是我最後一次跟當時的樂團在母校演出,
愛情的模樣,班上的同學一下課都會一起練習,一起大合唱,
志明與春嬌,樂團一起練習要在聖誕晚會表演,也是我第一次彈電吉他的歌,
每一首歌都代表我青春時無法忘記的回憶,
放眼望去每一個座位上的爸爸媽媽,叔叔姐姐,我了解你們心裡的感動,
因為我也用同樣的成長過程去看著現在站在台上的這個樂團,
我從來就不是一個很追星的歌迷,
但我會一直聽著,
我也會一直看著,
我自己在心裡約定,下一個10年,
五月天的演唱會,我一定去看,看到我掛掉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