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Mechanica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前文恕刪 服貿本文除了"服務"與"貿易"之外, 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貨品早期收穫"(大家稱之為"早收"), 這是製造業最關心的項目,也跟身處機械業的我們關係重大。 雖然服務貿易本文只有短短八頁 http://www.ecfa.org.tw/RelatedDoc.aspx?pid=3&cid=5&pageid=0 不過必須加上後頭的五個附件才構成一個略為完整的服貿協定 為什麼說略為完整,因為其中還引用了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條文, 因此想要對服貿,也就是ECFA (Cross-Straits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有個完整的概念,就必須花費不少的時間蒐羅及閱讀條文,並且斟酌其用字, 而就對製造業比較重大的是在本文的第二頁第四頁和第五頁,以及附件一~四 首先 第二頁條文如下: 第二章 貿易與投資 第三條 貨品貿易 一、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貨品貿易早期收穫」 基礎上,不遲於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就貨品貿易協議展 開磋商,並儘速完成。 二、貨品貿易協議磋商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關稅減讓或消除模式; (二)原產地規則; (三)海關程序; (四)非關稅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性貿易障礙(TBT)、 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SPS); (五)貿易救濟措施,包括世界貿易組織「一九九四年關稅 暨貿易總協定第六條執行協定」、「補貼及平衡措施協 定」、「防衛協定」規定的措施及適用於雙方之間貨品 貿易的雙方防衛措施。 三、依據本條納入貨品貿易協議的產品應分為立即實現零關稅 產品、分階段降稅產品、例外或其他產品三類。 四、任何一方均可在貨品貿易協議規定的關稅減讓承諾的基礎 文本-第2 頁,共8 頁 上自主加速實施降稅。 也就是說第三條第二點,磋商內容包括(一)~(五)點,但是多了不限於這三個字, 也就讓這個部分的條約內容多了很多不確定性,這三個字在附件中經常出現,也讓這個 協定條文多了很多模稜兩可的空間 但這不確定性容小弟晚點討論 我們先把homogeneous solution搞出來,再解particular solution 就他給的boundary conditions來看, (一)關稅減讓或消除模式; 這部分可參閱 附件一: 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清單及降稅安排 台灣方面早期收穫產品清單 WTO:一九九四年關稅及貿易總協定 由於這部分不是小弟的專業所以還得詢問專業人士 (二)原產地規則; 這個小弟之所以要HIGHLIGHT起來,是因為附件二 :適用於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產品的臨時原產地規則 裏頭明確規範了製造業相關零組件的使用跟其來源規範 配合本文第四頁 第四章 早期收穫 第七條 貨品貿易早期收穫 一、為加速實現本協議目標,雙方同意對附件一所列產品實施 早期收穫計畫,早期收穫計畫將於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 開始實施。 二、貨品貿易早期收穫計畫的實施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雙方應按照附件一列明的早期收穫產品及降稅安排實 施降稅;但雙方各自對其他所有世界貿易組織會員普 遍適用的非臨時性進口關稅稅率較低時,則適用該稅 率; (二)本協議附件一所列產品適用附件二所列臨時原產地規 則。依據該規則被認定為原產於一方的上述產品,另 一方在進口時應給予優惠關稅待遇; (三)本協議附件一所列產品適用的臨時貿易救濟措施,是 指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第五目所規定的措施,其中雙 方防衛措施列入本協議附件三。 三、自雙方根據本協議第三條達成的貨品貿易協議生效之日 起,本協議附件二中列明的臨時原產地規則和本條第二款 第三目規定的臨時貿易救濟措施規則應終止適用 根據(二)的條文內容來看,必須符合原產於一方的產品,才能計入關稅優惠的範圍 也就是說1.你的商品必須先出現在早收清單(附件一)上,2.你的商品必須是原產的, 也就是必須符合附件二所列出的條件,才能享有關稅優惠! 這一條對於台灣機械業可能會是一個短期無法跨越的gap,看得到優惠,但你完全吃不到 為什麼呢? 基於附件二 第一條 定義 非原產材料 指除依據本規則規定具備原產資格之材料以 外之其他材料。 原產材料或原產貨物 指依據本規則規定具備原產資格之 材料或貨物 那他寫的"依據本規則規定"又是從哪兒出現的? 小弟竊認為以附件二 第二頁~第四頁的規定為主 第二條 原產貨物 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況之一之貨物應認定為 原產於一方: (一)該貨物是依據本規則第三條之規定,在一方完全獲得; (二)該貨物完全是在一方或雙方,僅由原產材料生產; (三)該貨物是在一方或雙方使用非原產材料生產,符合第四 條產品特定規則。 第三條 完全獲得貨物 依據本規則第二條(一)之規定,下列貨物應認定為在一 方完全獲得: (一)在一方出生並飼養之活動物; (二)在一方從上述(一)所述活動物中獲得之產品; (三)在一方收穫、採摘或採集之植物或植物產品; (四)在一方狩獵、誘捕、捕撈、耕種、採集或捕獲獲得之貨 物; (五)在一方採掘之礦物; (六)一方在相關之水域、海床或底土獲得之產品; (七)在一方註冊之加工船上,完全用上述(六)所述貨物加 工、製造之貨物; (八)在一方加工過程中產生且僅用於原材料回收之廢碎料, 或在一方消費後所收集且僅用於原材料回收之廢品; (九)在一方完全從上述(一)至(八)所述貨物獲得之貨物。 第四條 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 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在一方或雙方使用非原產材料生產 之貨物,應依據本規則附件規定之稅則號別變更、區域產值含 量、加工工序標準或其他標準認定其原產資格。 上述附件由雙方原產地規則磋商小組另行商定後實施。 第七條 加工工序 在適用本規則第四條所規定之加工工序標準時,貨物只有 在一方或雙方經過本規則附件所規定之加工工序後,方能賦予 原產資格。 第八條 累積規則 一方之原產材料在另一方構成另一貨物之組成部分時,該 材料應視為原產於該另一方。 就字面來看,假設A今天做了一台CNC銑床,該機器是符合附件一清單上的產品, 但是他今天是用FANUX的控制器和伺服馬達,而FANUX的貨物則是明確地由日本出關運來 台灣的,那這台銑床的該算是原產還是非原產?就第八條來看可以算,可是就第四條的 內容看來,又會有爭議的點存在,而稅制和區域產值間的界定在ECFA完全沒看到,而 是由"磋商小組另行商討後實施" 結論: 由於稅制和區域產值間的不透明性,加上條文中許多模稜兩可的地方 ,以及台灣機械業的關鍵零組件都來自國外,非100%原產地貨物, 並不是完全以0關稅計算,因此機械業能不能從ECFA中獲得利益, 這個小弟還是抱持懷疑的態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96.8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echanical/M.1395856552.A.395.html
rant:用心 03/27 07:20
whface:大推這些用心比較不帶情緒的文章! 03/27 07:39
whface:"磋商小組另行商討後實施" "不限於" 條文裡有這些字樣,代 03/27 07:41
whface:表以後有很大的解釋空間,講白話有可能看的到吃不到? 03/27 07:43
choral:的確有可能,再者磋商小組的提名選任和監督,在ecfa中也是 03/27 09:08
choral:隻字未提,這也是一個不透明處 03/27 09:08
yuleen123:CNC銑床(稅號8457)沒有在早收清單中 03/27 09:45
yuleen123:所以現在台灣進去的銑床還是 9.7% 03/27 09:50
choral:感謝樓上高手補充 !! 03/27 09:50
wgst88w:這樣不就可以了解,為何"服貿"會這麼誇張硬要先談、硬要過 03/27 09:51
wgst88w:好讓你用"服貿"來換"貨貿";但真的換的到嗎?現行"服貿"過 03/27 09:54
wgst88w:了之後所產生的後果呢? 03/27 09:54
choral:樓上大大抱歉 因為我還沒把稅號,貿易和wto相關文件讀完, 03/27 10:03
choral:所以影響有多大這我還不敢斷言 03/27 10:03
itsforte:ECFA簽那麼久了 工具機還是要繳稅 未來還要有條件開放 03/27 10:48
itsforte:說台灣有談判能力.....? 我才不信 03/27 10:49
yuleen123:工具機是有免關稅啦, 不過只有 8458 的車床 03/27 13:27
yuleen123:8459 的鑽床和 8460 的磨床 03/27 13:27
yuleen123:不過如果套上原產地規則, 實際上的收穫不大 03/27 14:27
ewings:工業國工具機免關稅的其實也不常見,強若德國也一樣 03/27 15:57
tume7:感謝整理!! 03/28 11:04
choral:打了老半天後來開其他文章才發現我看的是ECFA總架構 03/31 23:29
choral:而不是服貿協定的本文 因此裏頭也包括早收和貨貿的東西 03/31 23:29
choral:搞了這個烏龍對板友們真是抱歉>"< 03/31 23:30
choral:也就是說小弟這篇文章裡提到關於附件一的內容是已經生效了 03/31 23:33
Philaero:這篇還滿有技術性的 我先收精華區 04/03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