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未記十章那裡看到
他們獻上神沒有叫他們獻上的香
結果就死了
這一點我看到的時候真是非常的震驚
甚至有點震怒
怎麼可以這樣呢
他們獻上了的,或許不是神叫他們做的
但是應該比那些沒有做的人好些吧
那些什麼都沒做的人都沒事了
難道說多做多錯嗎
我還不是很清楚這是怎麼一回事
也許誰比較清楚的可以說明一下
但是我發覺
彷彿好像要做的事情越是聖潔
你越是要保守自己
亞倫的子孫只要喝了淡酒或烈酒就不得再進入至聖所服事
這些也許曾是神的律法
但在現今的我們
是否也可以思想一下這些事情對我們的意義呢
我想
當我們越是願意為神做什麼的時候
越是要做大事的時候
我們越要保守我們自已
不是說我們不能做什麼
凡事都可做,但不都有益處
不是做某些事情不可以
而是當我們願意為神做大事的時候
我們願意捨棄一些什麼不做
或許
對我來說,像是漫畫,酒,vcd,等等的娛樂
無關有益或有害
但是在,舉例說,福音隊之前
就願意減少,甚至不去做這些事
又者
神對於服事祂的人也比對其他人有更多的律法規矩
我想這不是要限制我們
而是當我們居首位,當leader之前
我們願意為祂撇下的更多時
祂就將我們升為高
我想這樣的先後次序才更為正確才是
一點點今天靈修的分享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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