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大一時
為了追一個女生
她找我當舞會的舞伴
我沒有西裝 爸媽不讓我買
只好.....自己花錢去婚紗店租西裝一天1500
那時候覺得如果能這樣就追到她 1500很划算
也是很好的回憶
只是最後............還是沒追到
這件事是發生在他打槍我兩次 第三次我成功了
但只在一起短短一個禮拜又分了
分了之後 她又找我當舞伴 而我對他還是念念不忘
希望還能有再一次的機會 所以為了她 我花了1500
其實也是蠻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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