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問到有持續寫部落格嗎
回家後看部落格第一篇文章
竟然從2005年就開始
自己的記性向來不好
好多事情 無論當下的情緒有多麼的起伏
事後真的很容易忘記
如果沒有記在部落格裡
真的很容易忘記...
在部落格裡看到05年當時寫的
才發現已經轉給媽媽穿的長羽絨
是他送我的禮物
還有兩雙球鞋 現在應該都丟光光不知道在哪裡了
倒是很漂亮的居禮名店馬克杯
一直用到如今
所以 送禮物還是別送消耗品
雖然當下很實用
但總有使用年限耗盡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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