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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udicial5566 信箱] 作者: Judicial5566 看板: LifeNewboard 標題: [連署板主] MenTalk 時間: Tue May 19 10:20:45 2015 若想加入連署請按 y 回應 連署板主 英文名稱: MenTalk 申請 ID : Judicial5566 申請政見: 1.改板規,聊天板不需要一大堆箝制言論的規定。 2.曾經來我這裡消過費的客客人,都知道我的做法,我的做人。 3.take it easy!輕鬆聊天好嗎。 連署結束時間: (1433211645)06/02/2015 10:20:45 Tue ----------支持---------- 1.Judicial5566 申請人 來源:111.253.193.82 ----------反對---------- ----------總計---------- 支持人數:1 反對人數: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連署文章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udicial5566 (111.253.193.82), 05/19/2015 10:23:48
gracew0709: 可以罵髒話嗎? 05/19 10:26
l8lcm: 我投魯叔一票 05/19 10:27
Judicial5566: 可以罵髒話~~但不准指著人罵 05/19 10:31
mapxu664: 政見三條可以講清楚一點嗎 05/19 10:31
Judicial5566: 不過如果被指名的願意被罵我是覺得沒差。 05/19 10:32
mapxu664: 第一條你打算怎麼改 第二條我看不懂 第三條不算政見吧? 05/19 10:32
Judicial5566: 基本上我只想限制敵意性、仇恨性等無低價值的言論。 05/19 10:34
Judicial5566: 上方 "無"字刪除 05/19 10:36
gracew0709: 如果像我這樣戰意十足的"酸文" 會不會入桶? 05/19 10:36
mapxu664: 那可以理解成你的人身攻擊定義會比較接近法律上對人身攻 05/19 10:36
mapxu664: 擊的定義(污辱)囉?然後不實言論以負面為主? 05/19 10:36
Judicial5566: @gracew 戰意十足是好事 酸文我也愛發 但要言之成理 05/19 10:40
Judicial5566: 單純為酸而酸不予認可。 05/19 10:41
Judicial5566: 亦即,要有佐證基礎。 05/19 10:41
※ 編輯: Judicial5566 (111.253.193.82), 05/19/2015 10:42:00
Judicial5566: 人身攻擊應該沒法律定義吧。至於侮辱以客觀標準,不 05/19 10:43
mapxu664: 法律上的人身攻擊可以看一下LAW板 05/19 10:44
Judicial5566: 採被侮辱人主觀感受認定。 05/19 10:44
mapxu664: 沒有人身攻擊罪但是可以說是毀謗和侮辱 05/19 10:45
OyAlbert: 那麼你要如何定義敵意性、低價值? 05/19 10:59
Judicial5566: 發言內容主要目的在傷害他人而欠缺相當理論證據,並 05/19 11:04
Judicial5566: 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 05/19 11:05
TARONHSAU: 好氣好氣這種呢? 05/19 11:08
TARONHSAU: 要不要採折衷說,參考當事人之主觀暨客觀情事之認定 05/19 11:10
OyAlbert: 何謂"相當"證據? 何謂"一般人""可合理忍受"? 05/19 11:11
OyAlbert: 每個人的承受度不同,以當事人主觀+你這定義 05/19 11:12
OyAlbert: 一句好氣好氣、真瞎、神邏輯,都能進桶 05/19 11:12
OyAlbert: 是否又會走回舊軌呢? 05/19 11:13
Judicial5566: 不採被侮辱人主觀感受認定。 請接著一起看。 05/19 11:13
OyAlbert: 哦 sory,眼花了 05/19 11:13
cobras0321: 壓力測試 05/19 11:13
martinmask: 幹 不要選版主 最快 05/19 11:14
Judicial5566: 很多找我檢舉說他被侮辱或被人身攻擊基本都被我認定 05/19 11:14
OyAlbert: 但我後面的問題還是一樣,"相當""一般人可合理忍受" 05/19 11:14
Judicial5566: 不成立。 05/19 11:14
OyAlbert: 前任也曾經如此理想,所以請原諒我的多疑 05/19 11:15
Judicial5566: "一般人"還要說明??是否"相當"也要個案認定。不可一 05/19 11:17
Judicial5566: 概而論。 05/19 11:18
NelsonFang: 簡單的說就是玻璃心就別來了 05/19 11:20
OyAlbert: 我是問可合理忍受 05/19 11:21
Judicial5566: 反正就假設一個完全沒有特定背景的人(無宗教、政黨 05/19 11:21
DDRMIX: 玻璃心板主不知道還會不會來 05/19 11:21
OyAlbert: 說白點,如果又是廣開心證,拘束不足,那真的洗洗睡了 05/19 11:22
Judicial5566: 、特定性頃向....等)是否能夠承受。 05/19 11:22
OyAlbert: 槍56提到的寬鬆處理,其實我也只想向你要這句而已 05/19 11:22
OyAlbert: 明確的人身攻擊無庸贅言,但中間的模糊地帶呢 05/19 11:23
OyAlbert: 模糊地帶可寬鬆可嚴格,一句個案認定不足以說服人 05/19 11:23
Judicial5566: 不然你舉一個例子好了。看我的標準你接不接受,你不 05/19 11:24
Judicial5566: 接受就投反對票吧。 05/19 11:24
OyAlbert: 用你上面這篇的回覆當例子吧 05/19 11:26
OyAlbert: 噓 shiningwing: 這種文會不會太屁孩了點 05/19 11:26
OyAlbert: → shadow0326: 小鼻子小眼睛的板才需要列名單 05/19 11:26
OyAlbert: #1LMgorRb 管理垃圾是內行的 05/19 11:27
Judicial5566: 噓 shiningwing:←這篇文一開始就說是廢文了,且噓 05/19 11:29
Judicial5566: 的客體是"這種文",基本上我會把它認定無關發文者, 05/19 11:31
Judicial5566: → shadow0326:←這個我也是持相同理由,他評論的是 05/19 11:32
Judicial5566: 看板性質,縱使可能造成發文者不快,亦難謂不能忍受 05/19 11:33
Judicial5566: #1LMgorRb 這篇可能在影射本板都是垃圾,我也不贊 05/19 11:36
Judicial5566: 同這樣就要處罰。基本上我不先入為主測度他人內心。 05/19 11:38
vikutoria: 你是哪兒的版主阿 老實說不知道你做人作法怎樣耶 05/19 11:38
Judicial5566: 除發他挑明的講:「這個板的人都是垃圾。」不然我也 05/19 11:39
Judicial5566: 只認為他在介紹自己的長處而已。 05/19 11:39
Judicial5566: vikutoria那你就是沒來我這裡消過費。 05/19 11:40
OyAlbert: 嗯,我同意你的心證,謝謝撥空回答,另外,版規修改方向 05/19 11:41
OyAlbert: 稍微提個大概吧 05/19 11:41
OyAlbert: 晚點回來再補票 05/19 11:42
Judicial5566: 大原則就是讓大家輕鬆聊天LDS,然後不要又臭又長... 05/19 11:45
Judicial5566: 我是Gov_owned的板主 05/19 11:46
aroo: 這個版 沒有版主比較好……多了版主反而亂…… 05/19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