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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發表了對於幾個性別平等議題的看法 許多朋友來信給了我很多意見與指教 包括有人問了這一個「女警服外勤」的問題 我覺得這個問題挺重要的 因此特別將我的回應修改後貼出 希望也聽聽大家的看法 : 如果您有空的話 : 我想聽聽您對女警擔服外勤工作的看法 : 現在要求男女平等 : 所以女警同樣要配槍查戶口 : 而不是通通調內勤做文書工作 : 然而警察這個行業與其他行業不同 : 有其一定的危險性存在 : 講白話一點 : 之前曾經轟動一時的汐止殺警奪槍案 : 今天如果我是歹徒 : 我一定挑女警下手 搞不好連人帶槍通通拖走 : 這是現實面的考量 : 但是同酬就需同工 這也是沒有錯的 : 可以請問您的看法嗎? 這個問題有點複雜 我可能無法在短文中處理得很好 不過我會盡量把為難之處講得清楚一點 首先 同工同酬,在操作上並不能意味著「同酬者須同其工」或「不同工才能不同酬」 這是要先說明的 因為很多人對這一點有誤會 其次 同工同酬這個標準現在已經不用了 因為這個標準無法處理很多實際上的窘境 例如全女性的護士工作薪水大家一樣低(比同醫院的男性清潔工低) 或全幼稚園的幼教老師大家薪水一樣低(比開娃娃車的男性司機低) 換句話說 這個標準只能要求同工者同其酬 但對於已經十分深化的性別歧異 它是一點辦法也沒有的 為甚麼呢? 因為它在很多地方無法讓女性去跟一個男性做比較 現在在性別平等的議題中 一般使用的概念是所謂的同「值」同酬 例如我國的兩性工作平等法 其實意思差不多 只是具體的工作內容被代換成了抽象價值 那重點來了 為甚麼會有這個方法上的轉向? 這樣代換的骨子裡的理由 我認為只是為了在操作時可以把天平的另一端放上「男性」 否則一般來說 在學術上,我們不會放棄相對明確的標準一劍刺心臟 而去擁抱相對不明確的標準光靠踩人腳、碰運氣等勝機 所有的問題說穿了都同一個:「你要跟誰比?」 例如一個懷孕中的女性,工作表現明顯降低 這時,你對她的工作能力評比 你是要跟平時的她比? 還是跟同樣懷孕的女性比? 還是要跟抽象的平均人比? 還是要跟以前同樣坐這個位子的人比? 還是要跟殘障人士比? 還是要跟「如果沒有她」比? 每一個標準比起來,結論不見得會一樣 有了以上的認識 我們就可以來解決你的問題了 「同值同酬」是個模糊曖昧的標準 基本上就是打迷糊仗 所以問題不能正著看 正著看你就上當了 這個話倒過來看 一切的謎底就解開了 「同酬同值」 這是什麼意思? 就是說,無論我們怎麼去操作同值同酬這個標準 總之,同酬的人,就是被我們認定具有相同價值的兩個人 反過來說 不同酬者,價值不同 酬高值高,酬低值低 這是她們真正要的:「價值感上平等」 他們就是要跟男人比 比什麼?比價值 至於實際付出責任有沒有一樣高 我想,沒有人對這個問題有興趣 如果他們真有興趣,就不會用「同值」去取代「同工」作標準 其實,持平而論 薪資上的多寡 本來就和工作的實際內容沒有關係 工作內容本來就不會一樣 同一個警察他在大安分局的工作和龍崗派出所的工作絕不會相同 管理階層、經營階層與勞動階層 其薪資的不同,也並非是反映其工作內容的價值而來的 它只是反映掌握資源者,在分配資源時的利用一些機巧來貫徹自己的意志 當國家權力介入薪資的分配時也一樣的 反映的是國家以其機巧在貫徹其意志 所以追根究底,並沒有什麼平不平等 因為你總是可以換個人比 平不平等是實力的問題,不是理性的問題 「你能做到跟誰平等?」 只是法律也是你的武器之一 反過來說 如果某人「硬要用某個對象當作比較基準」 這個背後所代表意義 才是我真正感興趣的問題 你是個女人、是個大學畢業生、是個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是個三級貧戶...... 「你為甚麼總是只拿女人的身份出來跟男人比?」 我竊以為很多人都搞錯性別平等的意思 當我們認為每一個女警都該和男警一樣出外勤時 這又落入了另一個性別歧視的極端中 怎麼說呢? 性別「平等」這個用詞讓很多人誤解了這個詞的涵意 以為性別「現在是不平等的」,然後需要被「平等化」 事實剛好相反 其實,與其說性別平等,不如說是性別「自由」或性別「解放」 讓一個人的人格充分自由發展 不要被第一性徵死死綁住 當每一個的人格都可以充分自由發展 一個人的「第一性徵」與其「人格特質」的高度正相關性「事實上」脫勾後 我們去談平等、去談不考慮性別要素 才有意義 反過來說 如果他「事實上」並沒有脫勾 而仍然具備某種程度、甚至高度的關聯性 那你去要求平等是毫無意義的 好比說你會去買楊宗委的唱片 但不會去買我的唱片 因為我唱得你不喜歡 你本來就會因為一個人唱得讓你喜不喜歡而做出差別待遇 所以我不會說你歧視我 為甚麼? 因為除非對你而言「唱得讓你喜不喜歡」與你會不會買唱片真的脫勾了 否則我談要與楊宗委平等是完全無意義的 如果你在沒有改變心態的前提下提昇了對我的待遇 那反而對楊宗委是不公平的 結論就是 硬要脫離現實面去實現平等時 你要嘛歧視我,要嘛歧視楊宗委 不會有真正的平等出現 這就是前面說的 要談平等權 並不是說現在存在一些不平等、要讓他變平等才對 而是我們反而要先證明事實上的平等是存在的 因為平等存在,男生女生根本就一樣,所以差別的對待是不合理的 *** 這就是我前面文章所提到的 一個穩定已久的現狀,其本身的運作是完全合乎理性的 這之中沒有什麼「既得利益者」與「既失利益者」 大家都是自然地就安插到了自己目前所身處的位置 每個人都有得有失 然後大部分的人都想盡辦法想要更多 如此而已 因此我也建議,面對女性爭權 男性們不要多想什麼平等不平等 沒有一個女人因為洞見真理所以在爭平等的 只要有損你的任何權益 大方的反對下去 不要不好意思 你自願讓出自己現有的權益 那你很棒,喜歡照顧人 這是積陰德、作善事 但不是什麼活該應該 *** 那我們現在第一性徵與人格特質完全脫勾了嗎? 大家可以思考看看這一點 不一定要給他一個肯定的結論 因為在各種問題上,其答案不見得會一致的 這波運動 其實他們要的很簡單,其實就只是要你把具體的「錢與職缺」開放出來 別的都是其次 包括任務的遂行、女警的安全等都是其次 事實上 這只是性別主流化大計畫的一環 主要的目標是提高女性在警界的人數比例 「矯正」這個長期性別嚴重失衡的職業領域 一般認可這種作法的人 都認為只有透過有計劃的強制介入、調整人數比例 才能根本的扭轉這個職業中顯現的性別刻板印象 換句話說 這一切作為 目的只是在扭轉你的性別刻板印象 除此以外沒有別的目的 更不是為了讓警務工作能做得更好、更有效率、更得心應手 那怎麼辦? 其實這算是很大膽的實驗 我也真服了去推這個政策的人 錄取進去的女性也先別高興 因為是福是禍還不一定 沒有前例,風險很難估定 因此,我是很建議就把這個階段定位為實驗性的 如果定位在實驗 那在具體的警務實務上就應該趁著這個機會多多嘗試各種可能性 不要再去想什麼平不平等 坦白說,平不平等那不是警務工作者這個層級在決定的事 他們是被決定的 也不要怕危險 儘快試驗找出一個可長可久 且適合台灣社會的模式 能越快適應這個新比例就越好 短時間之內,這個把「矯正性別刻板印象」措施無限上綱的作法 是不會停止的 尤其是警務這一塊 更是樣板中的樣板 由於非警務工作者 能提出的具體意見很有限 請多多指教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4.89.235 ※ 編輯: juotung 來自: 203.204.89.235 (04/07 23:54) ※ 編輯: juotung 來自: 203.204.89.235 (04/08 00:03) ※ 編輯: juotung 來自: 203.204.89.235 (04/08 00:19)
moslaa:分析得真棒 怎麼沒人推? 頭推啦~~^^ 04/08 00:25
angeluser:連人帶槍通通拖走 ..... 我流口水了 >"< 04/08 00:44
kery0129:為什麼會有女生願意當警察 還不是為了份安穩又收入不差的 04/08 00:50
kery0129:的工作 所以既然已經願意當警察 就必須盡警察應盡的義務 04/08 00:51
kery0129:如值夜勤等 如果只想領高薪坐涼缺 那真的是天理不容~ 04/08 00:52
cjsupg:寫的很好 04/08 01:08
vatog:既然要當警察 就應該知道其中風險 04/08 02:07
hilterp:推 04/08 04:01
※ 編輯: juotung 來自: 203.204.89.235 (04/08 04:07)
des1267:讚 04/08 14:11
xantony:VERY GOOD 04/09 20:03
> -------------------------------------------------------------------------- < 作者: freeman1217 (老宅) 看板: MenTalk 標題: Re: [討論] 性別平等的隱憂(以女警服外勤為例) 時間: Tue Apr 8 01:37:33 2008 這個議題 小弟比較傾向用雇主或是管理者的角度來看 業界用人本來就是看你有沒有那個價值 沒價值被淘汰,理所當然 依您所說的"發揮人格特質"、"同酬同値" 一個女警若不能出外勤 那她必須發揮出其他面向的價值出來 這麼解釋的確說得過去 我們必須去思考工作的本質是什麼 各種類型的警察該負責的各是什麼 女性可以自身的細膩,在電信警察中發光發亮 女性可以自身的女性特質,在網路釣魚中績效卓越 女性在上述職稱中的佼佼者,也總是受媒體青睞 我們可以解讀成其價值受肯定 只是,在招考當時,簡章對工作內容應已有明確說明 一個需要服外勤,臨檢面對可能是窮凶惡極通緝犯的警員 女性參加考試的同時,是否等同自認有能力且可負擔如此工作內容 如果不是,你考幹嘛? 這是很現實面的 你幹的了,你再來 而不是你來了,才來抱怨這對你不公平 女性可以選擇自己好發揮的警察類別去服務 而不是選一個自身能力不適任的類科,再來做例外的要求 個人認為這已不是男女平不平等的問題 而是適不適任的問題 把自己放在錯誤的位置而衍生出後續問題 我想這責任還是得當初做選擇的自己來擔 沒有主管會想要一個固定不能幫她排勤務的下屬 沒有老闆會想要一個只會做文書,職稱卻是業務員的員工... 這讓小弟想起之前的新聞 中油、台電徵才考試起爭議/拉單槓測體能 女生怨不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11/today-life3-2.htm 資方要的是能付出某一定量勞力的勞方,招考時已清楚註明 赴考不達標準而被刷下=> 若很喜歡這工作,該檢討的是自己怎達不到標準 若只是為求一口飯吃,該檢討的是自己是不是挑錯行 而不是搖著平等的大旗來要求別人遷就 再借用一下您文中例子 就像一個歌聲不好, 卻硬用"維護權益"的說法要求唱片公司幫她出片的歌手 應該是沒有唱片公司會鳥她 除非她走其他路線.... 小弟一直都覺得職場是個很棒的篩選器 人要生存下去總有其擅場 這不是靠嘴砲,也不是靠講道理就可以生存的 全看對公司或所屬職場有沒有利用價值 如果妳是局長,妳用不用一個老是不能排外勤的員警? 如果你是廠長,妳用不用一個爬不上油槽的技工? -- 如魚游網。 將是長流,脫入暫出,又復遭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251.136
kery0129:我比較認同你的想法~ 不過如果女警淪為釣魚的利器 令人對 04/08 01:48
kery0129:台灣的警界十分無言..... 04/08 01:49
cjsupg:推這篇 04/08 02:02
likarl:推這篇 04/08 02:07
hilterp:推 討論文慢慢出現了 04/08 04:12
pmgodie:簡單明暸 04/08 08:50
Su22:push! 04/08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