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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既然你都回了 : → shamanlin: 3.1被無限擴張的結果,其實等於是把某版之前幹很兇的自 05/05 20:56 : → shamanlin: 在表意權搬過來而已 05/05 20:57 : 不是這樣說的吧? : 自在表意權是過大發言範圍。 : 板規3是相反的,是限縮。 結果是一樣的 3.1無限擴張的結果就是任何人都快樂胡亂發言,不得給予任何負面評論 3.1人身攻擊:以嘲諷、侮辱、謾罵、貶低、性騷擾之方式 只要達到「別讓勝文不開心」的地步,即可主觀視為嘲諷 而之前幾個案例顯示這主觀範圍極其巨大,大到足以影響合理評論 : → shamanlin: 好氣好氣是攻擊用詞? 05/05 21:00 : 得從脈絡判斷 : 用傻瓜罵人是攻擊用詞。 : 說自己的情人是傻瓜有可能是調情。 : 不能斷章取義把字句獨立出來判斷違規與否。 斷章取義把字句獨立出來? 該篇違規事項僅僅只有單句推文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9618006.A.76B.html 攻擊用詞不能單以你感覺爽不爽來判定 要不要來投個票看看「好氣好氣」算不算是 人身攻擊?嘲諷?侮辱?謾罵?貶低?性騷擾? 簡言之,這又是一個將嘲諷無限上綱的結果 揍人有罪,瞪一眼也算這顯然過頭 : → shamanlin: 喔對了,3.2就更扯了這我還沒說呢 05/05 21:02 : → shamanlin: 不是紅線是直接死,因為根據3.2,就算一百個人覺得是廢 05/05 21:03 : → shamanlin: 文,只要該篇作者檢舉說他沒有發廢文是不實指控就掰了 05/05 21:03 : 是的 : 這有可能是多數暴力阿! : 如果一百個人說A是白癡,A自稱不是白癡。 : 難道A就是白癡嗎? 錯,這是兩回事 多數暴力錯的是暴力,你要禁止的是暴力,而不是別的東西 當多數進行顯而易見符合世間常規的言語暴力時,你可以說是多數暴力 但3.2無限擴張的結果,則根本與「多數」跟「暴力」無關 而是Marvel版兩年半前曾經出現過的「汝不可質疑」 即使講的再唬爛都不能給予任何非讚美的質疑跟評論 舉例如下 A:其實我是超人 B:你做夢嗎? (經A檢舉B做不實指控,於是B根據3.2被桶了) C:Wake up? (A很不開心覺得被嘲諷了,於是C根據3.1被桶了) 3.1跟3.2版規無限擴張的結果,直接封殺合理評論的權利 此事直接違反PTT原則,在當年Marvel的汝不可質疑事件中 站方亦以表態這是錯誤的 : 你教我怎麼判斷文章是不是廢文? : 有沒有明確定義可以套用來判定? : A覺得廢的文章B可能覺得優質阿! 問題不在於怎麼判定是廢文 而是無限上綱3.2的結果,就是你連評論一篇文章是廢文都不行 : → shamanlin: 同時,3.2無限擴大的結果就是無論板主行為如何,只要提 05/05 21:06 : → shamanlin: 及板主的言詞他不喜歡,即可自身判定直接水桶 05/05 21:07 : 拿得出證據來證明屬實,就算不喜歡也不能水桶吧? : 關鍵在於要有證據。 這是自打嘴巴,3.2擴張的結果,有太多情況根本無所謂證據 譬如曾經有人因為這句話被桶 → Sioli: 你覺得害羞那是你 破壞人家玩興幹麻 請問覺得一個人害羞要怎麼提出證據? 根據一個人的行為判斷夠不夠? 還是要有科學證據用儀器測量,心理學家審查? 反過來有人質疑的時候你是怎麼回答的? beaswallow: 這樣也是不實指控喔? FinalAce:因為我沒覺得害羞阿... 實際上你說你覺得沒害羞,這也不是證據 因為你沒有提出科學證據,沒有儀器測量,沒有心理學家審查 搞不好其實你很害羞,但不好意思承認,所以說你沒害羞 所以Sioli可以檢舉你 => FinalAce因為自己害羞所以不實指控(Sioli不實指控)並水桶之 那麼根據3.2,你也必須因為不實指控Sioli的不實指控而自桶 不然,你就必須提出足以讓人信服的證據,證明你沒害羞 懂了嗎? 3.2無限上綱的結果就是汝不可質疑 就算一個人跳出來說他是金城武你都不能質疑 因為你拿不出證據說他不是金城武嘛 同時這案例(以及眾多還沒提出的案例) 也表示你已經拿3.1+3.2的組合封殺對你的負面評論 因為「只要你覺得是不實指控」,就可以桶人 講白點,按照板規目前無限上綱的結果 即使有某E跳出來說「我覺得板主都亂桶人」 你也可以用「我覺得我沒亂桶人」,然後桶E : → shamanlin: 以3.2為例,現存版規居然是非讚美的指控就可以桶了 05/05 21:13 : 這點我以前回應過了。 : 有些辭彙本身不具有貶意,但在不同價值觀中有可能被歧視而成為攻擊用詞。 : 抑或是在脈絡中其隱含意會有攻擊效果。 : 例如:性工作者 : 這詞彙本身應該是中性,但誰喜歡被這樣說? : 如果A男說B女昨晚在他床上。 : 這不算什麼貶意描述,但會具有抹黑造謠的攻擊效果。 : 所以才要設計成"非讚美"。 : 如果你有更好的定義,可以一定要貶意,並且包含上述的例子,那歡迎你提出建議。 指稱人是性工作者在假掰的人類社會確實會造成名譽損失 但看到一個人好氣好氣,所以評論其好氣好氣,會造成什麼名譽損失? 小明看到小美跌倒,說了一句小美跌倒了,會造成什麼名譽損失? (然後小美跑去檢舉小明不實指控,說自己只是突然想親吻對面不是跌倒 於是小明就被桶了) 人身攻擊這件事確實需要用到一定的主觀判斷 但目前你所放大的結果顯然早已超過常態人身攻擊的界線,而是變項禁止評論 凡是非讚美的評論皆可能因此水桶,即便該評論是根據原po的文章來判斷 : → shamanlin: 對了我再舉個例子,之前那刷三百萬的那串,只要Kevinjp 05/05 21:16 : → shamanlin: 不爽全檢舉,就算再多證據顯示kevinjp在唬爛,只要沒能 05/05 21:17 : → shamanlin: 拿出那張錯帳帳單,所有人全桶 05/05 21:17 : 這我就沒跟到了 你沒有跟到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按目前3.2版規,即使Kevinjp再唬爛,你也不能根據大量證據評論他唬爛 : → HayaSan: 堆人追問標準何在 新增板主只是選來跟他爭辯而已 05/05 21:17 : → HayaSan: 選前政見沒徹底落實 討厭某版版規結果現在規矩訂得比某版 05/05 21:19 : → HayaSan: 還嚴格 我不認為這位仁兄適任管理版面之職 05/05 21:19 : 嚴格但不歧視阿! : 起碼是公平的。 : 而且嚴格不見得不好。 嚴格不見得不好,但超過合理界線,甚至禁止合理評論(負面)時就是錯的 這件事情在各大板的論戰中都已經證明是錯的,有的還有站方出來表態 而反面案例某女人板是怎樣,你自己應該更清楚 拿剛剛上面被桶的案例 推 eternia0920: 你聽過劣幣驅逐良幣這句俗語 有人根據版面現況做出劣幣驅逐良幣的評論時 你憑什麼做出鬧板的裁決? 2.1.鬧板文:任何對本板、或本板板友(群體)所做貶義描述。 例:一群魯蛇、男板爛透了。 劣幣與良幣皆同時存於本板,顯非對全體板友做貶義描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1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30837981.A.A48.html
look1225: 文字遊戲 為反而反 不亂講哪會進桶 心知肚明 當我沒進過 05/05 23:01
look1225: 啊 05/05 23:01
ppccfvy: 可受公評之事,何來亂講之說 05/05 23:04
mapxu664: 有亂講嗎 我不覺得 05/05 23:05
Iamajoke: 劣幣驅逐良幣也叫亂講阿? ma19是良幣還劣幣? 05/05 23:07
HayaSan: 問題是就是因為有一堆看起來很平常的推文也被桶了 05/05 23:07
HayaSan: 才會造成現在這情況啊 05/05 23:07
gv390: 劣幣驅逐良幣那個發文者,沒去提申訴嗎= = 05/05 23:08
gv390: 感覺這個申訴會過說... 05/05 23:09
Wangdy: 最近最多優文的討論串就是在討論板主 05/05 23:09
onlykals: 同意樓上 同意原po 可惜結果卻是很多優秀的板有被捅了 05/05 23:12
smileinureye: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05/05 23:14
mapxu664: 等申訴結果出來 他應該也出桶了 申訴超慢的 05/05 23:15
ptncku: 幹麻對版規的文字看這麼重?就像92共識 也是隨便人家說的阿 05/05 23:20
ptncku: 文字只是看起來好像有這麼回事 實際上還是看主政者的想法 05/05 23:20
ptncku: 大家一直討論版規文字內容怎麼寫 不是很可笑嗎?? 05/05 23:21
版規是執行版務的根基 一個良好的版規能讓使用者明確得知各種行動的結果 版務能依據版規做出處置,使用者能用版規保護自己的權益 建議你多看看組務版跟BoardCourt的各類申訴與討論,或許你會改觀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114.9), 05/05/2015 23:31:36
mapxu664: 就說現在是板規如何使用的問題啦 05/05 23:28
mapxu664: 說是人身攻擊就應該要有人身攻擊 05/05 23:28
mapxu664: 說是不實指控 就應該是不實指控而不是不實言論 05/05 23:29
mapxu664: 要使用人身攻擊:嘲諷,就應該要是人身攻擊中的嘲諷才會 05/05 23:30
mapxu664: 觸犯板歸 而不是隨便哪個嘲諷都會觸犯板規 05/05 23:30
Iamajoke: 現在他的用法就是 你說他愛吃雞腿飯 他說其實他不愛 05/05 23:31
Iamajoke: 然後就能桶你了 噗哧 05/05 23:31
那例子其實很糟,毫無來由的(真)負面會影響名譽的不實指控的確該桶 譬如我莫名其妙說某人是性侵犯卻沒證據,那的確該桶 現在的問題是,即便根據他人文章所作出的評論 也能不論真實,只要檢舉就歸類到不實指控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114.9), 05/05/2015 23:36:13
Iamajoke: 愛吃雞腿飯<--對他人描述的非正面讚美文字 05/05 23:33
Iamajoke: 他說其實他不愛<--當事人提出之檢舉 05/05 23:33
q01180: 來人阿 進桶 05/05 23:34
mapxu664: 沒錯 但是那只是不實言論 而非指控 不應該有觸犯板規 05/05 23:34
Iamajoke: 沒有喔 我是不知道這畸形版規哪來的 但版規就寫明白了 05/05 23:35
Iamajoke: 例:FinalAce喜歡吃滷肉飯<=當事人檢舉即成立 05/05 23:36
Iamajoke: 是說 不實指控--->任何非讚美文字 這邊就很奇怪了 05/05 23:38
mapxu664: 那應該是他加的吧 那個舉例也很奇怪 不是不實指控 05/05 23:39
另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是,之前已經有不少案例 根據文章內容評論一個人的情緒如生氣等,也可以歸類到不實指控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114.9), 05/05/2015 23:41:17
roxas: 說穿了就是各種自由心證阿 05/05 23:45
roxas: 然後還可以你對我就是不實指控 我對你不是不實指控 05/05 23:46
roxas: 變形蟲標準一堆 聽他扯屁話真的越看越惱火 05/05 23:46
HayaSan: 然後他不覺得自己跟一般人不一樣+多數人的看法不見得正確 05/05 23:49
HayaSan: 都給他說就好啦(攤手 05/05 23:49
beaswallow: 有我耶XD一度以為是控制碼 05/06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