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lem:標準的一言堂作法,難以對抗 61.228.50.83 07/11
※ 引述《garship (一抹長紅照顏色)》之銘言:
: 違法情事如下:
: → LiuChaoYang:不滿意之後貼板上又被你砍 貼心酸的喔
: → LiuChaoYang:直接講跟你站反對立場就水桶 會不會比較快
在這裡,LiuChaoYang 板友提出了一個問題。「會不會比較快?」
是的,效率問題。
跟板主私下一對一的信件溝通,哪有在公開版面上大家集思廣益來
得有效率?現在如果每個板友都寫信跟板主溝通,以這麼多人還是
支持熱火,也習慣在這個看板討論來看,三位板主不忙死才怪。
還是說,要先限制在這麼繁複冗長的程序,消減板友參與討論的動
力,藉以間接達成放棄討論板務的目的?
為什麼要個別寄信私下討論呢?大家一起參與討論,板主也才不必
針對相同的問題與解釋一再重複回答,愈回愈脫力也愈無奈,搞不
好愈到後來火氣反而還更大哩。對公共事務有意見,一起公開討論
會不會比較快?
: → garship:他並未寄到我信箱,也與事實不確
與事實不確都是妳在說。我的文章都被砍了,誰知道妳說的是不是真的?
: → garship:請勿推或回公告,最後一次警告
: → LiuChaoYang:有本事就讓全部的板友看到他在板上的文章
: → LiuChaoYang:你浸啊 你要玩一言堂你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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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小弟非常不希望浸任何一個人水桶,
: 但是版子的綱紀必須維持,所以只好懲處這位版友。
好大的官威。好委屈的樣子。看板綱紀的淪喪,不就是因為有人質
疑板主執法上有濫權或失當之嫌才開始的嗎?
: 小弟歡迎所有版友一起參與版務討論,但希望是不妨礙版子正常運作的狀況下。
: 也就是先回我信箱跟我討論,如果不滿意,再出來和大家一起討論。
沒效率。浪費彼此信箱容量空間。
: 大家可以看到NBA總版,當有人一直討論版務文章,就會有人希望先私下討論。
: 因為NBA版是給大家討論NBA的,管理事務是次要的,可以先回信箱。
可以先回信箱但卻非必要。不想看板務相關討論,跳過選自己有興趣
的閱讀、回應就好了啊。公眾事務在公眾場合討論,這是再自然不過
的事了好唄?要不是我的文章在正式規範出來之前就已經一再被砍,
我也不需要這樣一篇又一篇地丟出來。
這根本就不是看板的正常運作模式。
: 在本版討論氣氛動盪的現在,小弟希望先穩住版上氣氛,大家和氣
: 發展,沒有惡意。小弟從來沒有打算箝制任何人的言論,只是希望
: 版友先盡到尊重版面功能的義務。
動盪的來源,是因為版面上出現討論板務的文章?還是板主的處置讓
人不滿?板主又是如何表達出對跟自己身份相符的權力與責任的尊重
的呢?以設劣文浸水桶示官威來表達嗎?如果是這樣,那大概就算很
成功了吧。
: 只要我一接到BIASONICA或任何人的信件,而我的回覆他們又不滿意,
我發表相關意見,目的是要跟所有關心熱火、關心這個看板的人討論,
而非跟板主(而且不是其中特定的哪一位)討論而已。公開場合還是最
適合的地方,看板不是板主的私有財產,憑什麼限制我們必須先跟板主
私下作討論?
: 那麼這些版友就可以貼出來和大家一起討論。
所以終歸還是要回到一起討論的嘛。根本沒有節省到什麼,板友們也不
可能對於有意見的地方都等板主宣布「這個部分是私下討論過但板友對
本人的回應不滿的,所以可以繼續討論;這個部分是之前沒有私下討論
到的,要討論這個話題請先來信申請排入議程。而在此之前,已經參與
這部分討論的板友們先浸水桶十天。」才來回應,既然如此那又何必用
這種故作姿態的規則限制板友們的正當發言權?
這樣的箝制和接近一言堂管理的寒蟬效應還不夠大嗎?
: 所以,希望有意見的版友先傳訊或寫信跟我討論,要是還不滿意,就
: 用版子討論。
: 公告還是一樣勿推勿回,違者比照十天水桶。
: 請來信索回權限,不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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