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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rship (一抹長紅照顏色)》之銘言: : 違法情事如下: : → LiuChaoYang:不滿意之後貼板上又被你砍 貼心酸的喔 : → LiuChaoYang:直接講跟你站反對立場就水桶 會不會比較快 在這裡,LiuChaoYang 板友提出了一個問題。「會不會比較快?」 是的,效率問題。 跟板主私下一對一的信件溝通,哪有在公開版面上大家集思廣益來 得有效率?現在如果每個板友都寫信跟板主溝通,以這麼多人還是 支持熱火,也習慣在這個看板討論來看,三位板主不忙死才怪。 還是說,要先限制在這麼繁複冗長的程序,消減板友參與討論的動 力,藉以間接達成放棄討論板務的目的? 為什麼要個別寄信私下討論呢?大家一起參與討論,板主也才不必 針對相同的問題與解釋一再重複回答,愈回愈脫力也愈無奈,搞不 好愈到後來火氣反而還更大哩。對公共事務有意見,一起公開討論 會不會比較快? : → garship:他並未寄到我信箱,也與事實不確 與事實不確都是妳在說。我的文章都被砍了,誰知道妳說的是不是真的? : → garship:請勿推或回公告,最後一次警告 : → LiuChaoYang:有本事就讓全部的板友看到他在板上的文章 : → LiuChaoYang:你浸啊 你要玩一言堂你玩啊 : ----------------- : 本來小弟非常不希望浸任何一個人水桶, : 但是版子的綱紀必須維持,所以只好懲處這位版友。 好大的官威。好委屈的樣子。看板綱紀的淪喪,不就是因為有人質 疑板主執法上有濫權或失當之嫌才開始的嗎? : 小弟歡迎所有版友一起參與版務討論,但希望是不妨礙版子正常運作的狀況下。 : 也就是先回我信箱跟我討論,如果不滿意,再出來和大家一起討論。 沒效率。浪費彼此信箱容量空間。 : 大家可以看到NBA總版,當有人一直討論版務文章,就會有人希望先私下討論。 : 因為NBA版是給大家討論NBA的,管理事務是次要的,可以先回信箱。 可以先回信箱但卻非必要。不想看板務相關討論,跳過選自己有興趣 的閱讀、回應就好了啊。公眾事務在公眾場合討論,這是再自然不過 的事了好唄?要不是我的文章在正式規範出來之前就已經一再被砍, 我也不需要這樣一篇又一篇地丟出來。 這根本就不是看板的正常運作模式。 : 在本版討論氣氛動盪的現在,小弟希望先穩住版上氣氛,大家和氣 : 發展,沒有惡意。小弟從來沒有打算箝制任何人的言論,只是希望 : 版友先盡到尊重版面功能的義務。 動盪的來源,是因為版面上出現討論板務的文章?還是板主的處置讓 人不滿?板主又是如何表達出對跟自己身份相符的權力與責任的尊重 的呢?以設劣文浸水桶示官威來表達嗎?如果是這樣,那大概就算很 成功了吧。 : 只要我一接到BIASONICA或任何人的信件,而我的回覆他們又不滿意, 我發表相關意見,目的是要跟所有關心熱火、關心這個看板的人討論, 而非跟板主(而且不是其中特定的哪一位)討論而已。公開場合還是最 適合的地方,看板不是板主的私有財產,憑什麼限制我們必須先跟板主 私下作討論? : 那麼這些版友就可以貼出來和大家一起討論。 所以終歸還是要回到一起討論的嘛。根本沒有節省到什麼,板友們也不 可能對於有意見的地方都等板主宣布「這個部分是私下討論過但板友對 本人的回應不滿的,所以可以繼續討論;這個部分是之前沒有私下討論 到的,要討論這個話題請先來信申請排入議程。而在此之前,已經參與 這部分討論的板友們先浸水桶十天。」才來回應,既然如此那又何必用 這種故作姿態的規則限制板友們的正當發言權? 這樣的箝制和接近一言堂管理的寒蟬效應還不夠大嗎? : 所以,希望有意見的版友先傳訊或寫信跟我討論,要是還不滿意,就 : 用版子討論。 : 公告還是一樣勿推勿回,違者比照十天水桶。 : 請來信索回權限,不另通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79.20
colem:標準的一言堂作法,難以對抗 61.228.50.83 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