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爰個案警告Beijingman板友乙次。 緣起: 文章代碼:#1CCdowpV內之推文 噓 Beijingman:立委大驚小怪 台灣現在的詐騙集團 要偷拿到個資很難嗎? 07/06 08:52 → Furuhata:B先生,用轉貼複製的方式盜完文被指責之後是噓文嗎! 07/06 09:13 → Beijingman:不爽去告..我也沒在怕你的 07/06 09:15 說明: 板上各位大大好: 經板友來信檢舉,Beijingman板友未經同意即轉貼於軍旅板所發表 #1CBeUiTZ篇的轉貼 新聞至八卦版,又在被指責盜文後,濫用噓文功能進行挑釁與攻擊,同時疑似觸犯站規第 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軍旅版版 規第五章第三條「版友發表或轉貼他人文章應徵求原作者同意,並得以於推文內容備註說 明。若未備註且經提醒一定期限未改善者刪文處分之」、PTT使用者條款第五條b項「張貼 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其 他不法之文字」之中有關威脅性、攻擊性的部份,以及疑似違反站規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 「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的部份。 在我幾經思考後,我仍謹處以個案警告,其原因如下: 一、就#1CBeUiTZ#1CCdowpV兩篇文章的性質而言,應屬於「新聞報導」,並非發文者 本人文章(原作者應為何哲欣、王烱華、晏明強等三人),站在新聞報導本身的角度 ,使大眾知悉應為其本意,故我的解讀認為此部分直接轉錄應較無疑慮。 二、考量軍旅板民情最大宗旨,為歡樂、自由,不受發文門檻限制,故當初在設計板規 時即有第五章第二條「版友於同一文章內同一發文得以乙次嘲諷文句為限,並不得 人身攻擊。」,板友想推文或噓文板主群也不會去特別限制,就我綜觀Beijingman 板友以往的推文,他多數的噓文是針對事情居多,但還是有多數板友不想要看到紅 噓這個字,因此就會在推文裡面反駁,想當然爾,以Beijingman板友的個性,就會 回擊回去。 我想也不只是Beijingman板友, PTT很多大板的酸民也是如此,沒有人看到噓文會 爽的,這就是常態。 在此舉簡單的開戰流程: (1) 當事人看到噓文後,推文駁斥。 ↓ (2) 戰民酸民加入,「不爽不要看」、「喔喔喔上勾了爪爪」、「廢物,自己對號 入座怪誰?」、「案你娘親去提告阿」、「阿不是很會戰,怎麼下線了?」等 等不堪入目的字眼,假設是 ascii美工好的人,就會推萬用三熊圖或者其它。 ↓ (3) 法律人加入,並開始搬出條文解釋,自己也加入戰局,並且逐一打出游走板規 邊緣的文字嘲諷,當事人就會尋求他的協助,然後向板主提出檢舉,板主如果 無能,就請組長來,組長無能就站長。 ↓ (4) 懲處出來,重判三天水桶、停權五天,網路戰民酸民又是一片嘩然。 ↓ (5) 雞排攤又關了、雞排攤又開了,咬我阿笨蛋。 ↓ (6) 新戰局再起,鹿死誰手,板主無能下台,再換另外一個免洗板主無限的循環。 承上,這種跳針的懲處,我個人覺得沒什麼意義,在軍旅板,要就是永久水桶,再不然 就是專案處理,比照 oldcrow板友在專案處理專區第一件一樣,提出刑事案件控訴,又或 者像專案處理十二數字男事件,空軍司令部直接發公文懲處,這種人他們才會閉嘴,詳情 自行至精華區看此不贅述。 我站在Beijingman板友的角度: 綜觀 PTT,哪個板友會肯花這麼多時間去提告呢?都是無疾而終居多,所以Beijingman 板友會推這種推文,其實不無道理,加上我也認為本次事件還不到永久水桶的程度,故在 此我必須向板友虛心建言:學習試著不去看這些冷嘲熱諷的話,提升自己的心靈水平,這 裡只是論壇交流的空間,沒必要把自己的情緒搞到這麼差。 但我站在權益受損板友的角度: Beijingman板友,您在 PTT也算是資深鄉民了,您也經歷過多戰事,同時更有軍旅板四 本柱的稱號,但也請思考小弟我先前跟您私下建議的,就怕哪一天您的冷嘲熱諷像t____h 板友一樣,莫名接到刑事案件的相關傳喚文件,不管可能是詐騙或是頌棍的手段,絕對都 會對您的現實生活造成困擾,且也沒必要上班下班回到家還要思考請假跑法院的問題。 畢竟,我更沒有辦法想像鄉民會找到道行多高的律師來跟您玩。 最後我站在板主管理的角度: 自我上任以來,接獲到Beijingman板友的被檢舉信也不止一封了,為使板務能順遂,同 時給板友自由的空間,若再接獲相關檢舉信,我則爰以永久水桶處置,若Beijingman板友 有不服者請逕行上訴板務組。 本篇文章公告後,納入專案處理專區備查。 以上說明,謝謝! vinx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24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