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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enth (nickname)》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est 看板] : 作者: pumatogether (台北達爾文) 看板: Test : 標題: 控告備份 : 時間: Fri Jan 15 20:40:05 2010 : 想不到有人對這篇文章還玩不膩喔 : 我對人生除了ptt沒其他目標的可憐人也不會求償啦 : 老子又不缺錢,看你留個前科肛肛好~哈哈 : 有鑒於某人都公開嗆要玩了,我沒回嗆的話,別人會看不起你這位很想紅的先生 : #1BJSF_vR (Militarylife) : 推 Swallow43:你要原諒它,p兄可能是智能不足轉服替代役的 01/13 21:13 ^^^ 刑309的公然侮辱,其實是要在公然的狀況下,對你進行侮辱 可是我發現Swallow43這個帳號所打出來的字是P兄,我相信這個版上很多人都不 知道P兄代表的是誰,其實我也不知道,P兄是誰 大家都不知道罵的人是誰,何以成為侮辱呀 如果他指名道姓地說pumatogether可能是XXXX,我覺得成立刑309的機會比較大 : 你爸爸媽媽可能也要因為你的一句推文崩潰啦, : 哭哭說自己的小孩怎麼寫出這種沒營養又會被告的推文 : → oldcrow:不需要申請,不像替代役的不是家庭不溫暖就是身體殘缺 01/13 21:17 : → pumatogether:o大這麼想用家因體位申請,就祝你全家死光光囉 01/13 21:19 : → pumatogether:o大證明義務役只能跟殘障比啊 ㄏㄏ 01/13 21:19 : 我的推文完全在回應你說替代役=家庭不溫暖=身體殘缺 : 第一,你自己都說要申請非家因不可,那你家沒死人你要怎麼申請? 聽說(真的只是聽說)申請家因替代役不一定要家裡死人,重病還是癌症也是可以 所以,不一定只有全家死光光才能申請替代役,這樣子pumatogether可能闡述的不是事實 也不是可供公評之事,如果以pumatogether所提出的邏輯思考,那oldcrow也可以對 pumatogether提出刑法309的告訴了 : 除非你要證明你身體有殘缺,哈哈,不過你爸媽知道你這麼想自殘會怎麼想呢? : 第二,你的推文確實證明你這個義務役只想跟殘障比啊 : 所以我的推文也只是剛好,你提告後準備被我反告誣告囉!掰掰 : 同時我也考慮把這篇傳給各個機關的替代役 : 給需要錢養家的人去處理就好囉 : 如果全台灣的替代役一人一告,你爸媽大概會在法庭上下跪哭著求我們放過你 其實oldcrow在這篇所截錄的文章裡只有機會被非家因且非體位問題的替代役男 的告而已,因為部分因為家因與體位問題而服替代役的人,oldcrow提出了 可供公評的條件,這個地方在法律上應該是成立的 所以pumatogether所說的,全台灣的替代役一人一告,我覺得有邏輯上的問題 : 長這麼大了還要做出讓父母難過的事情,我都感到鼻酸了 Q __Q : #1BJpdq8y (Militarylife) : → nikotop:這種狗去監獄 浪費國家公帑 跟他索取損害賠償還比較實際 01/15 00:50 : → nikotop:正修在高雄 超爛的~~~ 果然是靠身體殘缺進替代役 可憐 01/15 00:52 : 我備份這篇文章了 : 第一句我原封不動還給你,眼看你爸媽就要承受不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不忍心跟你計較 在這一篇節錄的文章中,我並沒有看到nikotop所指的”狗”是指誰耶 一個沒有對象的公然侮辱,應該是不會成立的 : 第二句嘛 : 正修校長是前高雄立委,對於你寫出這句對正修的公開評價應該很有興趣 : 後面又概括影射進正修的學生都是身體殘缺 : 正修的學生如果要告你,一人一告,你也要當心別讓你父母在法庭上崩潰 其實學校排名也是可受公評之事務,同樣不違犯刑309或310的條件 而且”爛”這個字,其實是主觀意志的問題 之前邱立委不是罵管立委很醜嗎? 高等法院認為,邱毅只是表達個人主觀判斷並無損管碧玲人格,屬言論自由 那nikotop認為正修這間學校很爛,也應該是表達個人主觀判斷, 並無損正修這間學校的校譽 難道正修會因為nikotop的這一句話,而校譽受損,並且造成倒閉嗎??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就要好好探討裡面的法律關係了 其實我看不出來正修跟靠身體殘缺進替代役有很大的關連性耶?? 我相信正修每個學生都頭好壯壯,都是社會精英 至少正修我認識,而且叫得出名字的學生,給我的感覺都不錯 可是我不認識pumatogether,沒有辦法對pumatogether 進行任何的評價 : 你父母賺錢很辛苦的,結果你長這麼大了還上PTT做出這種會讓父母崩潰的事情 : 一樣,沒公開道歉的話,你就準備哭哭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38.88
happyman:蚵蚵 應該是法律系的 本來想回文 PUMA你當板上沒懂法 01/15 23:49
happyman:律的人 我看你打的內容就知道你只能騙外行人 真的要告 01/15 23:50
happyman:你穩輸 蚵蚵 你應該會預料到你總有一天會玩火自焚 01/15 23:51
happyman:蚵蚵 已經是成年人就要敢做敢當 要堅強喔~~~~~~~~~~~~~ 01/15 23:52
cvl:我怕pumatogether對我人肉搜尋,這樣子我會不會被告呀?? 01/15 23:55
vinx:cvl大 要搜應該也是先搜我 況且我資料不難查 01/15 23:56
vinx:我都已經留電話了 電話還是安安靜靜的 01/15 23:58
cvl:也對啦,我以前有當過蝴蝶,遇到這類型的弟兄,我們會好好懇談 01/15 23:59
shinjiboy:蝴蝶 蝴蝶 生的真美麗 01/16 00:00
shinjiboy:蚵蚵仔煎 01/16 00:00
cvl:我們也不會一人一告去應對這類型的弟兄,避免浪費國家司法資源 01/16 00:01
slightbluesk:CVL...太認真了 01/16 00:03
cvl:法律之前,人人平等,pumatogether想走法律途徑,只是依法論法 01/16 00:04
vinx:認真的人最值得嘉許! 01/16 00:04
cvl:就當作做功德呀,跟大家討論一些法律的案件也滿好玩的呀 01/16 00:05
cvl:也許我的看法不是很正確,歡迎大家給小弟一點指教,謝謝大家 01/16 00:12
yesman963:Cvl大,您還真有耐心... = = 01/16 00:20
conankid:有種好像會不了了之的感覺...會不會就丟下一句"不跟你們 01/16 00:21
conankid:計較",然後就不見了呀!? 01/16 00:21
ROCAF:有可能射後不理 01/16 00:21
cvl:還好啦,盡量不要浪費國家司法資源呀,軍旅版大部分大人有大量 01/16 00:22
keenth:所以我才說絕對不要水桶他!! 01/16 00:22
cvl:替代役男的辛苦,我們是不能體會的,人各有志呀,就依法論法呀 01/16 00:24
Swallow43:感謝C大解籤啦(咦?!) 剛剛才回來,著時大大的嚇了一跳 XD 01/16 00:27
Swallow43:應該說cvl大.......好多c大 ORZ 01/16 00:27
cvl:好久沒有看到我的袍子了,真想穿起來看看耶,刀太久沒磨會鈍 01/16 00:28
yesman963:C大您好,在下有個小問題想提出討論... = =a 01/16 00:29
cvl:歡迎呀,不過我的體力快不行了,重感冒還蠻嚴重的 01/16 00:30
yesman963:某A告某B,結果某B判無罪。某B之後控告某A恐嚇,結果某A 01/16 00:31
yesman963:主張刑§19第一項...降子某A的主張可行嗎?? = =a 01/16 00:32
fgvb:完全看法官自己的心證 走訴訟程序很花時間-O- 01/16 00:33
cvl:那要看A犯罪當時的精神與心智狀況而定,而且,為什麼告恐嚇? 01/16 00:34
zseal:乾脆我們把電話全部集中一篇給他 看他想打給誰吧 01/16 00:36
yesman963:因為某A可能曾對某B說過「祝你全家死光光」之類的話? 01/16 00:36
cvl:這樣應該是B告A吧,A去告B幹嘛,還是要確定當時的心智狀況呀 01/16 00:38
yesman963:多謝C大指點~ ^^ 01/16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