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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各位大大好: 關於1985相關情事討論串說明,簡述如下: 近日確實有版友1985打給我提出置底三篇版友文的檢舉,並檢討是否 應水桶或劣退。 但我思考過後,我認為尚無涉及人身攻擊,頂多理念不合互相堅持立 場罷了,起碼沒有像專案處理專區裡面的事件,祝對方全家死光。 一篇文章,有推爆有噓爆,就是代表他有話題性,我希望當事人在可 能惱羞成怒之虞的情況下,冷靜思考更深的層面,版友會什麼會噓您 ?價值觀差異在哪? 承接上段,竟有版友劈頭就說這個版很奇怪,我倒很想反問,您知道 這個版的開版宗旨在哪嗎? 這個版叫做軍旅版,英文名稱叫做MilitaryLife,顧名思義就是討論 軍旅的生活,並且有軍人應服從的法律,跟八卦版黑特版的民情不一 樣,有的版友還沒當兵就在這邊爭論這個議題,請問我們正在當兵的 或已經當過的要怎麼跟您解釋? 您在麥當勞一直吵著要吃肯德基的炸雞,店長都出來跟您說請到隔壁 去買了,您還賴著不走,這是誰的問題? 您在軍旅版一直說有任何不爽就打1985,申訴是天經地義,那我的建 議如下: 陸海空軍懲罰法 (民國 98 年 01 月 21 日 修正),這個法規曾經40 年沒有修訂過,直到去年為了符合現況又修正了新版。 第1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之過犯,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懲 罰依本法行之。 第2條 本法稱現役軍人者,謂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及士兵在營服 現役者而言。 第5條 軍官懲罰之種類如左: 一、撤職。 二、記過。 三、罰薪。 四、檢束。 五、申誡。 第6條 士官懲罰之種類如左: 一、管訓。 二、降級。 三、記過。 四、罰薪。 五、悔過。 六、罰勤。 七、申誡。 第7條 士兵懲罰之種類如左: 一、管訓。 二、降級。 三、記過。 四、禁閉。 五、罰勤。 六、禁足。 七、罰站。 八、申誡。 第8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應受懲罰之過犯如左: 一、冒犯長官或肆意詆毀者。 二、言行不檢,有損軍譽者。 三、性情粗暴或態度傲慢,不遵約束者。 四、挑撥離間或匿名中傷者。 五、擅用民力或民物,情節輕微者。 六、薦舉不當或未履行保證責任者。 七、毆人而未成傷者。 八、領導無方,管訓失當者。 九、怠忽職責或託故圖免勤務者。 一○、辦理公務,不遵法令程序者。 一一、侵越權限或處理失當者。 一二、誤解命令或誤傳命令,情節輕微者。 一三、保管公物,因疏忽致有損失者。 一四、購買、收藏、搬運或發給公物有誤者。 一五、操縱機械不慎,因而失事,情節輕微者。 一六、干預外事,跡近招搖者。 一七、不守規定秩序或時間者。 一八、違背信約者。 一九、爭功諉過或說謊欺騙者。 二○、請假逾限者。 二一、違反整潔規定者。 二二、利用職權,假公濟私,情節輕微者。 二三、在警戒或接戰地域外,違反保密規定,情節輕微者。 二四、儀容不整或禮節不週,有失軍人儀態者。 二五、其他有敗壞軍紀之行為者。 第9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犯前條各款之一者,視情節輕重,依第 五條、第六條、第七條之規定,予以懲罰。 同一過犯行為,已依本法規定懲罰或依法懲戒者,不得再行懲 罰。過犯行為涉嫌犯罪者,應即檢附有關證據資料,移送軍、 司法檢察機關偵辦。 上面隨便一條就玩到死了,還不包含其它的。 做事情要打到靶心,不要扯到一堆無辜的人陪葬。 您會覺得1985有效,那只是您還沒遇到會玩法條的部隊長官,但請不 要把這種謬論全部套在其他人身上。 不是只有您覺得當兵很多事情不公平,為什麼國軍被戲稱為陰間?這 邊很多版友早就都知道了,但為什麼他們不去打1985? 那已經是人性態度的問題,跟法律跟背景毫無關係,人家想的層面就 是比較遠比較廣。 有能力,那就去修法,沒辦法修,那就給我認份點當兵,服從一直是 軍人的天職,如果不想服從又躲不掉兵役,那就去想辦法當替代役, 我在先前的文章早已述明,兵役法規定替代役不具現役軍人身分,也 更不需要在本版吐苦水抱怨一堆,會有更適當的版讓您發表文章。 陰人者,人恆陰之,沒有哪個人會無聊到處去嗆人陰人的,一定其來 有自,與其有時間打1985,倒不如站在不同角度想想為什麼。 不要只會覺得軍中的長官跟狗一樣,當你覺得很嘔很不公平的時候, 他們更嘔,因為長官們的假也被辣掉,大家都在同一條船上,有必要 搞到天下皆知嗎?這不是害慘了後面的弟兄不然是什麼? 您的砲口不對外,反倒打向自己人,說老實話,我很不齒這種行為。 不是不可能,就祈禱這串討論串裡面還沒當兵的版友,未來抽籤就不 要抽到您現在的單位,否則他會醮您醮到死。 舉例,乙菜兵:「幹,這個單位怎麼這麼坎?」 甲老菜兵:「還不是那個xx說的,當初在網路上發言,亂打1985結果 被蝴蝶鎖定,現在一切照陸海空軍官士兵管理相關法條約束。」 甲乙異口同聲:「幹!」 不曉得您知不知道,這個版有軍方系統會看,專案處理專區就有血淋 淋的事件( 註:專案處理專區十二)。 反正我講這麼多,會聽進去的有幾個?因此我仍依照先前專案處理的 方式在此專案警告,如果發言違反版規,我予以永久水桶,若有不服 請逕行上訴版務組。 本篇文章公告後,相關爭議文章列入專案處理專區備查。 以上說明。 vin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243.245
cvl:老V 帥呀~~ 06/28 13:52
IgotYOU:好像都沒人提到 現役軍人禁止參與政治活動這個規定 06/28 13:55
IgotYOU:原PO的連長 可能也怕底下的人跑去遊行吧 06/28 13:56
vinx:遊行,那就包啦,我記得之前好像有類似的新聞 06/28 13:57
vinx:還有連長為什麼管制休假,一定有原因,可以去確認 06/28 13:58
vinx:畢竟是全連的事情 哪有說管休就管休 這樣就要1985? 06/28 13:58
bob770717:一六、干預外事,跡近招搖者。 06/28 13:58
bob770717:二、言行不檢,有損軍譽者。 06/28 13:59
bob770717:我是推 以目前看到的法條要去凹跟遊行有關的限制... 06/28 14:00
bob770717:2和16之前紅杉軍就有建中出來玩過,不過當時他不是軍人 06/28 14:01
bob770717:不過軍人跑去那裡玩,不知道會不會有人被煽動去玩一樣的 06/28 14:01
KRSmp:版主說的很公道 其實很多長官不是不會玩法條 只是願不願意 06/28 14:08
KRSmp:和和氣氣的開心帶兵也是一天 繃著臉緊張嚴肅帶兵也是一天 06/28 14:09
KRSmp:沒有哪個長官願意沒事找事讓自己跟底下的兵都累得半死 06/28 14:09
ROCAF:早一個小時PO的話這篇公告會變成午餐文XD 06/28 14:55
vinx:ROCAF大大,我也要吃飯... 06/28 14:59
※ 編輯: vinx 來自: 61.221.243.245 (06/28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