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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1C6OZv6m 推 sopa1980:不管是誰 沒經過同意亂轉文多次就桶 板規畢竟不是擺好看 06/17 19:32 → sopa1980:沒桶我反而覺得板大失職耶 畢竟違反板規是事實不容辯解 06/17 19:35 → sopa1980:不能因為這次爭議放過一個 那下次或下下次?會有爭議的 06/17 19:37 謝謝sopa1980版友的建議,讓我在管版方面能更期許自己再進步。 其實本版版規相對其他看版較不太一樣,在水桶部份只有一種,叫做永久水桶。 截至目前為止,被我永久水桶的類型,只有三種。 1.張爸推文(請尊重張振聲的家人) 2.廣告多重推文(這個帳號還跟post91版友非常像,像到我當初還猶豫要不要桶他。) 3.替代役戰文(講到爛嘴了,版上民情也已經支持通過禁止以替代役引戰。) 那情節更嚴重的,就是專案處理。 我認為,到了專案處理的層級,就不能等閒視之草草全部桶掉,一定要有始末交代, 所以版友看到專案處理專區裡面的事件文章,會有緣起跟執行成果,至於沒有的就不 用多說了,那些都是講一講就沒下文了。 tachikoma版友曾經在專案處理專區 z-5-14-3-4的文章質疑我設立專案處理專區的公 正性,那段話我思考了非常久。 這世上的公正在哪?法律?道德?武力? Who Knows?每個國家的國情不一樣,在新 加坡法律是王道,在歐洲人權是王道,在北韓武力是王道,在 PTT鄉民更是王道,那 要依據什麼? 繞來繞去,終究總是回歸到人性的問題,這裡是 PTT,鄉民就是王道,一個不深思熟 慮順應民情謹慎處事的版主,多半都是黑掉收場。 我不敢保證哪一天我發生什麼事情也是相同的下場,但有能力 cover這個職位的一天 ,在職場、家庭、生活都能兼顧的份上,能戰戰兢兢做一天算一天。 看了版上的戰事一段時間了,我體驗到有的人就是看你不爽,但有的人就是挺你到底 ,這跟現實社會的相處模式幾乎可以說是一樣的。 就算是耶穌基督或釋加牟尼佛,信阿拉真主的人還是理都不理你。 一篇文章多看幾遍後,其實可以概括感覺出打這篇文章背後的人他在想什麼。就舉昨 天的例子,很容易看出topractise版友非常的緊張,深怕重要的證據被砍掉,其實也 無可厚非,誰曉得他會遇到什麼樣的人? 也或許不用談到入伍前,這個事件可能導致他考試考不好延畢,整個預士的當兵流程 被打亂,他又得花上好一段時間想想該怎麼做,又剛剛好法院的程序開始跑了的話? 如果告了,上面的事情馬上就可能發生了,希望他好好去想想後面的問題。 說老實話,版主要桶一個人,按版主指令 i+w,編輯一下內容就桶掉帳號了,非常簡 單,但後面就是站內信收不完,更有可能搞到群組長對你開鍘,那與其搞到這樣的局 面,還是自己先下台比較好。 By the Way,就算我不桶,我認為現在以軍旅版版規及實施辦法賦予我的權限,用專 案處理的方式我仍然有以下權力可以選擇執行: 1.topractise跟Thursday版友提告,那報案三聯單所現出來的遏阻能力比永久水桶好 太多了,相對 zseal版友也可以,圖檔如果上傳,我當然必須積極收入精華區。 2.topractise版友後來如果無疾而終,為使專案事件能結案且以正視聽,我再來逐步 桶也不遲,目前手邊名單就有好幾個( 包含Thursday版友在內,他也對其他版友說 了廢物這兩個字,同樣也涉及人身攻擊), 甚至還有版友寫信給我自首願意永久水 桶。站在我的考量點,我覺得有這個自首的心就很不錯了,與其壓抑他的發言權, 倒不如他能修正自己,同時未來提供他的專業分享給大家不是更好? 除非帶賽,PTT 硬碟資料掛掉沒得玩了,那就算了,但如果資料存在的一天且再發 生相同情事,我還是有權利永久水桶,甚至哪天我假變多了,我也找我的專業律師 諮詢一下,學學法律常識也不錯。 反正我也不是現役軍人,我也有申張我個人權益的權利。 別忘了,這只是論壇,不是祭壇,更不是任何版友的一言壇。 3.以上所做的這些,只是版主為利板務管理,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去看的,若有任何不 服者,就如同Thursday版友所說,向我提出檢舉吧,再不行就上訴版務組。 我還得感謝他,經由專案處理專區十二的事件讓我知道轉錄電子圖檔到底是合法還不 合法,總之不管合不合法,能被人看到並且有效遏阻不肖版友發言,站在更廣的角度 去看,這也是做功德,那就盡量拿去轉錄吧。 以上碎碎唸。 vin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70.3
vinx:本篇文章發佈後,同樣列入專案處理專區。 06/18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