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vl (幸福,總降臨在意外之處)
看板Militarylife
標題Re: [新聞] 耶和華見證人堅持三不 紛爭不斷
時間Thu Mar 11 15:24:18 2010
※ 引述《skj21568 (龍哥)》之銘言: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11/today-life5-2.htm
: 耶和華見證人堅持三不 紛爭不斷
: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3/11 04:11"
: 〔記者楊久瑩、方志賢/綜合報導〕不輸血、不服兵役、不拜偶像,是「耶和華見證人」
: 信仰者引起爭議的主要「三不」,並不斷在各國家與社群間引發討論與衝突。
: 特赦化解不服兵役衝突
: 聯合大學社會經濟研究所教授林本炫指出,在國外,「耶和華見證人」信仰者約數百萬人
: ,國內僅數千人。因為堅持不輸血,曾帶動國外「無血醫療」,醫療單位也透過切結方式
: 尊重信仰、避免醫療糾紛;因為堅持不服兵役,國內有了替代役的改革,與扁政府時代二
: 十多位拒服兵役者的特赦;因為連國旗都不能崇拜,國際間引發公立學校師生與校規的衝
: 突。
: 林本炫說,信仰無關對錯,不過,這個舊約聖經的信仰教派,的確不見容於主流的基督教
: ,並被視為異端。
: 醫界:自主權高於生命權
: 至於信仰引發的病患自主權與生命權孰重孰輕的爭論,醫界認為病患自主權高於生命權,
: 但國內醫療法及醫師法強制規定,若遇危急病人,須依其設備、專業能力救治或採必要措
: 施,不得無故拖延。
: 對醫學倫理有深入研究的高雄長庚榮譽副院長陳順勝說,任何的醫療行為都必須取得病患
: 同意,病患的自主權高於一切,未經患者同意的醫療行為,不但違法,民法上還構成「侵
: 權行為」。
: 患者若未滿七歲或是禁治產人,屬於無行為能力人,須法定代理人同意,七歲以上、未滿
: 二十歲未成年人,本人簽署意願書時,也應得代理人同意。
: 國外就有不少例子,為救命強迫患者輸血而被告。二○○七年,一名加拿大婦女產下六胞
: 胎,嬰兒體重過輕,一週內走了兩個孩子,剩下的四個孩子情況危急,要活命就得輸血,
: 父母因是「耶和華見證人」教徒,堅決反對輸血。
: 醫師無法說服父母,申請將監護權轉移到政府,給孩子輸血治療,父母後來才又透過法院
: 討回孩子監護權。
: 去年六月,加拿大溫哥華一位十四歲少女被迫輸血,少女認為違背她的宗教信仰,告政府
: 違憲,法院裁定她部分勝訴,違憲官司失敗,民法上卻贏回數十萬元的訴訟費。
耶和華見證人---------->義務役(X)不能學習殺人技巧,不能拿槍
身心無殘缺
沒有教育部緩徵--------->替代役(O)服務大眾,替社會做事(SMS自己說的)
↑
↑
↑
根據本版puma,忍者王事件還有很多SMS的證詞
可以祝別人全家死光光
可以請假去增產報國
可以在備勤的時候打電話,情話綿綿
我絕對沒有指責耶和華見證人會去做這些事情
只有說SMS有做過這些事情而已
請不要誤會了
--
我知道我的體能不是很好,不要再說你可以用一隻手打敗我
我也知道你的智能不足夠,我也不會再說我可以用一個腦神經元,就比你聰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80.62
※ 編輯: cvl 來自: 140.127.80.62 (03/11 15:32)
推 hop71120:XDDDDD 03/11 15:43
推 Gantrithor:台灣生育率那麼低 增產報國 促進消費就是服務大眾! 03/11 17:07
→ Gantrithor:替社會做事阿~~~~(咦 這句話好像圍繞著一股酸味) 03/11 17:08
→ juwd:增產報國....我想一定少了一句:有膜的 03/11 17:19
推 Lucifer6:不准你們說孝順的孩子任甲王的壞話!!!!! 03/11 17:32
推 Gantrithor:西法大您誤會了~~我沒說任甲壞話阿!是誇他替社會做事呢 03/11 17:37
推 shinjiboy:寧夾!!! 03/11 18:25
→ Swallow43:就算總統特赦,出來也一樣該盡務 03/11 18:55